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21-01-06 |
文 号: | 关键字: | 文化,非物质,遗产,保护,人民政府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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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银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类22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利用工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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