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200630 | 生成日期: | 2025-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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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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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景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景泰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景泰县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农业优先、工业转型、文旅赋能”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甘肃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战略,细化落实白银市“一圈一带三线多极”动力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景泰县生态立县、兴水强县、产业富县、旅游活县、民生和县、依法治县“六条路径”和“三县三区三基地”战略布局,为景泰建设“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新景泰”提供空间引领、支撑和保障。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景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国土空间价值,特编制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景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战略引领,全域统筹。立足甘肃省、白银市全局视角谋划景泰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引领城市高站位、高质量发展。坚持区域协同和城乡统筹,构建区域协调、全域一体、城乡一体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提升景泰县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底线约束,保护优先。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四水四定”,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形成节约集约、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人民至上,提升品质。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建设品质景泰为导向,保障和优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兼顾居民与游客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形成环境优美、宜居宜游、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充分体现景泰县自然生态、历史文化、运动休闲旅游等特色,以特色谋发展。充分认识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延续文脉格局,加强景观风貌管控,彰显地域与文化特色,提升景泰城市魅力。
优化管控,多规合一。落实刚性管控要求,强化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同时给乡镇规划事权留有弹性空间,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落实多规合一,构建信息平台,实现智慧管理,通过“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规划》自白银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景泰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景泰县位于河西走廊东端,甘肃省腹地北陲,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祁连山脉东段,腾格里沙漠南缘。东濒黄河与靖远县、平川区相望,南与白银区、皋兰县及永登县搭界,西与天祝藏族自治县及古浪县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接壤。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县面积的四分之三,地形比较复杂。全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境内地势最高点是寿鹿山主峰。
生态环境秀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景泰县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通过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全域绿化,现状景泰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8%,森林覆盖率达到12.66%,国土绿化营造林59830亩。拥有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寿鹿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河石林国家地质公园等特色生态景观。
农业发展基础良好。黄河流经景泰县域110公里,景电工程和黄河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利条件。景泰地处北纬37°优质农产品黄金种植带,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天然草场。景泰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农产品品质好,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兰白都市圈的菜篮子、粮袋子和肉食品供应基地,特色农产品有“景泰枸杞”“条山梨”“龙湾苹果”“翠柳羊肉”等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矿产资源和新能源资源富集。景泰县境内已探明金属和非金属矿35种,石膏储量3.85亿吨,居全国第二,石灰石8亿多吨,煤3.8亿吨;风能、光能和水电资源丰富,风能理论储量约2000兆瓦;主要工业产品水泥、铁合金等均占全省总量的10%左右,纸面石膏板年产能居全省首位。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景泰县位于甘肃省中部,河西走廊东端,甘宁蒙三省(区)交界地带。县域内包兰铁路兰和甘武铁路、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G2012定武高速景泰段、S35景礼高速、G666线、G667线、G338线、S308线、S315线、S103线贯穿全境,位于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战略通道上。
专栏1 主要资源概况 |
1.土地资源:2020年,全县耕地792.29平方千米、园地76.21平方千米、林地335.79平方千米、草地3787.53平方千米、城乡建设用地71.66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4.02平方千米,陆地水域53.27平方千米。 2.水资源:全县自产地表水资源量为993万立方米,主要为季节性洪水,以河川径流的形式补给黄河或入渗为地下水。黄河是景泰县唯一的过境水资源,自南向东北过境110千米,最大年径流量529亿立方米,最小年径流量223亿立方米,全县入境水资源量为328亿立方米。全县地下水储存量主要分布漫水滩盆地、白墩子盆地、草窝滩盆地、寺滩-芦阳盆地等。 3.矿产资源:2020年,景泰县已发现煤、铁、铜、石膏、石灰岩、石英砂、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各类矿产35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14种,分别为煤、铁矿、铜、铅、锌、冶金用石英岩、硫铁矿、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砂。矿产地107处,其中固体燃料矿产地9处,黑色金属矿产地1处,有色金属矿产地2处,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地95处。煤主要分布在红水镇、草窝滩镇、寺滩乡等地,保有资源量1.42亿吨;石膏主要集中分布在上沙沃镇、寺滩乡一带,保有资源量1005.04万吨;冶金用石英岩分布在上沙沃镇一带,保有资源量2975.52万吨;建筑用石料全县均有分布。 4.旅游资源:景泰县旅游资源类型多样,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并重,其中自然旅游资源4个主类,10个亚类,17个基本类型,23个资源点;人文旅游资源4个主类,10个亚类,24个基本类型,59个资源点,充分反映景泰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自然风光。 5.生物资源:景泰县动植物资源丰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禽类有苍鹰、大杜鹃、大斑啄木鸟、鸳鸯、麻雀、鸽、鹌鹑等二十多种;兽类有麝、鹿、青羊、狐狸、黄羊、野兔、獾猪、狼等十几种;家畜家禽有骡、马、牛、驴、骆驼、羊、猪、犬、鸡、鸭、鹅、鸵鸟等十几种。农作物主要以春小麦为主,春小麦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70%左右,还有大麦、青稞、糜子、谷子、啤酒大麦、玉米、水稻、蚕豆、大豆、豌豆、胡麻、油菜籽、麻子、黑瓜子等二十多种。野生植物有53科,201属,338种,其中药材植物有37科,108属,115种。寿鹿山、长岭山的云杉,为全国少有树种。 |
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有待提升。农村居民点面积大,有较大整理复垦潜力;土地生态环境脆弱,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难度大;其他土地所占比例较大,土地利用率提升潜力较大。
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境内沙化土地面积大、风沙线较长、重点风沙口较多,沙害面积大,水土流失依然严峻,荒漠化问题依然存在。红水镇、上沙沃镇、五佛乡、漫水滩乡是全省沙化严重地区之一。
水资源短缺是限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白银市为黄河干流地表水超载区,暂停审批黄河干流地表水新增取水许可,用水指标受限。农业产业发展与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虽然发展较快,但存在开发利用水平较低,环境破坏等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矿山企业规模小,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深加工程度低;废水、废渣环保处理率相对较低,易造成矿山地质环境污染等方面。
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给景泰县提出更高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双碳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相继推进实施,景泰县步入快速发展的政策机遇期,同时也要求景泰县在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等方面,对景泰提出更高要求,带来众多机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景泰生态保护、城镇发展和产业升级带来新的机遇。景泰县处于中部沿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应以加强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加强水源涵养、荒漠化防治、供水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政策利好。
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为西部城市群发展来了新的发展机遇。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大大缩短了景泰至兰州的时间,为景泰融入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提供了条件,景泰与兰州、西宁同处黄河流域、高寒半干旱地区,承担着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重任。以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和寒旱农业为支点,争取国家在金融、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建设开放平台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开放、合作、务实理念,着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融入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战略,共同推进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和甘肃省打造“五个制高点”机遇。景泰要牢牢把握共建“一带一路”和甘肃省全力打造“五个制高点”机遇,利用区位优势,突出资源优势,培育产业优势,加强区域合作,明确定位,提高站位,整合优势,主动作为,抢占“制高点”,着力推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
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土空间保护提出更高要求。景泰县水土流失脆弱性呈现出“南高北低”的格局,土壤沙化脆弱性呈现出“北密南疏”的格局。受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境内沙化土地面积大、风沙线较长,水土流失依然严峻,红水镇、上沙沃镇、五佛乡、漫水滩乡是全省沙化严重地区之一,荒漠化问题依然存在。这对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提出了挑战。
耕地可持续发展面临风险。景泰县耕地资源受地形地貌积盐过程和灌溉方式影响,存在中度和轻度的土壤盐碱化现象。由河谷、水利与供水工程构成的农业灌溉条件,决定了景泰县农业生产适宜区呈现沿河谷、水利或供水工程条带分布的空间特征,多受水资源条件约束。
高质量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与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景泰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适宜区主要集中在一条山镇、条山集团和芦阳镇大部分区域以及草窝滩镇部分区域,城市适宜开发建设区域有限;景泰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近10年增幅明显,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下土地使用强度有待提升;农村居民点面积大,有较大整理复垦潜力;土地生态环境脆弱,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难度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高质量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与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黑山峡水利工程的不确定性为发展带来了新挑战。黄河黑山峡水利工程设计淹没区涉及中泉、五佛、芦阳和草窝滩4个乡镇14个行政村,对景泰县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及局部区域小气候都将产生较大影响,为县域未来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
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县、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县、沿黄高扬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省级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综合示范区、西北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基地、西部物流集散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国家全域旅游和高扬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兰白都市圈北部重要节点城市,以旅游服务、商贸物流、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绿洲生态宜居城市。
专栏2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
1.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景泰县有黄河石林大景区、一城一山大景区、沙漠生态-白墩子湿地公园大景区、五佛沿寺大景区和一条山大景区等旅游资源,按照“景城一体、城乡一体、全域布局、产业互补”的思路。构建全域旅游主体框架,通过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016年11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兰州市榆中县,白银市景泰县,天水市麦积区,陇南市宕昌县、康县,平凉市崆峒区,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等9个市县(区)入选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 2.高扬程现代农业示范区 白银市印发《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提出发展从白银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农业资源禀赋优势出发,作出了率先打造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发展千亿级现代农业产业的重大部署。提出探索推进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路径,全市域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力争打造成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的先行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业创新试验区、黄河上游节水高效农业示范区、旱作高效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提出以大中型引黄高扬程灌区为主区域,建设现代化大型农业灌区和标准化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基地。其中景泰县地处景电高扬程灌溉地区,水利资源优势显著,县十四五提出重点围绕干旱山区、高扬程灌区和沿黄灌区“三大区域”发展布局,突出高效农田节水、旱作农业建设和草食畜牧业“三个重点”,做大做强瓜菜、优质果品和畜牧养殖“三大产业”。故本次规划细化市级战略定位,结合景泰县农业发展特色,提出建设高扬程现代农业示范区。 3.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景泰拥有红军西路军景泰烈士陵园、甘肃省景电工程、景泰黄河石林、一条山战役纪念馆等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泰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工农红军的战斗地,更是西路军组建的原址地,亦是西征将士走向悲壮历程的始发地。景泰蕴含着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全面地挖掘、继承、发展红色文化。景泰县有众多以红西路军为主题的红色文化遗址,多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故提出建设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空间治理为主线,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主动融入甘肃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白银市“一圈一带三线多极”动力发展格局。
