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11-21 |
文 号: | 关键字: | 补贴,镇,工作,公示,面积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上报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总结的报告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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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根据《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面积核实到户、资金拨付到位,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小麦等口粮面积不减少。村民委员会对补贴面积的核定,以实地查看为基础,按要求进行登记。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经核查,我镇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际补贴面积6670.37亩,补贴户数1029户。 二、强化公开公示 村民委员会完成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完成公示后将公示情况上报。在确定补贴标准后,立即开展乡、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按照2023年补贴标准,我镇共发放补贴资金134697.54元。 三、认真完善资料 我镇建立、健全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将补贴对象与种植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花名册、报告等书面文件。按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及时核查上级反馈的挂账人员信息,确保资金发放工作准确无误。 我镇收集纸质资料存档的有:1.分农户的补贴明细表;分村补贴的汇总表。2.镇、村两级公示图片(含电子版);会议记录复印件。3.入户抽查表。4.镇、村两级报告文件。5.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报告 红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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