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173838 生成日期: 2023-05-16
文       号: 关键字: 未成年人,工作,保护,加强,镇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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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按照《景泰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全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工作局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让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执行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群策群力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进一步助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综合、全面保护,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建立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张举龙同志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妇联主席任未成年人督导员,负责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各村村委会,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

(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服务。不断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落实各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

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各村委会、妇联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受委托照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开展监督。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时,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依法处置监护人侵权行为。镇综治中心、妇联、司法、派出所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督促、支持起诉。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及时向民委员会反映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

(三)加强学校保护工作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小学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要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深化团教协作,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

健全学校保护制度规定。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家长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家长接送学生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岗位责任。学校要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

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四)加大社会保护力度

有效落实报告制度。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向上级部门强制报告的义务。配合上级部门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惩处。

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农村书屋、“妇女微家”等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民政要加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会要积极开展职工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完善网络保护工作

加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受委托人等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不得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推进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

有效落实政府监护职责,提升我镇辖区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长期监护责任人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配合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制度,科学评判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推动临时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

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对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医疗救助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店等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销售站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七)落实司法保护职责

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关保护工作。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对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从严追诉、从重量刑。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

各村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确定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形成网格化管理,明确阶段性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注重加强对工作人员宣传培训和教育指导,提升各责任人员判断未成年人是否遭受不法侵害的能力,确保强制报告效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2023年7月下旬)

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本村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本地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各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调研,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开展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成果,确保相关问题得到解决,防止反弹。加强类案总结分析,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镇综治中心对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成熟的制度机制和经验做法,并向上级推送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内容,按照责任清单,精心组织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不漏项、不缺位。

(二)周密部署,加强衔接配合。各村、各部门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台账,每月上报一次数据,由镇综治中心收集汇总并通报。通过定期或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实际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三)宣传指导,加强培训学习。各村、各部门应当注重加强指导和培训。通过个别指导、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各责任人员判断未成年人是否遭受不法侵害的能力、保存和收集证据的能力,规范报告、备案的程序,确保强制报告效果。各村要定期开展普及关于强制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及政策宣传活动。

(四)跟踪评价,加强考核奖惩。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中的实际工作进行跟踪评价并考核,对不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严肃追责或移送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附件:1.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2.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台账

3.办案中发现未报告案件情况登记表

附件1:

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正路镇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举龙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玉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王世霖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罗维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兼)

卢玉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继珍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肖清莲  镇副镇长

马保志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宋一虎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曾海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三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有恒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田文新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登伟  镇财政所所长

赵永力  正路派出所所长

宋之刚  正路学区校长

郭宗琴  正路卫生院院长

万应军  镇党委秘书

高向博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政府文书、信访专干

邱元明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干事、宣传专干

谭佛存  正路镇司法专干

温月梅  镇综治维稳专干

杨小龙  砂河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俞童荣  双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石宝玥  正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海清  细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玉婷  川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  震  大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梅山  石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德英  兔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永海  峡儿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  涛  冯家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启强  长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冯尔琦  红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朝兵  黄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延明  拉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任永春  黄羊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王世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宋一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综治专干温月梅,负责日常。

附件2

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台账

序号

报告(案)人

报告(案)单位

报告(案)时间

被侵害人

侵害人

报告内容

接收报告(案)单位

查明情况(是否实际遭受侵害及侵害行为)

处理情况

最终处理结果

对报告(案)人的奖励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

受案审查

刑事立案

移送管辖权机关

交办下级机关

治安处罚

不起诉

判决



































































附件3

办案中发现未报告案件情况登记表

序号

报告(案)责任

单位

被侵害人

侵害人

侵害行为(违法犯罪罪名)

案件处理结果

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

处理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

治安

处罚

不起诉

判决

检察

建议

予以

处分

移送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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