至2025年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经济总量保持稳步增加,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清洁能源发展占主导地位。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城镇体系、城乡发展格局更加优化,县城市政设施水平和城市宜居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镇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产业园区配套综合支撑有效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电力、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承载力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升。
至2035年全县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值保持高速增长,发展动力、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新科技、新技术、新动能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高地;城乡融合发展更充分,资源要素保障更充裕,基础设施实现新跨越;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社会文明程度、人民综合素质达到新水平,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平安景泰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幸福和谐美丽新景泰。
至2050年全面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综合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全面建成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成沿黄高扬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以乡村建设行动为引领,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面建成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县、全省新能源产业大县、全省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区域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景泰。
景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基期值 2020年 |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指标层级 | |
2025年 | 2035年 | |||||
一、空间底线 | ||||||
1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 | ≥117.47 | ≥117.47 | 约束性 | 县域 |
2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 - | ≥102.23 | ≥102.23 | 约束性 | 县域 |
3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 - | ≥387.37 | ≥387.37 | 约束性 | 县域 |
4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2.68 | ≤2.8623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约束性 | 县域 |
5 |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 1.1151 | ≤1.1151 | ≤1.1151 | 约束性 | 县域 |
6 | 森林覆盖率(%) | 3.97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预期性 | 县域 | |
7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41.8 | ≥41.8 | ≥42 | 预期性 | 县域 |
8 |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 66 | ≥66 | ≥66 | 预期性 | 县域 |
9 | 湿地保护率(%) | -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预期性 | 县域 |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
10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109.35 | ≤101.27 | ≤111.54 | 约束性
| 县域 |
100.15 | ≤89.71 | ≤89.71 | 中心城区 | |||
11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3.14 | ≥4 | ≥4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12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3.7 | ≥4.7 | ≥5.5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三、空间品质 | ||||||
13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60 | ≥70 | ≥90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14 |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 72 | ≥85 | ≥100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15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30.42 | ≥31.55 | ≥33.36 | 预期性 | 县域 |
16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 | ≥37 | ≥40 | 预期性 | 县域 |
17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2 | ≥7 | ≥8 | 预期性 | 县域 |
18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0.57 | ≥0.6 | ≥0.62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19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17 | ≥4.6 | ≥5.8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20 | 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 | 25 | ≤20 | ≤15 | 建议性 | 中心城区 |
21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县域 |
统筹生态保护与治理,确保区域生态安全。构建以黄河、寿鹿山、米家山为核心的生态空间系统。县域北部加强防风固沙修复,县域中部加强生态保育和综合治理,县域南部加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
严格保护农业空间,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粮食基本保障能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共建共享。构建多层次的城镇体系和等级结构,明确城镇职能分工。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传承弘扬历史文化,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塑造特色风貌。以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黄河石林国家5A级景区为目标,全力培育旅游产业,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综合示范区。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白银市指标要求,景泰县耕地保护目标782.98平方千米(117.4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81.56平方千米(102.23万亩)。重点分布在沿景电灌区的红水镇、漫水滩乡、喜泉镇以及县域西南部的正路镇等区域。
专栏3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规则、管理规则 | ||
本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规则 | 耕地 | 1.划入耕地保护任务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1年恢复的耕地经认定可纳入耕地保护任务。 2.下列现状耕地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红线,但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 ①截止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2009年年底以来的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耕地;②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任务,但尚未成林的耕地;③截止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占用的耕地;④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⑥河湖范围内经认定需退出的耕地。 3.在不妨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河湖范围内不同情形耕地,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二调”为耕地、“三调”仍为耕地的,原则上应纳入耕地保护任务。对于以下情形,经认定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任务:①位于主河槽内的耕地;②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耕地;③水库征地线以下的耕地。 |
永久 基本 农田
| 1.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以下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①经农业农村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③蔬菜生产基地;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⑤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⑥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2.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在划足划优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属于以下情形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后,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 ①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中划定为严格管控类的耕地,且无法恢复治理的;②已明确具体选址、近期拟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规划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用地已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占用的;③经依法批准的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④城镇开发边界内零星分布的;⑤《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确定战略性矿产中的铀、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的开采确实难以避让,且已依法设采矿权露天采矿的。 | |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 | 耕地 | 1.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2.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采取措施,应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应当按照国家、甘肃省规定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应当按照国家、甘肃省规定期限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5.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6.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
永久基本农田 | 1.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2.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3.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景泰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87.37平方千米。主要包括甘肃景泰寿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甘肃景泰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甘肃景泰黄河石林国家地质自然公园、英武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科学评估区。
专栏4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处理规则、管理要求 |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处理规则 | 永久 基本 农田 | 1.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永久基本农田不再按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今后可按照生态退耕政策逐步有序转为生态用地。 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
战略 性矿 产资 源 | 1.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依法设立的铀矿矿业权、油气探矿权可以保留;依法设立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到期后退出;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 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铀矿矿业权,已依法设立的油气矿业权和地热、矿泉水采矿权,以及紧缺程度高、不可替代性强的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8种战略性矿产的探矿权,可以保留;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经批准可将拟开采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 3.各类自然公园,在法律法规未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设立的合法矿业权,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相应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 4.新划入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已依法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可不划入。 | |
人工 商品 林 | 1.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格局稳定性,将位于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等重点生态区位,以及零星分布位于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人工商品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2.其他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可以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 |
重大建设项目 |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确保不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衔接国家发展规划、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已明确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项目占用的空间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 |
