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4 | 生成日期: | 2023-03-24 |
文 号: | 关键字: | 资助,对象,录取,负责,高校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2023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项目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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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助范围 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政策宣传及摸底统计(5月底)。各中学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摸底整理资助对象初步名单等工作; (二)确定资助对象(5月至8月)。团县委负责对接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做好资助对象确认、上报、资料收集等工作;民政局负责拟资助对象认定等工作;教育局负责统计2023年参加高考学生录取情况等工作。资助对象确定后,由团县委电话通知提交相关资料。 (三)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录取到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学生于8月20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四)补充发放(9月)。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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