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17-08-25 |
文 号: | 关键字: | 宣传,法律,法制,教育,依法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寺滩乡“七五”普法规划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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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有效做好我乡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景泰县“七五”普法规划,巩固我乡“六五”普法重要成果,根据县委办发[2017]27号普法工作要求和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注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为全力打造和谐新寺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乡重点工作和发展改革稳定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及全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四个突破”的目标。“三个转变”:一是由注重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信仰转变。要在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律权威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在全乡营造崇尚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二是由注重单向灌输、被动接受向注重综合渗透、互动交流转变,把普法教育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寓法制宣传于新闻事件、典型案例和文化娱乐,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熏陶。三是由过去单一化、传统化向多样化、现代化转变,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普法手段,善于利用和发挥大众媒体、现代网络技术的优势,构建多形式、立体化的法律传播体系。“四个突破”:一是增强乡村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和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上实现新的突破;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执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是坚持司法公正为民,整顿规范司法秩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的突破;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使法律惠及民计民生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的法律需要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满足人民需求、服务民生、维护民生的过程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3、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研究构建“平安寺滩”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探索工作内在规律,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 4、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原则。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为重点,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用法上下功夫,在治理上求实效。 5、分类考核,分类指导的原则。全乡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在人大和群众的监督支持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强化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6、统筹谋划,科学评估的原则。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的整体规划,确定阶段性任务目标,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内容系统化。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和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力求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抓住重点,全面深入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大力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积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宣传有关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邮政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有关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承包、耕地保护、林权改革、农业开发、城乡统筹、民主管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劳务输出等法律法规,促进对外开放新格局构建;学习宣传有关科技创新、教育改革、人才强乡、文化发展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深入宣传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等相关基本法律法规的同时,重点加强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乡人民依法维权,依法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安全事故纠纷等,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重智力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建设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适应我乡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大农村土地征收及使用权益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牧业、旅游业发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确保我乡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现状,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5、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遵守和捍卫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的模范。 6、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 7、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 体和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发挥好“唱读讲传”活动重要载体作用,推动法治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出精品、创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提高村法制宣传专栏的普及率,逐步推广村电子法律书库的配置。突出抓好宣传阵地作用的发挥,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注重实效,稳妥有序地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法治寺滩”创建活动。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并不断探索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的有效手段和实施形式。我乡机关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为指导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围绕“平安寺滩”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基层基础。以开展农村、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为重点,通过“民主法治村”、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统一标准,突出特色,深入广泛地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制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的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活化载体,突出特色地开展主题活动 深入推进“平安寺滩”等主题宣传活动。要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根据全乡工作重点和各地特点,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平安寺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量化工作指标,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实现人人爱学法,人人爱讲法,人人爱用法的良好局面。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5%。 1、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化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加强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要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内容,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应采取“三严”举措确保考试,即严密考试组织、严肃考场纪律、严抓考试作风,使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2、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强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 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力,对拟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3、以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在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全乡中小学都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不断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编印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普法读本,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扩大教育面。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拓展“爱心家长”队伍建设,让广大留守儿童真切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管、难有人帮。 4、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普法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员工热爱企业,遵守法律,依法维权。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重点抓好中小私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与企业的关系,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5、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确保每年法制培训不少于 16 学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组建农村普法宣讲团,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宣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6、切实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载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和表彰先进等方法,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促进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报道流动人口认真学法、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事例,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培训骨干阶段(2016年):各村、各单位根据本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本村、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宣传发动工作。注重开展培训,分层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培养一批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和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各村、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促,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 各村、各单位要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乡组织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最后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对在本规划实施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乡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门队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要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教育的同志充实法制宣传队伍。加强各村、各单位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3、加强阵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完善农村普法专栏、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 (角)等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4、加强检查考核。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健全考核评估指标,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科学评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选评优和奖惩等挂勾。加大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5、加强经费保障。全乡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要纳入乡财政进行专项预算,全乡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经费要列入乡财政经常性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各村各单位要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普法经费管理和监督,杜绝挪用普法经费情况的发生,确保普法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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