城镇村 | 1.城市建成区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镇村逐步有序退出。 3.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建制镇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村庄的规划布局由地方因地制宜确定,规模较大、人口集聚的村庄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可以保留。 | |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 | 严格 规范 人为 活动 | 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其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 物保护活动。 ——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 (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过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采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3.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监管办法。 |
严格 占用 生态 保护 红线 审批 | 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用地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1.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管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 |
稳妥 有序 处理 历史 遗留 问题 | 1.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2.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 3.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等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 |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景泰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1151倍。主要分布在一条山镇(中心城区),正路镇(正路工业园),草窝滩镇(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以及各建制镇服务功能的建设空间。
专栏5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管理规则 | ||
本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 | 强化 反向 约束 | 1.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得侵占和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空间格局,避让重要山体山脉、河流湖泊、湿地、天然林、草场等。 2.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已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人为活动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3.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地震断裂带、洪涝风险易发区、采煤塌陷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及油井密集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明确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4.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 5.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人口、产业和用地合理布局。 6.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因素,测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潜力。 |
设置 正向 约束 | 1.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保留一定的农业和生态空间,发挥城市周边重要生态功能空间和连片优质耕地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布局。 2.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高压走廊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形态尽可能完整,便于识别、便于管理。 3.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城中村和城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和省级市级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 4.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规划限定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可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弹性发展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 | |
城镇 开发 边界 管理 规则 | 1.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1)集中建设区用于布局城市、建制镇和新区、开发区等各类城镇集中建设。 (2)弹性发展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弹性发展范围内进行调整。 (3)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 2.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 3.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开发强度。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选址的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 |
在落实《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开发“一横两纵六区”城市化地区、建设“一带三区”农产品主产区、巩固“四屏一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基础上。依据《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景泰县为省级农产品主产区。
细化县域主体功能分区。
根据景泰县乡镇发展现状特点和规划发展趋势,将景泰县13个行政单位划分为3处重点生态功能区、7处农产品主产区(草窝滩镇具有两种功能定位)和3处城市化地区。寺滩乡、中泉镇、芦阳镇叠加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中泉镇、正路镇、五佛乡、上沙沃镇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
专栏6 景泰县主体功能分区 | |
农产品主产区 | 上沙沃镇、漫水滩乡、草窝滩镇(南)、芦阳镇、喜泉镇、条山集团、五佛乡 |
城市化地区 | 一条山镇、红水镇、正路镇 |
重点生态功能区 | 寺滩乡、草窝滩镇(北)、中泉镇 |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 寺滩乡、中泉镇、芦阳镇 |
能源资源富集区 | 中泉镇、正路镇、五佛乡、上沙沃镇 |
实施差异化管控指引。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形成与水土光热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推动乡村振兴。
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发展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间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面积,落实国家支持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
城市化地区。重点推进集聚集约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无序增加。合理扩大城市规模,适度增加产业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化发展区集聚。健全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合理确定叠加功能区。根据历史文化资源(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将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分布的寺滩乡、中泉镇、芦阳镇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协调发展。
根据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将中泉镇、正路镇、五佛乡、上沙沃镇确定为能源资源富集区,保障矿产资源和重大工矿产业项目实施,促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景泰县“一核三廊两区多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专栏7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
一核:是指景泰县城及周边地区作为县域城镇发展核心; 三廊:是指城镇高质量发展廊道、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廊道、寿鹿山-米家山生物多样性廊道; 两区:根据农业种养特征区分旱作农业发展区和灌区农业发展区; 多点:是指带动经济发展的重点乡镇,包括红水镇、中泉镇、寺滩乡等。 |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全县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六大规划分区。
二级规划分区:城镇发展区分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分为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寿鹿山、黄河石林及景泰县北部等区域。生态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实施差别化管控、准入及用途转用要求,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生态控制区:县域内除县城周边,其余空间均有分布,主要为山地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差异化的采用保留保护、生态保育、生态修复等措施,保护、提升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生态控制区内开发建设活动,在不破坏生态系统和不降低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制规则,经法定程序,进行适度开发利用。
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于沿景电灌区的县城周边、红水镇、漫水滩乡、喜泉镇以及县域西南部的正路镇。农田保护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除经批准同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之外,原则上不做调整。
城镇发展区:指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及正路工业园、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等区域。区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
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其中村庄建设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区内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一般农业区是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林业发展区是实施生态修复、造林绿化,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农林用地等。
矿产能源发展区:指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备区等区域。本区域严格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准入管理,有度有序利用矿产资源,建立和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开采规划区应科学选址,合理确定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并划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点安全影响范围。现有矿区在开采期内按绿色矿山标准实行开采,开采期结束后应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恢复矿区地质环境。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遵循优先保障粮食安全、满足生态用途、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构为顺序,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农用地。在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坚持保护优先、底线约束、提质调优的基本原则,加强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利用统筹管理。至2035年,县域内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园地面积保持稳定。
加大林草统筹建设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实施沿黄河及环境敏感型生态网络空间内的林地建设。至2035年,林地面积稳步增加;草地面积保持稳定。
提升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水平。稳定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提升单位面积生产功能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至2035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保持稳定。
建设用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合理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逐步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流量指标,通过建设用地流量供应推动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规划至2035年全域城镇建设用地稳步增加;村庄建设用地稳步减少;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保持稳定。
其他用地。加大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保护地和规划期内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河流、滩涂等陆地水域的保护力度,限制改变水域等地类的用地性质。至2035年,陆地水域面积保持稳定;其他土地保持稳定。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落实市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分解,足额下达至各乡镇,坚决遏制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统筹实施整治,经验收可长期稳定利用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
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
加大对水土光热条件好、质量等级高、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的保护,强化水土资源优化配置,有序实施土地流转和适度土地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梯田宜机化改造、土地整治等统筹规划、推进未耕种耕地整治,对已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行膜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为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保质保量补划落地,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一般耕地中。规划期内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涉及整改的补划,直接从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项目实施,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动态更新。
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新增的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一般耕地。鼓励在符合生态、防疫等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利用荒山、荒坡及闲置建设用地。对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必须符合相关用地要求并上图入库。
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合理布局设施蔬菜基地,提高“菜篮子”产品就近供给能力。合理布局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场,推动养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稳定现有并合理拓展畜禽养殖用地空间,保障养殖用地合理需求。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补充耕地后备资源。
通过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至2035年按期完成市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通过农用地整理、废弃土地复垦和“生态治理+农用地整理”等多种方式,制定恢复耕地计划安排,加强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增加耕地面积。
