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7 | 生成日期: | 2024-03-22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企业,开展,隐患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寺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寺滩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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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中心站(所): 现将《寺滩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寺滩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寺滩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56条细化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乡党委、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 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乡应急服务中心组织推动,各村、各中心站所齐抓共管,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链条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优化。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存量,2025年底前实现增量控制,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上减少一般事故,压减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教育培训。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结合,2024年,重点组织参加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参加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组织参加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结合实际分批分期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文体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紧盯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对于未覆盖到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全覆盖。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 (二)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严格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细致做好应急准备,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使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应急处置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完善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明确启动标准、联络人员、撤离程序。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并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落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整改进展缓慢的矿山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对重大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上级监管部门予以关闭,并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未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积极配合上级监管部门统筹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分类处置措施,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以探代采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淘汰设备和落后工艺开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以及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鼓励引导长期停工停产复工复产无望、资源枯竭、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非煤矿山积极退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出借挂靠资质等行为,严防漏管失控。 3.深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商事项合作备忘录》议定事项,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运行机制,积极配合交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派出所在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期完成“五必上”“三必上”、减速带、增设路侧防护栏、交通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全面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合基层组织力量,结合农忙时节、节假日、民俗活动等时期交通特点,针对性开展基础摸排、隐患治理、宣传教育、交通安全违法大劝导等工作。 4.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全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彻底整改。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5.深化工贸企业安全治理。推动工贸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度融合、持续改进,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工贸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工贸企业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涉环保设备设施的工贸企业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和安全“三同时”要求,已建成的环保设备设施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诊断并整改。 6.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整治。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企业定期自查自改、监管部门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实施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达标建设,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批发企业仓储安全条件。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分公司”、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无证经营等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和不合布点规划的经营企业。提高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动态掌握批发企业库存情况,强化流向监管。 7.开展农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紧盯重要农时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持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行动,抓实落细日常防范措施,严防农机带病作业,着力提升农机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农业机械源头治理,在春耕前对所有农机进行检修并张贴反光贴等标识,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农药管理,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全面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和溯源管理,督促经营者认真核实采购农药来源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农药使用环节,要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督促其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严肃查处禁限用农药在蔬菜瓜果等作物上违规使用以及百草枯等仅限出口农药在市场销售使用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药安全风险监测,防止人畜中毒、作物药害、环境污染等用药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种子化肥的安全生产监管。三是扎实开展农村沼气设施信息数据的核查核实,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农村沼气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农村沼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农村沼气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风险隐患。 8.紧盯涉“众”、涉“火”领域,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景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强化“引火源”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链条。常态化开展“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老化、使用明火取暖,施工现场违规动火作业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乡村就业工厂、经营性自建房、森林草原等重点领域,对违规搭建泡沫夹芯彩钢板房,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降低建筑场所火灾荷载;发动基层力量,对学校、饭店、旅游景区、养老院、矿山企业、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三合一”和“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治场所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防此类场所小火灾酿成大事故。持续加大经营性自建房和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 9.持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履职情况核查检查,尤其是对项目专职安全员只挂名不到岗、只到岗不履职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书上岗等问题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履责流程和规定动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10.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持过期证、假证作业等情况;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检验有效期服役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11.持续开展其他领域安全整治。要针对各自特点和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四)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五)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和帮扶行动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持续开展以政策理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和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第一响应人”培训;利用三年时间,对全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不断提升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全乡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2.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全乡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设立村应急消防服务站,加强人员、办公等保障,全面开展培训,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效能。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2024年底前实现全乡“七有”、村“五有”目标。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推进科技兴安。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危化、矿山(含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优化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建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矿山用电数据监测,打造安全监管“一张网”。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涉粉作业10人以上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升级改造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设贯通市、县、乡、村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小流域洪水、高密度气象监测站点、地震速报台网,开展联防联控和应急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实施灾害风险防治与安全发展防范工程,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的精准性。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3.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高危行业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和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治理, “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 4.组织实施一批治理工程。 集中开展煤矿顶板、瓦斯、火灾、水害以及隐蔽致灾因素等煤矿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公路连续纵坡 路段行驶安全综合治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有序推动实施一级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推动建设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线上审批系统,严控高危区域人员聚集数量。逐矿绘制矿井技术红线管理图,划定开采建设技术红线,将矿井年度生产建设区域划入红线范围,并在技术管理图上说明矿井灾害情况;实行工作面报备制度,严禁触碰红线组织生产作业。深化“一优三减”,加强作业人员管控,同一地点作业人员严格控制在9人以内。 5.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全面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强化安全科普宣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应急等专项宣传教育培训投入,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两个至上”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对防范意识。各村、各中心站(所)、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利用微信和主要媒体做好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心站(所)、各村、驻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向无人化、少人化方向发展。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中心站(所)、各村、驻乡各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四)持续巡查检查。各中心站(所)、各村、驻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巡查、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始终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中心站(所)、各村、驻乡各单位要将各领域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确保党员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要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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