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10-23
文       号: 关键字: 节能,工作,单位,降耗,能耗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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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景各单位:

现将《景泰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3-2025 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7 日

景泰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 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能耗“ 双控” 制度,推动能 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确保完成“ 十四五”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全县实现“双碳” 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根据市上下达“十四五”景泰县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到 2025 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较 2020 年降低 16%,“ 十四 五”期间年均下降 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重点行业能 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 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1.合理分解指标。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 节能潜力等因素,全面对标对表市上下达我县“ 十四五”及年度节 能降耗目标任务,科学测算分领域、分行业控制目标,并及时分 解下达各县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 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本方案所列任务均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景泰工

业集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抓好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加强分析预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能耗总量弹性管理、 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制度,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对各行业、各重点 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监测,按照工作进度要求逐 月调度、定期通报,对高预警等级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工作 指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

3.加大监督检查。 充分利用节能监察机构和第三方服务平 台,加大对有色、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 单位,特别是年耗能 5000 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 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 规用能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提出合理用能建议,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二)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

1.强化项目审批准入。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制度,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 能耗强度控制目标(0.78 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实行能耗等 量置换,坚决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量过快增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鼓励企 业加快组织实施余热暖民、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 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 能源管理、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能量系统 优化、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节能工程,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 备和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 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不断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降低企业运 行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推动用能单位加强用能全过程 和各环节管理,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节能技术持续进步,能 效指标持续提升。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强 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积极开展能耗在线计量分析,大力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

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加大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完善节能降耗技术支撑体 系,推动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及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引进消 化吸收先进的节能降耗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 极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 度,为节能降耗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动力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耗

1.工业领域。一是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强工业 行动,扎实开展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推 进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工业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 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骨干企业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绿 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以有色、化工、建材 等行业为重点,“ 一企一策”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 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加大 5G+工业互联网应 用推广,积极开展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及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 车间申报。 “ 十四五” 期间,全县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13.5%,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 电解铝、水泥、 电石等重点行 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 30%。二是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耗能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能耗标准,健全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深挖内部节能潜力。

三是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组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编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大力推 广铜铅锌冶炼、水泥、电石、烧碱等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 经验, 以及有色、建材、化工行业节能提效技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能 效对标达标,切实提高能效水平。 四是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 定期对有色、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国家节能法 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监察,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能效水 平。对工业锅炉、电机能效等强化能耗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建筑领域。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 管理,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国 家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降碳要求,新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 建筑比例达到 100%。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有序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加快 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推进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 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 暖,加快地热能资源勘查和项目建设,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积 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 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 碳改造。加强城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按照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采取精确等量分时照明等节能措施,科学控制照明启闭、范围、规模、亮度、能耗密度、光效等指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交通领域。打造功能完善、无缝衔接、方便舒适的城市公 共交通服务体系,推动运输工具绿色低碳化,积极扩大清洁能源 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持续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 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广低耗能运输装备,大力 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降低空载率 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 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倡导绿色出行,每月组织开展 2 次“ 135” 活动, 即出行 1 公里步 行、3 公里骑自行车、5 公里乘公共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公共机构领域。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 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建立健 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 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 积极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 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 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 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公务车辆管理平台逐步淘汰老旧机动 车,带头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场所加快配备建设 充电设施。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低碳产品推广和示范创建活动,营造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良好氛围。到 2025 年末,力争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十四五” 期间力争创建 1 家国 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 县县有国家级示范” 的目标。(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农业领域。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 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 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节能设施,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支 持建设“ 光伏+农牧业” 项目。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废旧农膜、尾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 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农药包装废 弃物回收处理。到 2025 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6%,主 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 4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商务领域。积极引导、组织企业开展绿色营销,鼓励流通 企业采购绿色建材、绿色家具、节能电器等消费产品,推动节能 环保产品进超市、上专柜;开展“ 限制过度包装”“ 限塑” 等活动, 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 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加大对商场、超市、宾馆特别是 营业面积在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所照明、空调、电梯及其 他耗能设备检查力度,倡导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 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四)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强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 利用。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形成产业链集约集群发展新格局。 加快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 三 改联动”,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探索推广燃煤电厂热电 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进一步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 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 度,稳妥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 合理调控煤炭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 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30%左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按照全省“ 两高”项目7 类处置方式,实行项目清单定期调度, 督促各有关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影 响评价规定、属于落后产能和已出让产能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 和时限坚决关停;对未达到能耗限额准入值、未履行环评能评等 审查审批手续的项目,加快实施节能改造,编制能源利用评价报 告,能效水平达到准入值后正常生产;对能效和清洁生产未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对标开展技术提升,力争达到国内乃至国 际先进水平。严格新上“ 两高”项目准入,对全县完成能耗强度目 标影响较大的项目(新兴产业和民生项目、国家批准的重大项目除外),必须明确能耗指标置换来源,严格执行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六)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 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基层 队伍建设,针对性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工 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七)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对照省、市节能监察体系,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构, 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对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节能监察能 力,加强节能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四、工作职责

( 一)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统筹抓总,年度 及“ 十四五” 节能降耗目标考核评价,督导各有关部门节能降耗工 作方案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 题。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能耗限额准 入值,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杜绝新增高耗能项目上马。严格贯彻 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遏制“ 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梳理“ 两高”项目清单,提出拟处置意见,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 二)县工信局。持续加强工业领域能耗监测,组织开展全 县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和督查检查,坚决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违规用能企业后期落实整改情况跟踪监管。

(三)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各级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 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节能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鼓励学生从我做起,强化节能实践,共建低碳社会。

(四)县住建局。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各建筑 企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公共照明设施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和使用路灯与景观照明,遏制非工业领域用电过快增长。

(五)县交运局。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六)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流通消费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 八)县卫健局。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县统计局。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向 各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分析报告。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分 析我县能耗强度变化的具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各相关

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统计业务知识辅导和培训。

(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

(十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加大节约用能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十二)国网景泰供电公司。做好预警调控过程中企业和公共机构的电力调度,加强用电管理和统计报送工作。

(十三)其他单位。按职能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降耗 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节能降耗这根弦,正确处 理好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辩证关系。要将节能工作作为一把手 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要牢固 树立“ 一盘棋” 思想,密切配合、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 凝聚节能工作合力,以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全力打好节 能降耗攻坚战,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及“ 十四五” 能耗“ 双控” 目标任务。

(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主要目标、重点任 务、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理清思路,细化提出 分年度具体工作清单和推进办法措施,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同 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大调度力度,县工信局(工业用能大幅 增长),要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原因,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完成既 定目标任务。同时,要抢抓“ 十四五” 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 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 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快“ 源网荷储一体化”“ 十四五” 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做好绿电抵扣置换,切实保障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 十四五” 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节 能工作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 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加强 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交由县委组织部作为对各 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 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 “十四五”景泰县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附件


十四五景泰县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县区

能耗强度降低基本

目标(%)

能耗强度降低激励

目标(%)

年度能耗强度降低

目标(%)

景泰县

16

1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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