专栏8 后备耕地资源开发措施 |
农用地整理:以景电灌区为农用地整理重点实施区域,推进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开展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 加强废弃土地复垦:积极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增加耕地面积。 实施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农用地整理”:将原未利用地改造为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台地、平地,增加耕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打造“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构建“一心两点两带两区”的农业空间格局。
一心:寺滩乡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
两点:景泰县生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景泰县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园两个省级园区。
两带:沿景电灌渠形成景电现代农业示范带和沿黄河形成沿黄寒旱农业示范带。
两区:依据景泰农业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区位条件,突出各自功能定位,划分为两个特色农业区,分别为山地寒旱农业区和现代高效农业区。
分类引导乡村有序发展。
全县村庄划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特色保护类和其他类五大类。其中特色保护类村庄4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5个,集聚提升类村庄104个,搬迁撤并村5个,其他类7个。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安排生产空间,打造宜居生活空间,保护修复生态空间,保护乡村历史文化,强化综合防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民居风貌、农业景观。
专栏9 县域村庄分类与建设要求 |
集聚提升类村庄: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适当预留和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引导周边自然村、搬迁撤并类村庄居民向该类村庄集聚。 城郊融合类村庄:位于城市近郊区、县城城关镇所在地、乡镇驻地的村庄以及具有向城市转型条件的村庄。将该类村庄与城镇建设空间进行统筹规划安排,推动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市政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具有保留价值的村庄。重点保护村庄的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村庄内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合理利用村特色资源,做好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的改造提升。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对于该类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引导其向城镇或周边中心村集聚。 其他类村庄:制定村庄建设负面清单,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要求。村庄分类明确之前暂不安排重点项目和新增建设用地。 |
加强乡村建设用地管控。
加强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合理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等功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至规划末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按照省级下达指标和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及地方宅基地标准控制政策。宅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要求,优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布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重点保障农村产业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用地需求。新编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乡村发展,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以及乡村产业发展需求。
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乡村产业优化升级。紧盯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以粮、猪、禽为基础产业,林果、蔬菜、中药材、草食畜牧业为主导产业,小杂粮、渔业、光伏农业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果、蔬、药、羊、猪、渔等十亿级全产业链。着力精深加工,推广合作经营,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扩规增效。开展种质资源鉴定筛选、培育保护,全面提升种业能力和良种化水平。争取实施盐碱地综合治理等项目,不断提高农业土地利用率。
推动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完成123个发展类村庄“多规合一”规划,打造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50个、市级20个,县级达标村全覆盖,创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治理”。开展文明乡村创建活动,专项治理农村陈规陋习,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努力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新格局。
推动乡村基础夯实升级。实施黄河上游陇中水土保持生态农业供水、景电灌区节水调蓄水源、中电灌区农业灌溉智慧管理系统等工程,同步实施一批小型水利项目,打通国省县乡道相交处的“危窄路”“瓶颈路”,新建自然村村组路、产业路、旅游路。
农业空间整治修复。
实现节水、节地,完善农田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耕作水平,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以高标准农田保护和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严格保护现有的基本农田,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配套渠灌、管灌、滴灌等节水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土地数量、质量及产出率。
专栏10 农业空间综合整治与修复重大工程 |
黄河上游景泰段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整治黄河景泰段110千米河道;黄河景泰段沿线栽植经果林、对河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补植提高;黄河景泰段沿线河堤加固,建立沿线排洪、防涝系统;黄河旅游航道疏通65千米。 景泰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封造任务5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封山育草30万亩;完成退化林(草)修复155万亩,其中,退化林分修复5万亩,退化草场修复150万亩;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16万亩,其中,新建1万亩,老果园提质增效15万亩。 寿鹿山自然保护区林草植被恢复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设置刺丝围栏500千米,实现封禁保护面积18.6万亩,人工辅助恢复改良草场10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次),人工辅助恢复改良草场20万亩,防治森林病虫害20万亩(次),改造整修林区防火道路300千米,修建管护、办公等房屋2000平方米,驾设通讯线路200千米。 甘肃省防沙治沙工程先行示范县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沙)育林、人工种草等完成沙化土地治理79.12万亩,其中,封山(沙)育林50万亩,新型治沙网格治沙1万亩;退化林分修复2万亩、人工补播改良10万亩,人工种草8万亩;黄河流域生态建设示范工程:人工造乔木林5.12万亩,人工造灌木林3万亩。 景泰县农田防护林改造建设项目。营造农田防护林4万亩,其中:更新林网2.8万亩,营造防风固沙林1.2万亩,逐步形成网带整齐、密度合理,点、片、带、网相结合的综合性生态防护林。甘肃景泰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及修复项目。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及修复,总面积2691公顷。 景泰县芦阳沙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治理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22平方千米,其中:修整田地536公顷、营造水保林1940公顷、护坡20千米、2万立方米蓄水池3座及配套输水设施30千米、布设工程围栏20平方千米、标语牌(碑)6座、封育区“四至”界碑50个、封育治理9720公顷。 景泰县南沙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范围5平方千米长,河道蓝线宽50米,规划面积含水面约117公顷,沙河文化园、民俗馆、砂砾过滤展示区、活力运动园、五彩林带、社区公园、果林等。 |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耕地生态功能。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对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土壤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筛选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提高耕地生态功能。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堤岸和坡面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增强农田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增强防风固土能力;发挥农地复合景观功能。强化农田耕地生命共同体的建设,增强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抗逆性,完善区域农田防护林系统、水系统、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设施的建设。促进农业区生态经济化。发挥耕地景观构造中的作用,充分结合河湖、山林、湿地等各类景观要素,实现景观与农业融合。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先导,锚固自然生态空间本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更好地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使命担当,构建“三廊五区多节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三廊:即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廊道、寿鹿山-米家山生物多样性绿色生态廊道、北部防风固沙绿化廊道;
五区:水源涵养保育区(景泰县东部,黄河和景泰主要沙河等地表水以及部分水库)、防风固沙修复区:(景泰县东北部和南部地区)、湿地保护提升区(湿地保护区)、综合治理保育区区(景泰县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水土保持修复区(景泰县西北部);
多节点:即重要的生态斑块,作为景泰县生态安全格局的生态绿心,需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管理,保障区域生态质量。
专栏11 生态空间重点实施项目 |
景泰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寿鹿山自然保护区林草植被恢复工程、寿鹿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工程、甘肃省防沙治沙工程先行示范县项目、景泰县戈壁农业示范区农田防护林网项目、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万亩沙产业生态修复高科技农业示范基地、甘肃景泰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及修复项目、景泰县黄河两岸湿地综合开发治理项目、景泰县湿地生态恢复工程、景泰县黄河沿岸护岸经济林建设改造项目、黄河流域景泰县泥石流治理工程、景泰县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景泰县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景泰县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景泰县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黄河流域(景泰段)污染现状调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全县自然保护体系,将风景名胜区纳入到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1个自然保护区,为寿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公园,为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和黄河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合理划定分区,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
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推进重点河流修复与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深度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规划2035年景泰县总配水量按照白银市级下达指标约束执行,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不超过2.86亿立方米。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紧扣涵养水源功能。实施北部防风固沙综合工程,建设防风乔灌草、改良退化草场,控制北部及西部风口,东北部五佛乡采用网格固沙控制流动沙丘;东部保水固土综合工程,开展封山育林、草场改良,控制中上游水土流失;河口冲积扇治理,末端控制泥沙入河;沿河经济提升,建设沿河生态防护林,保护沿河居住区及农田,修复退化果园,提高沿河经济区价值。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供水厂、供水管网建设和提质改造。严格控制影响水功能区管理目标的新增取用水行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无关的工程,禁止新增、扩建入河排污口,经审批的保护区原则上不得进行范围缩减和功能调整。
加强水环境治理。黄河景泰五佛寺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英武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东护、南保、西涵、北治,中扩”的总体布局,打造景泰东部黄河沿岸打造生态经济廊道,南部山地丘陵夯实水土保持基础,西部天然林区织密水源涵养绿网、北部沙漠边缘筑牢防沙治沙屏障,中部灌区绿洲营造农田防护体系。实施“一岸盖绿、两线见廊、三山显翠、四区织网、打造五大功能区、发展六项林果产业”重点项目。建立以寿鹿山、昌林山、米家山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连续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
专栏12 “一岸盖绿、两线见廊、三山显翠、四区织网、打造五大功能区、发展六项林果产业”重点项目 |
一岸盖绿:黄河沿岸发展高效复合林业,实现生态林果全覆盖; 两线见廊:就是铁路、公路两线,通过高效节水灌溉,乔灌花草搭配,针阔混交种植,适度规模发展道路林,建设铁路、公路两侧绿色长廊; 三山显翠:寿鹿山、昌林山、米家山在保护好原有天然林、人工林资源的同时,借助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造封管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林草植被盖度; 四区织网:在做好景电、沿黄、中电灌区退化林网修复的同时,按照“窄林带、大网格、高防护”的要求,着力打造寒旱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营造工程,最终实现全县四大农业区全部实现林网化; 打造五大功能区:按照“东护、南保、西涵、北治,中扩”的总体布局,打造东部护河护岸、南部水土保持、西部水源涵养、北部防沙治沙、中部农田防护五大功能区; 发展六项林果产业:做大做强沙漠枸杞、条山梨、五佛大枣、龙湾红富士、干旱山区文冠果及沙区梭梭+肉苁蓉等六大特色林果支柱产业。 |
严格林地保护与管控。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坚决制止乱占林地行为。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先补后占”管理机制。经营性项目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控制采矿、采砂等对生态破坏较大的项目使用林地。使用省级林地定额的项目,确因建设需要无法落实先补后占的,允许实行“边占边补”。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须按要求恢复乔灌林地。涉及耕地恢复或土地整治的,以不破坏生态、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不涉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地区等为前提。
对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的其他能源类、经营类、旅游类、林下经济或森林康养等项目用地保障,应以“合理适度”为前提,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草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景泰县草地以其他草地为主,各个乡镇均有分布。坚持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生物量,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质量。创新草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草种繁育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草原技术推广、监理检测、灾害预警防控体系,遏制局部草原生态退化速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规划至2035年规划景泰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2%以上。
