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173843 | 生成日期: | 2023-07-03 |
文 号: | 关键字: | 治理,问题,集体,镇,工作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正路镇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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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逐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中共景泰县纪委、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景纪发〔2023〕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资源管理无序等问题,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2020年村两委换届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治理村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问题。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承包费不入账等问题。 (二)治理村集体产业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重点排查村集体产业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三)治理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集体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足额入账、隐匿收入、虚报冒领、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擅自定标准立名目,违规发放各项津贴补贴等问题。 (四)治理村集体资金使用违反议事规则、选择性公开问题。排查村集体财务公开不规范、不到位、选择性公开、该公开的事项未公开、假公开、搞暗箱操作等侵害群众知情权的问题。 (五)治理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招投标、工程应招标未招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规避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工程无预算、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支付不规范等问题。 (六)治理其他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排查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重点排查对集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从2023年6月下旬开始,2023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6日至7月5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治理目标和重点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村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全面开展治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各村要围绕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景泰县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前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能够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镇党委如实说清和交代问题并退交款物的,由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在综合考量问题性质和违纪违法情节、认错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后,依纪依法形成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意见,并报送县纪委监委审核。对自查自纠阶段内未主动说清问题的,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镇纪委监察室牵头,镇党建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财税所等中心、站所配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抽查复核。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村,由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村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镇级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措施。集中治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各村要分阶段将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按时上报镇纪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深刻领会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纠治的一项重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把“三抓三促”行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统筹,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村集体经济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监督执纪。镇纪委监察室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流程、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附件1:
正路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村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张举龙 镇党委书记 罗玉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世霖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成 员:罗维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兼) 卢玉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继珍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肖清莲 副镇长 曾海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路宝磊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登伟 镇财政所所长 邱元明 镇党建办干部 陈玉洁 镇会计 雷国英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赵映博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高大伟 镇纪检专干 吴奇亮 镇纪检专干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围绕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督促检查、抽查复核,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镇级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措施。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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