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阳镇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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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芦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芦阳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始终恪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细,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内容精准无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镇对惠民实事、民政救助、农村低保、重大项目建设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对芦阳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依托“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政府文件2条、机关简介1条、预算决算2条、重大项目3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关切4条、社会保险11条、社会救助10条、社会福利8条、生态环境4条、涉农政策5条、文化旅游5条、应急信息4条、住房保障3条、乡村振兴4条、医疗卫生4条、安全生产5条、村务公开42条);在“景泰芦塘”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07条(其中原创129条,转载4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维护运行“景泰芦塘”微信公众号。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在大厅内摆放了公开资料展示架,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及惠民政策。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准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信息精准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发挥作用不强,信息监管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拓展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不断充实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信息,提高群众使用网络获取政府信息率。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综合利用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和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效果。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芦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景泰县芦阳镇芦阳村68号,邮编730400,电话:0943—5552036,传真:0943—5552036,电子邮箱8746383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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