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建立湿地保护体系。建立以黄河景泰段河流湿地为主体,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保护模式为补充,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地体系。至2035年规划景泰县湿地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依据市级下达任务确定。
严格湿地资源保护与管控。禁止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以及自然湿地;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破坏湿地行为,切实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确保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破坏、质量不降低。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推进退耕还湿、退塘还湿。
清洁能源资源保护利用目标。围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源网荷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链,推动全县复合新能源建设依托新能源推动优势产业链集群发展,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全县低碳循环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低碳零碳园区。打造正路工业园、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转型升级低碳园区、零碳园区。在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方位系统性融入碳中和理念,以智慧化管理实现产业低碳化发展、能源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实现园区内部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重点勘查调控方向。加快能源矿产绿色勘查,加快郭家台、白岩子等勘查区煤炭资源勘查,加强郭家台勘查区煤炭、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
加强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冶金用石英岩、石膏、石灰岩等特色、优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非金属矿产加强勘查和储备。
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根据景泰县区域发展战略和矿业发展现状,规划景泰县红水-上沙沃地区石英岩矿重点发展区域1个。
优化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重点勘查区:景泰郭家台煤炭重点勘查区。
重点开采区:景泰郭家台-白岩子矿区重点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景泰县喜泉镇红沟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景泰县正路镇东井沟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景泰县五佛乡西源村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条件,以资源利用、保护环境与社区和谐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核心,以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以企业文化和规范管理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手段,以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土地复垦等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保障措施,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规划至2035年,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全县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智慧矿山,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林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到规划末期全县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完成上级下达国土绿化任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植树造林活动,集中连片造林,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生态屏障建设新格局,继续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六期工程建设;坚持重大生态工程与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相结合,实施景泰黄河段生态带建设工程;围绕铁路、公路重要交通干线,实施走廊生态带建设工程,着力打造高标准生态景观绿色长廊;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扩大森林面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加强林地修复。强化天然林保育、公益林管护、退化林修复、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提升林地质量。对生态本底相对较好的林地以自然保育为主,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品种单一的林地,通过小面积间伐更新、间伐套种等措施进行林地生态优化,对现状为非林地的区域尽快进行林苗补栽与林地修复。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推进草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坚持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生物量,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质量。创新草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草种繁育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草原技术推广、监理检测、灾害预警防控体系,遏制局部草原生态退化速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推进湿地和盐碱地治理。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推进退耕还湿、退塘还湿。
以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强全县盐碱地治理。治理盐碱地的措施有水利改良措施,包括灌溉、排水、放淤、种稻、防渗等;实施农业改良措施,包括平整土地、改良耕作、施客土、施肥、播种、轮作、间种套种等;实施生物改良措施,包括种植耐盐植物和牧草、绿肥、植树造林等;实施化学改良措施,包括施用改良物质,如石膏、磷石膏、亚硫酸钙等。
强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园区排查整治,提升环境安全水平。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种养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化肥、农药、有机肥、饲料等利用效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残留地膜(棚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面推广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黄河沿岸、G666线、G667沿线等历史遗留矿山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以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为重点,开展尾矿库、尾液库风险隐患排查,鼓励尾矿综合利用,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
大气环境防治保护。优化预警系统做好实时监测,适时更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从源头降低大气污染排放物。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控制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等无组织颗粒排放,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编制节能减排规划、臭氧污染排放重点企业与行业名录、季节性排放标准等。构建科学的空气质量标准和目标体系,制定多污染物综合控制方案,逐步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
人口与城镇化率。
根据七普数据,景泰县2020年常住人口19.9万人,城镇人口11.19万人,城镇化率56.23%。
规划到202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不超过22.91万人,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不超过23.39万人。
规划到2025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14.41万人,城镇化率为62.9%;到2035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17.78万人,城镇化率为76.03%。
构建“一核一廊两轴多点”的城镇空间。
一核:由县城-芦阳-草窝滩组成的引领全县域城镇化发展的综合城镇簇团,承载人口14.2万;
一廊:依托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和G667线形成的城镇提升发展主要廊道。
两轴:分别为依托规划的S35景礼高速由县城经五佛至陇南礼县的发展联络廊道,依托G2012定武高速景泰段由县城至中卫和古浪的发展联络廊道。
多点:红水、中泉、寺滩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节点的重点镇,县域其他乡镇作为经济增长的一般节点。
细分城镇等级结构,强化重点乡镇引领。
规划形成“县域中心城市-重点乡镇-一般乡镇”的多层次城镇中心体系等级结构。
县域中心城市为景泰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提高城市空间承载能力,优化各类要素空间布局,提高城市服务能级和经济带动能力,支撑兰白都市圈节点城市建设,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不低于14万人。
重点乡镇为红水镇、中泉镇、寺滩乡。作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规划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0.4~0.8万人以内。
一般乡镇为上沙沃镇、草窝滩镇、芦阳镇、喜泉镇、正路镇和五佛乡、漫水滩乡。是区域内的政治、文化和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改善镇区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条件,促进城镇化进程健康发展。规划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0.4万人以内。
明确乡镇发展方向,职能分类促进发展。
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核心、重点乡镇为补充、一般乡镇为基点,构建综合服务型、商贸型、旅游型和农贸型四种类型乡镇,形成比较优势突出、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城镇职能结构。
专栏13 县域城镇职能类型 |
综合服务型:中心城区、一条山镇、中泉镇、红水镇; 农贸型:上沙沃镇、喜泉镇、草窝滩镇、五佛乡、漫水滩乡; 旅游型:芦阳镇、寺滩乡; 商贸型:正路镇。 |
构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构建“县级(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级-乡村(社区)级”三级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全龄友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县级服务中心。位于景泰县城城区,布局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构建教育、医疗、商业、就业等服务中心,打造城市商圈和区域消费中心,为全县提供完善的综合服务功能。
乡镇(街道)级服务中心。主要位于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为红水镇、草窝滩镇、上沙沃镇、喜泉镇、中泉镇、正路镇、芦阳镇、寺滩乡、漫水滩乡、五佛乡、驻景农场,承担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功能,配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广场、便民超市等普惠日常生活服务设施。结合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配套智能体验、文化展示、生态治理等特色服务设施。
乡村社区级服务中心。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布置便民商业、文化、健身、幼儿教育、养老服务等小型便民服务设施,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设施,并注重与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设施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承担各乡村社区的基本生活服务功能。
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和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至规划末期,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百户的标准配置,每处社区活动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配置。
教育设施。优先保障基础教育用地需求,全面实现学前教育就近入学。保留偏远乡村地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并按规范程序撤并小规模学校,逐步整合教育资源,盘活用地,建设九年一贯制中学。加快景泰县第一中学搬迁,于原址谋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第三小学和第六中学,迁建第三幼儿园。
文化设施。建立县级、街道(乡镇)级和村(社区)级三个层次的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阅览设施、博物展览设施、表演艺术设施、群众文化活动设施四大类,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景泰县非遗传承保护展览馆一处,黄河文化博物展览馆一处。县级配置文化馆、青少年宫、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景泰县文化中心,位于中心城区新城范围内。布置县级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在每个街道、乡镇布局1处街镇级文化活动中心,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建设1个文化站和1个图书馆。在社区和中心村设置综合文化活动室。对各乡镇原有简易舞台进行升级改造。
体育设施。科学布局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空间,健全县、街道(乡镇)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多元、综合的体育健身场所。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建成能够开展不少于4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和行政村布局建设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室外健身场地。1处社区级体育健身点,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和健身路径。
医疗卫生设施。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养老需求。县城每1.5~2.5万人设置1处养老院。各乡镇依据行政区内的老年人口数量合理设置养老院,各行政村按需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至203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不少于40张进行配置。新建景泰县体检康复中心一处,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每个社区和行政村配置1处卫生站。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中心城区设置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各1处,街道(乡镇)级应设置社区儿童福利设施。中心城区应设施1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服务机构。在人口较多的乡镇,建设一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
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强化养老设施均等化布局,就近配置养老院与老年养护院。全县建成公办养老机构4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所,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问照料中心10个,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106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站所6个。近期新建综合性养老机构景泰县康养院。规划在每个街道和乡镇均需配置1处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社区和行政村应配置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托老所。
保障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用地。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
殡葬设施。新建景泰县公墓1处,包括火化殡仪馆、骨灰堂,位于寺滩乡陈家疃庄;建设景泰县康养中心1处,位于一条山镇。
着力优化全县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功能定位,实现全域产业协调、融合、互促发展,优化形成“一核两极三区五基地”产业发展布局。
专栏14 县域产业发展布局 |
一核:县城聚焦打造全县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商贸商务中心、休闲康养中心,依托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合理布局服务项目,重点聚集发展特色生活性服务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两极:聚焦打造工业大县目标,发展壮大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路工业园和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使之逐步成为全县重点项目投资密集区、承接产业转移先导区、经济跨越发展示范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路工业园重点发展新型建材、冶炼加工、机械装备及零部件、现代物流仓储、轻工业产业。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仓储等产业,兼具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新能源产业。 三区:依据景泰农业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区位条件,突出各自功能定位,将农林牧渔业划分为三个特色农业区。都市休闲农业区。在县城周边草窝滩、五佛、芦阳等区域重点发展以服务城区居民为主的精品蔬菜、水产、花卉和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打造都市农业圈。现代高效农业区。在县域北部漫水滩、上沙沃、红水等地区打造全县粮食主产区,以传统农业为基础,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促进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生态休闲农业区。在县域南部喜泉、中泉、寺滩、正路等地区,以休闲旅游、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为主线,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以寒旱农业、旅游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为主的休闲农业。 五基地:巩固提升粮、猪、禽三大基础产业,发展壮大果、蔬、药、羊四大主导产业,做精做优小杂粮、戈壁鱼虾蟹、肉牛、黑毛驴、奶骆驼五大特色产业。 |
构建差异化产业体系。结合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围绕景泰县核心资源,落实负面清单,构建差异化产业发展方向。构建“3+4”的现代产业体系,其中3大主导产业为设施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产业;4大辅助发展产业为生产性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新能源产业、新型建材。
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充分发挥地理位置优势、土地资源优势、气候条件优势,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壮大旱作高效农业。以省上提升河西走廊节水戈壁生态农业规模为契机,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扩大小杂粮、瓜菜、林果、中草药等高效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做大做强猪、牛、羊、果、蔬、药等主导产业,做名做优戈壁鱼虾、黑毛驴、奶骆驼等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
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设施蔬菜和生猪为主导产业,推进寒旱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核心区,提高景泰县农业产业竞争力,打造西北地区生态循环产业园、乡村振兴丝路寒旱农业样板区。加快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充分利用地区农业资源,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打造引领区域发展、三产融合、科技先导、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加速升级工业产业。紧抓中东部发达地区装备制造业向内地扩展延伸的机遇,坚决实施“工业大县”战略,推动能源产业、新型建材产业、冶炼产业、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成为全县工业的主导产业。促进水泥、铁合金、石膏板、风电、光电、农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工业的发展,依托交通物流、绿色建材等特有发展优势,促进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抢抓“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建设”机遇,建成陇电入鲁、中核钛白发电等项目,全力打造全省新能源产业大县、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县。
打造园区发展新高地。将正路工业园打造成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和冶炼加工三大产业等为主的生产基地。构建新型建材产业区、机械装备及零部件产业区、冶炼加工区、轻工业产业区和现代物流仓储园区等五大分区。持续完善“九通一平”,加快“互联网+智慧园区”建设,实施出城入园、“腾笼换鸟”,盘活园区土地资源,激活发展新动能。
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黄河丝路文化精品旅游目的地,创建全省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县。建设白墩子国家盐沼湿地公园,打造独具特色的沙漠湿地。实施景泰西路军系列战役纪念园等项目,融入国家红色旅游走廊。全面发展以美丽乡村为主体,集观光农业、休闲渔业、共享农庄、特色民宿等业态于一体的乡村游。按照“南北串线、联动发展”思路,以S101线和S308线为主线,产城融合园为中心,上沙沃镇、喜泉镇等乡镇为节点,着力打造西部物流集散基地。
城镇村空间整治修复。以城区周边绿化为重点,以城区街道、单位院落绿化为点缀。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配合,绿化、彩化与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构筑以城区、近郊区为重点、近远郊协调配置,加大城区及周边通道、河道和城市绿化力度,大力提高城区及周边区域绿化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统筹协调和处理好工矿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间的关系。预防各类建设开发过程中对原有自然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区域,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注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将综合利用效益差的土地逐步纳入复垦范围。对依法需要复垦的土地,应当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依据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并采用先进复垦技术,能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推动低效土地整治。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识别县域内低效利用土地规模,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导管控作用,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和产业空间体系。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用地布局优化。
人口和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至近期2025年,景泰县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1.2万人、2035年景泰县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4.2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274.86公顷。
城区发展方向:规划确定景泰县城区发展方向为东进、南拓、西限、北优。
专栏15 城区发展方向 |
东进:近年来随着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辅道等重大交通设施选址在城市东侧建设,加之东侧腹地广阔、地势平坦,本次规划确定向城市东侧用地进行扩展。 南拓:南部有大量可利用空间,同时城市可充分利用沙河景观,可大幅提升城市生态景观效果。 西限:考虑到中心城区向西扩展受包兰铁路阻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将增大,并且将占用大量永久基本农田,所以城市不宜向西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 北优:城市北侧与建成区空间衔接最为紧密,但由于G2012定武高速景泰段、北沙河、高压走廊、长城等多种限制因素叠加,所以城市北部以优化和控制为主。 |
中心城区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以城市核心区为依托,规划形成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居住生活区。
综合服务区:规划围绕旧城片区和新城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两个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综合服务区。
商业商务区:以城北物流园和新区商贸服务为依托,规划形成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商业商务区。
物流仓储区:围绕条山农场和城北综合物流园规划形成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物流仓储区。
绿地休闲区:结合中心城区“蓝绿成带,斑块相接,水系汇聚,网络成脉”的蓝绿空间格局,围绕条山公园、南山公园、东山公园、等城市公园,形成绿地休闲区。
交通枢纽区:围绕景泰火车站形成交通枢纽区。
战略预留区:在南部新城中,为景泰南城区发展预留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心一轴三带四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公共服务及商业中心,位于新城和旧城结合部,是体现城市发展活力的核心区域。
一轴:永泰路为城市主干路,是景泰县城城市空间扩展的重要轴线。
三带:滨河景观带、一条山景观带、沿景电灌渠景观带,体现城市山水格局特色的重要景观和生态廊道。
四片区:分别为旧城片区、新城片区、城北片区和条农片区。
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促进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同步发展,构建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社会租赁住房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供应体系。规划布局以“小集中,大分散”为基本导向,邻近就业中心、交通站点、公共活动中心等,并与新城建设、城市更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方便居民生活和出行。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租赁性住房比例。
规划至2035年,城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10%,保障性住房面积应占新增各类住房的3%以上。以城市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任务。
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加快现状北部老城区居住社区改造,增加社区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新居住区建设为规模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型居住社区,弥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短板,提升新社区的吸引力。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城市级服务中心:城市级中心为“一主一副”,服务中心城区及县域。“一主”指位于老城片区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以商业、旅游服务功能为主。“一副”指位于新城组团的城市副中心,以行政办公、教育、文化等功能为主。
社区级服务中心:15分钟层级以街道社区为单元,结合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社区生活圈范围,配置面向全体城镇居民、内容丰富、规模适宜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共设置5个社区级中心。至2035年,规划形成5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15分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组团级服务中心:结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配置居民日常使用,特别是面向老人、儿童的各种服务要素,共设置约11个组团中心。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机关团体用地:依照规划用地布局,保留并提升完善现有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用地:在城北组团、新城组团设置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结合新建居住区设置组团级文化活动中心,并逐步完善原居住社区文化设施。
教育用地:全面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规划在新城片区新建景泰一中和第三小学,城北片区新建一处小学和幼儿园,加快原景泰一中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保留原有教育单位的现状用地。
体育用地:推进市体育中心改造升级,加快县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推动在广场、公园、绿地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新建景泰县体育公园一处,包括篮球比赛馆、游泳比赛馆、全民健身馆。新建2条以上健身步道或登山步道,保留现有体育馆。
医疗卫生用地:配置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医疗卫生设施:逐步建立健全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结合居住组团设置卫生站,可不独立占地,结合其他建筑设置。于新城片区新建景泰县中医院和疾控中心。
社会福利用地:保留景泰县社会福利院,新建居住区应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持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加快既有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城市级商业中心位于旧城片区,即景泰中心。规划社区级商业中心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宜集中布局在居住区相对居中的位置。规划在每个居住组团布置一定规模、内容多样的组团级商业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分类引导市场合理布局。规划农产品批发、建材家具市场等布局在城北片区。
营造“蓝绿成带,斑块相接,水系汇聚,网络成脉”的蓝绿空间。落实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中的东西向主要轴带,形成贯穿城市的重要生态景观廊道。加强城区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有条件的山体、河道沿岸,扩大和开辟林地及防护绿地,形成有特色的城市绿色大环境。依托城市内景电渠系、一条山等自然人工地理要素,强化渠两侧绿化环境的塑造,形成大小不等、连续的城市绿化。
规划形成“四带多点”的蓝绿空间格局。
四带:以北沙河景观带、南沙河滨河景观带、一条山景观带和水渠景观带作为城市蓝绿空间景观带。
多点:城市内南山公园、东山公园、轩人民公园、小龙山公园、条山公园公园广场和街头绿地等构成的点状绿地。
公园绿地
构建以综合公园为主,以居住区公园、街旁绿地为补充的城市公园系统。规划综合公园主要包括南山公园、条山公园、人民公园、小龙山公园和东山公园。新建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规划沿南沙河两侧建设滨河公园。
防护绿地。防护绿地是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卫生隔离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广场用地。规划在中心城区的商业中心、行政中心、文体卫生设施、居住区中心等人流、车流集散处设置城市广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置交通集散广场,广场兼具集散、集会、休闲、商业等功能。
形成“借山引水”的方城格局。依托主要山体、水系,着力打造东山公园、南山公园、一条山景观带;依托南沙河塑造滨河景观带,依托现有渠系构建有机的渠系系统,使山水格局成为彰显景泰独特魅力的城市名片。依托景中高速辅道,跳出老城格局向南建设新城;规划城市格局趋于方正,同时在城市路网的构建上以方格形路网为主。
城市开发强度引导。规划中心城区开发强度控制分区为四类区域。低强度区(容积率≤1.0):主要为保留村庄用地、规划教育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及体育用地;中低强度区(1.0<容积率≤1.5):主要为滨河商业用地与社区配套商业用地、改扩建小学用地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强度区(1.5<容积率≤2.0):主要为核心区商业用地;高强度区(2.0<容积率≤2.5):主要为居住用地与地标性和标志性商业用地。
公用设施须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与规定的要求建设,现状已批/已建项目须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执行。
城市风貌分区。
旧城综合风貌区:以多层为主,结合旧城更新,设置点状高层和小高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保证旧城区风貌。
条农综合风貌区:结合时尚住区,展示企业形象,体现企业文化对城市的渗透。
城北产城融合风貌区:在中心城区北部依托汽配城、机动车考试中心、车辆检测站、地灾安置房、蔬菜市场、幼儿园和小学等建设,打造产业领先、简洁大方的产城融合风貌区。
城西生态居住风貌区:多层和高层占较大比例,合理开发居住空间,配套商业空间,同时提供了最优的居住景观环境。
石城小镇风貌区:高密度、低高度的整体形态,以办公、商业、广场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空间。
城市色彩引导。景泰整体色彩定位体现沉稳雅致,局部时尚明快的色彩形象特征。规划确定暖色调、中高明度、中彩度的城市色彩主基调,米黄色、暖灰为主体色,并辅以赭石色和咖色。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划定:包括中心城区内的部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
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划定: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环卫设施、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等,以及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界线。
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总体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总体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交通发展目标。建成高效便捷、布局合理的对外交通系统;建成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建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多种方式并存的城市客运交通系统;建成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城市对外交通设施规划。铁路:依托包兰铁路,形成客运为主,兼顾货运的基本铁路运输线,规划扩能改造包兰铁路,规划研究景泰至兰州城际铁路(包兰二线)。
高速:新建S35景礼高速与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连接。
国省道:调整S101线为G666线,调整至城区东侧通过。
公路场站:保留原有景泰县汽车站,规划在城北新建汽车北站。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道路分为3个等级: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本次规划仅确定道路走向和线型,道路定位和竖向在下一步详细规划中明确。
城市道路网规划:规划形成“五横四纵”的干路交通路网骨架。
五横:横一路、寿鹿街、振兴路、横十九路、北滨河路。担负县城东西向主要交通联系功能。
四纵:车站路、昌林路、东环路、东二环路,担负县城南北向主要交通联系功能。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建立公交优先的发展理念。形成中心城区公交快线、城区公交干线、公交支线等多层次的内部优化、辐射城乡的公交网络,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公交的分担率,促进城市交通结构的改善。线网结构以中心城区公交快线为骨架,完善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接驳。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
建设慢行友好城市。充分利用滨河、绿地等自然生态较好的区域开辟自行车专用道系统,与城区一般道路的自行车道共同形成非机动车路权网络,并通过与公共交通系统良好的接驳。步行交通是城市最基本的交通方式,也可以是绿色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步行道系统以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为目的,并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其宽度按人行带(0.75米)的倍数考虑。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
完善城区交通设施。新建4处加油加气站,包括南出口加油站1处、北出口加油站2处、东出口加油站1处;停车场的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含公共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旅游景区、学校、医院、体育馆、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构建多水源供水体系,保障城区供水安全。
给水来源:城区近远期采用景电一期工程以及引大入秦延伸景泰供水工程双水源供水系统,城区新建应急水源储备工程2万m³。规划近期英武水库、景电水厂均不进行扩容,维持双水源供水。
强化污水处理及再利用,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排水体制:规划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完善现有排水管网,最终形成雨污分流。
污水工程:规划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0万m³/d,主要处理城区北部以及部分中部生活污水。另外在城北规划一处污水提升泵站,城北片区污水经泵站提升至现状污水厂。在城南规划一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万m³/d,主要处理城区中部南侧居民生活污水。并在各污水厂内预留中水厂建设用地,处理后尾水达标后再利用及部分排入自然水体。
完善雨水排放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一遇,重要地区为3年一遇,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为10年一遇。结合城区水系和场地竖向,将城区分为2个大排水分区。排水分区结合地形和河渠、人工湖、生态绿地划分。根据景泰县地形地貌,雨水管道采用重力流的排水方式。城北片区雨水管道最终汇入北沙河,城中片区雨水管道汇入南沙河。
采取各类雨水调蓄措施,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将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85%。加强城市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城市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绿色设施透水设施,采用下凹式绿地建设形式,推广透水性铺装,提高绿地的雨水滞留和渗透能力。在城区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区域采用渗透性铺面,规划绿地标高低于周边地面5~25cm形成下凹式绿地,积蓄雨水,减少雨水径流量。
打造安全高效、能力充足的绿色智能电网。
电力设施:规划景泰县城ll0kV高压配电网的电源均为石城330kV变电站。规划扩建长城110kV变电站;规划搬迁环东110kV变至东侧景中高速附近,规划新建景泰东110kV变电站满足城区规划期末用电需求。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至规划期末,实现固定电话普及率不低于40%,移动电话实际用户普及率不低于95%,宽带数据网用户普及率不低于30%,有线电视住宅用户入户率达到100%。
坚持资源开放、共建共享,基础运营商中共享塔资源,统筹公共设施资源,推进移动互联网基站景观化改造,节约公共空间,保持城市美观。新建改造城区5G基站及配套设施。实现城区区域5G网络全覆盖,城区5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建成清洁、集中、高效的城市供热体系。供热来源:在城区积极发展城市热力网和天然气供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规划期内以热电联产作为城市供热的主要来源,现状供热站做为城区的调峰应急热源。中心城区供热方式采用集中供热,取缔小型燃煤锅炉房。在中心城区边缘地带,可采用分散式清洁能源取暖。
供热管网:景泰县城区供热主干管接自主城区东侧的景泰电厂接出,采用DN800高温热水管道向西敷设至热源厂与原民安DN800供热管道对接,原热源厂作为备用热源。
构建安全可靠的天然气输配系统。
燃气设施:城区内推广使用清洁、高效的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仅作为城市边缘区燃气的补充和调剂。2035年,居民气化率达到90%,管道燃气气化率90%以上。规划近远期城区供气仍然由兰-银输气管线景泰支线承担。规划以天然气管道供气为主,液化石油气(瓶装)为辅。天然气景泰门站远期搬迁至城区西南侧,规模3万Nm³/h。
高标准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垃圾分类处理:根据景泰县城实际现状情况,城区生活垃圾经转运站收集后,统一转运至白银市三峰垃圾焚烧厂处理。工业固体废物以企业内部循环利用为主,集中焚烧处置为辅。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形成独立、安全的收集转运体系,运输至白银市统一处理。
城区新建1处建筑垃圾填埋场,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
城市更新目标。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人居生活全面改善、空间品质整体升级、经济活力充分激发、城市治理日趋完善、土地效益显著提升,推动景泰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景泰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城市更新方式。制定“3+1”的城市更新模式。其中,“3”为拆除重建、改造提升、综合整治,“1”为生态修复。
拆除重建:改造力度弱。适用于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按照规划进行重新建设。
改造提升:改造力度适中等。适用于空间的重组和功能的改变,对建筑进行部分拆除或改建加建,以及对配套设施、使用功能的完善。
综合整治:改造力度强。适用于城市小规模、局部式的调整,主要对配套设施、人居环境、使用功能整治提升。
生态修复:用于城市受损生态空间、城市山体、水体等特定空间进行修复及价值提升。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河路社区、西关社区、人民路社区、东关社区东环路以西、长城路社区、寿鹿社区、振兴路社区及永泰路社区。
设施分类及规划指引。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分为地下商业服务设施、地下社会服务设施、地下综合体等。其中,地下商业服务设施为重点开发类型,在中心城区核心区域结合商业综合体进行布置。
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交通设施类型规划为地下车行设施、地下人行设施、地下停车设施等。将商业中心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优先布置的对象,新建居住小区地下停车设施将在小区详细规划中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布置。
地下市政设施:统筹规划中心城区综合管线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分布。加强对市政设施地下化引导,按城市地上地下各类空间邻避要求进行合理规划。
地下工业仓储设施:地下工业仓储设施的规划布置与工业及仓储项目实际需求相结合,在县城城西工业区进行布置。
地下防灾设施:对地下防空、减灾、防化学事故、防生命线系统灾害等内容进行整合,规划形成有机的地下防护空间系统,在战时灾时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防护效益。
开发利用要求。地下空间分为浅层(地表下0~10米)、次浅层(地表下 10~30米)、次深层(地表下30~50米)、深层(地表下50~100米)。浅层空间(地下0~10米),主要安排市政管线、地下人行道、地下商业街、地下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地下停车空间、防灾避难与人防工程空间。次浅层空间(地下10~30米),主要安排地下道路、地下物流仓储设施、地下市政场站、地下停车空间、综合管线、防灾避难与人防工程空间。次深层、深层(地下30米以下),空间近期以保护和资源预留为主,不建议进行大规模地下空间利用。
景泰中心城区规划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南、北沙河堤防工程。城市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结合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或人工湿地的建设。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严禁乱挖乱占河道。强化对防洪排涝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有效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抗震设防等级。景泰县城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一般工业、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设防,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减轻城市发生地震时的损失和次生灾害。当城市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时,要害系统不遭受较重破坏,重要工厂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
避难疏散场所:城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及开阔空间作为避难疏散场地,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供给和医疗救护配套设施。
救援疏散通道:城区部分主要道路规划为救援疏散通道,连接城区内避难疏散场所和对外交通设施。
防止次生灾害:对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天然气站、液化气站、加油站等项目,应进行抗震安全性评价,以确保设施符合抗震强化标准。
管网抗震:规划要求强化城区主要供水管道和燃气管道的抗震能力,采用抗震性能强的管材和柔性接头。
消防站规划。至规划期末城区共设消防站3座。结合现状消防站情况,规划保留现状1座二级消防站,另规划新建一级普通型消防站2座。距城市消防站较远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专业仓库、储油储气基地等单位及消防部门认为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均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消防设施。消防栓一般用地上式,设置消火栓的管段管径不应小于160毫米。给水管道最不利点消火栓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消防栓建设应与供水管网建设同步,保证市政消防栓沿道路均匀设置,路口50米内均应设置消防栓,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其两侧均应设置消防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街区内道路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5米见方的回车场;消防通道内的市政井盖均为重型井盖。
消防安全布局。按照防火规范要求,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9米,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3米。
人防指挥中心负责各区片的人防工作布置,一般设在政府机关附近,以便战时指挥人员迅速转入地下工作。景泰县现状人防指挥中心位于景泰县人民政府,属重要保护目标,工程必须具备很强的抗袭能力。
综合人防工程的人员掩蔽面积按1平米/人计,掩蔽人数按留城人数的10%计;医疗救护为战时伤员抢救时用,使用面积按战时可能需要救治的人数确定,伤员人数可按留城人员的5%设定,面积指标按5平米/人考虑;物资储备主要是掩蔽期间人员的食品储备,按3日储备量考虑,需0.1平米/人。
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构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格局。在生活圈层面,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分类布局建设满足不同功能区要求的城市人防工程设施,人防工程互联互通,构建完整的城市地下防护网络体系。控制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构建平灾结合和平急两用的国土空间防灾减灾规划体系,针对疫情或其他重大灾害制定国土空间防灾减灾预案。
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强化规划管控,分级分类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确权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本次规划建立“四级三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四级”: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三廊”:廊道保护指带型文物要素的保护,如:境内长城、古墓群。依托红色文化遗址形成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依托黄河文化遗址形成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廊道,推进黄河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黄河文化保护和利用。依托长城文化遗址形成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廊道,推进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长城文化保护和利用。
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景泰县历史文化保护线主要包括县域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尽快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严格保护管理,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要依法保障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和必要的文化展示利用设施建设。在文化保护线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叠和区域,要协调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
保护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重点保护中国传统村落7处,即永泰村、宽沟村、三合村、龙湾村、尾泉村、响水村和兴水村。重点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即永泰村。尽快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整体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以及周边的特色自然乡土环境。尽快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整体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以及周边的特色自然乡土环境。注重将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村落传统文化,突出乡土景观特色,促进生态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推动乡村振兴。
加强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护全域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即明长城遗址和永泰城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即五佛沿寺石窟、宽沟堡遗址、红水岩画(姜窝子沟岩画)、崇华沟遗址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文物进行严格保护。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景泰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根据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管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全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景泰打铁花、砂锅制作技艺、景泰滚灯、景泰树皮笔画等。加大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民间美术、民间舞蹈、传统游艺与竞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的保护。
强化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要传承利用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鼓励对历史文化遗产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以用促保、活化利用,通过完善设施、改善环境,赋予其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经营服务等新功能,推动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依托西路军革命烈士纪念园、陵园,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建设国家长征文化公园;依托黄河景泰段自然景观多样、生态风光原始、民族文化多彩、地域特色鲜明等优势,建设国家黄河文化公园;依托景泰明长城遗迹,传承弘扬长城文化,建设国家长城文化公园。
塑造“三轴并重、多点并存”的魅力国土空间。
依托西路军革命烈士纪念园、陵园,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建设国家长征文化公园;依托黄河景泰段自然景观多样、生态风光原始、民族文化多彩、地域特色鲜明等优势,建设国家黄河文化公园;依托景泰明长城遗迹,传承弘扬长城文化,建设国家长城文化公园。
三轴并重:依托丰富历史文化遗址,弘扬传统历史文化,建设国家长城、长征、黄河文化公园。构建以长城烽燧遗址为主体的长城文化保护轴线,以黄河石林、石窟等为主体的黄河文化保护轴线,以一条山战役旧址等为主体的红色文化保护轴线。
多点并存:在景泰全域魅力国土的支撑引领下,重点突出黄河石林大景区、一城一山大景区、沙漠生态-白墩子湿地公园大景区、五佛沿寺大景区和一条山大景区等五大景区建设。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景观。规划确定景泰县总体风貌特色的定位为:“辽阔山川,农垦先驱,河西门户”。
规划以农垦景观和人文景观作为景泰县景观的依托与重点,充分利用自然本底和独特乡土聚落肌理和格局,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让居民记得住乡愁。
规划划定城镇风貌区、灌区农耕风貌区、传统农业风貌区和山地生态风貌区四个风貌分区,体现各乡村乡土特色和文化传承的风貌,提出各风貌分区的风貌主题和定位,在整体风貌的统一基础上,各分区有自己独特的风貌。
依据景泰县建筑特色,各风貌分区的空间格局,从建筑体量、形式、色彩,乡土景观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管控要求,明确四个风貌分区规划建筑风貌指引。
专栏16 区域整体风貌引导与控制一览表 | ||||
风貌分区 | 建筑设计 | 景观环境 | ||
体 量 | 形 式 | 色 彩 | ||
城镇风貌区 | 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建筑体量较大,可以建造多层建筑。 | 建筑以现代为主。建筑要求新颖活泼采用围合院落式布局,屋面采用坡屋顶。 | 推荐暖色调、中高明度、中彩度的城市色彩主基调,米黄色、浅灰、白色为主体色,并辅以赭石色和咖色。 | 加强道路沿线景观整治,加强公共活动空间建设,满足人们生活休闲习惯。 |
灌区农耕风貌区 | 适度控制开发强度,以低层建筑为主,点缀少量多层服务性建筑。 | 建筑形式体现传统民居院落特色,建筑装饰元素可植入历史文化及地方文化。 | 暖色调、中高明度、中彩度的城市色彩主基调,米黄色、浅灰、白色为主体色,并辅以赭石色和咖色。 | 运用乡土植被、人文历史、地方艺术等展现地域景观要素。 |
传统农业风貌区 |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控制应保证良好的景观视线。农宅建议以一层为主,局部点缀二层。 | 人造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布局优美,错落有序,体现农业、农村、农民、农家的氛围和特点。 | 暖色调、中高明度、中彩度的城市色彩主基调,米黄色、浅灰、白色为主体色,并辅以赭石色和咖色。 | 运用乡土植被、田园风情、农业文化等以展现传统农业景观特色的景观要素。 |
山地生态风貌区 |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建筑体量较小,农家宅院以一层为主,局部点缀二层。 | 以传统山水民居为主,展现黄河文化等地方特色。 | 推荐以黄色系作为主题色调,并辅以灰色系作为补充。 | 建筑布局错落有致,形成区域与山水的通视效果。建筑形态引入与周边山体背景、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建筑立面造型、建筑风格。 |
旅游空间布局规划。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及交通网络布局,充分发挥黄河石林大景区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构建生态旅游大环线。
全力打造县城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带和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带,一条山大景区、黄河石林大景区等6个大景区,形成“一心集散,两带延伸,六区并起,外联合作,全域发展”的“1261”全域旅游空间发展新格局。
专栏17 旅游空间布局详述 |
一心:县城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突出县城综合服务功能的提升和新旧城区的融合发展,在新旧城区分别高标准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和景泰中心,进一步扩展城市休闲空间,增强旅游服务功能;按照“一河引领,两岸发展”的思路,在寿鹿河北岸建设休闲滨河大道,提升改造一条山公园和南山公园,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积极开发艺术展览、特色餐饮、精品演艺、沉浸式演艺、文化体验等文化娱乐模式,做活做强“夜间经济”,全面增强市民和游客的参与性、体验性和互动性,提高城区旅游氛围和游客体验消费满意度,打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新城市,叫响丝路第一城,形成县城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带、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带。两带以县城为中心,形成景泰旅游的“X”形骨架。(1)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带:景泰文化历史厚重,历来是丝路重镇、战略要塞和军事要冲,边塞文化、红色文化、丝路文化、黄河文化碰撞融合。永泰龟城、长城遗迹等是军事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索桥古渡等则是丝绸之路重要的文化遗存。规划以景泰历史文化为基底,依托G2012定武高速景泰段、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G338线等连通永泰古城、寿鹿山、新墩湾等旅游景区(点),紧抓长城、黄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建设机遇,东起五佛沿寺、索桥古渡,中以县城为核心,西至永泰古城、寿鹿山,创新开发丝路文化怀古、长城文化观光、黄河文化体验、红色文化研学、民俗文化休闲等文旅项目,打造多元文化融合的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带,构成景泰县旅游发展的东西轴。(2)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带:大漠、黄河、长城、石林、戈壁等景观交相辉映,绿洲、沙漠、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和谐共生,包括长城沿线山地生态地区白墩子湿地,条山现代农业生态园、中华奇观黄河石林等区块。规划北至白墩子湿地公园,中以条山农庄为节点,南到大敦煌影视城、黄河石林,结合S217线等“彩色景观大道”,加强与长城文化、黄河风情、丝绸之路的主题联合,结合黄河生态保护和大众休闲品质的旅游需求,聚集特色化乡村旅游,建设黄河石林(龙湾)旅游度假区,打造旅游业发展的南北带。 六大景区:一条山大景区、黄河石林大景区、永泰古城-寿鹿山大景区、五佛沿寺大景区、白墩子盐沼湿地公园大景区、大水䃎路衍经济大景区。 一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优化实施《景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景泰县推进文旅赋能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丰富产品有效供给,实现旅游治理规范化、发展全域化、供给品质化,力争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
旅游线路规划。
黄河风情旅游线:黄河石林大景区-索桥古渡-五佛沿寺-景电国家水利风景区;
历史寻迹旅游线:景泰县博物馆-索桥古渡-明长城遗址-媪围古城-五佛沿寺-永泰古城-宽沟古堡;
影视基地拍摄旅游线:黄河石林大景区-大敦煌影视城-永泰古城;
红色文化旅游线:一条山战役纪念馆(含西路军纪念碑)-西路军烈士陵园-景电工程纪念园-赵家水红西路军组成纪念园-大拉牌西路军战斗遗址;
生态休闲旅游线:新墩湾草原-寿鹿山-梧桐山-白墩子国家盐沼湿地公园-红砂岘生态园;
乡村民俗体验旅游线:条山农庄-柏林山庄-“石头部落”大水䃎-“桃花村”红岘台-龙湾村。
加强乡村旅游发展。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红岘台村,创建省级文旅振兴乡村旅游样板村5个,精品农家乐100家,等级民宿19家。
结合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创新机制,支持旅游企业、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创业就业,加快大水䃎石头部落影视文旅城镇、芦阳年味城镇等文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旅游精品。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建立旅游道路标识标牌,建设绿化、游步道、停车场、游客中心、导览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按照“服务中心-服务副中心-景区/景点”三级构建景泰县旅游服务体系,分级配置旅游咨询、旅游购物、金融及邮政服务、旅游娱乐、住宿餐饮、旅游交通集散、旅游医疗卫生等7类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乡镇镇区通国省道,建设等级到达二级公路,有条件的行政村通四级公路(100%通硬化路),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道为支撑、县乡道为支脉、村组道为网络,外联内畅、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能力充分、安全可靠的景泰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景泰县农村公路网络全覆盖。
到规划末期,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和内通外畅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景泰作为连接亚欧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连接兰州的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县级行政区铁路、通用机场航空实现全覆盖;客货运枢纽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物流成本显著降低,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交通运输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法制交通”全面深化,交通运输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完善高速公路网络。积极融入黄河流域城市群、兰西城市群和兰白都市圈,规划布局“两横两纵”高速公路网。
“两横”G2012定武高速景泰段、S56景互高速;“两纵”为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段、S35景礼高速,联通白银兰州、武威、中卫,构建综合公路运输网络,加快市、县区间的联系。
推进国道、省道公路网布局。以构建“内畅外联、覆盖广泛、运行高效、服务满意”的干线交通网络为目标,规划布局以G247线景泰至昭通、G338线海兴至天峻、G666线景泰至兰州、G667线武威至定西、S103线兰州至黄河石林、S308线平川至永昌、S315线景泰至山丹等为骨架的“米字形”普通国省干线网。
依托高速、国省道打造“旅游长廊”。结合旅游公路建设,致力打造集客货运输、旅游观光为一体的靓丽风情线。依托高速、国省道构建县域旅游交通干线网络。
提升芦阳镇至索桥古渡(二级)、营盘水至五佛(冬青沟红色旅游路)(三级);索桥古渡-S35线(三级);芦阳镇至常生(三级);高家埫至三合村(三级);常生-饮马沟西口-南广场-西番窑(三级);大滩-峡儿水草原(三级);三个山-梧桐山(三级);芦草路-水地沟(三级);石林到西番窑(三级)等旅游公路建设,打通各大景区间旅游线路,并辐射带动周边旅游小景区和旅游村庄。
实施景中高速公路景泰南互通立交连接线拓宽工程(双向四车道),新建五佛至北长滩沿黄快速通道(二级)、大水至吴家川公路(二级)、黄河石林-五佛沿黄快速通道(二级)建设。
县道网交通布局。景泰县规划13条县道,规划总里程为629.1千米,规划县道技术等级以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为主,最大程度为县域内交通畅行提供保障。
乡、村道布局。规划布局乡道54条,总里程755.3千米,所有规划的乡道技术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保证区域内交通畅行。
景泰县村道已初步形成规模,但道路等级、路面形式等未能达到道路通畅水平,规划村道222条,共864.871千米,公路等级为四级(双车道),景泰县村道覆盖所有建制村,同时也要覆盖部分重要自然村,加强村与村、村与乡镇之间的联系,为农村出行提供更方便的服务。
完善铁路网络。强化景泰与兰州、白银、武威、中卫等相邻重要城市之间的联系,构建“两横一纵”(两横:中卫-景泰-武威客专、干武铁路;一纵:包兰铁路、包兰二线)高品质的铁路快速交通网。争取中卫-景泰-武威客专从县城北侧通过,推进包兰铁路二线建设,构建便捷联系大兰州都市圈的铁路网。
推动通用机场建设。按照《甘肃省“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布局设施要求,谋划建设景泰通用机场。
完善客货运枢纽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强化资源整合,结合现有交通枢纽,进一步强化铁路、民航、公路与城市交通的有效衔接。
推动景泰县火车站升级改造;推动实施黄河石林客运站(二级)、城乡公交换乘站(三级)建设。按照“交通+物流+产业”的发展思路,引导和推进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和区域辐射能力的综合货运枢纽发展,构建景泰县公路、铁路物流体系,推进景泰县红水交通综合服务中心(三级物流园)建设,构建通用集散型物流枢纽。
水运航道建设。结合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适时推进龙湾至北长滩段航道及配套航道管理所、渡口码头、候船亭和通讯、搜救、安保等附属设施设备。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的通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5G网络覆盖全县。优化基础网络布局,推进产业互联网外网建设,加强新技术基础设施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高科技、低成本、绿色节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交通、物流、农业、工业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示范,持续推进深度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工程,加快智能电网建设。
节水优先、区域统筹,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水源规划:县域水源为地表水,完善供水设施,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
城区给水设施布局:采用饮大入秦和景电工程双水源供水,远期景泰县城区净水厂规模为2万m³/d,英武净化水厂为2万m³/d(含草窝滩镇、喜泉镇、芦阳镇需水量),提高出水水质和供水规模。
乡镇给水设施布局:乡镇给水水源为饮大入秦和景电工程供水,布局中泉水厂、正路净水厂、寺滩水厂、五佛水厂、上沙沃水厂、红水水厂、黄河石林供水厂,采用集中供水的方式覆盖镇区及周边村庄及景区等,建设景泰西部饮水安全水质提升供水永泰川净化水厂工程、草窝滩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强化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排水体制:县域乡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采用管网收集,雨水采用明渠排放。
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扩建现状污水厂,主要处理城区北部以及中部生活污水,规模为2.0万m³/d。城南新建一处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城区南部污水,规模为1万m³/d。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出水水质提高至一级A标准。新建景泰县城区再生水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m³/d,加快完善再生水回用管网体系,保障基本生态、环境用水。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乡镇排水管沟宜采用重力流,靠近镇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宜优先纳入城镇处理系统。规划结合地形及位置在乡镇镇区修建污水处理站,在正路镇、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正路工业园区、上沙沃镇、漫水滩镇、红水镇、寺滩乡、喜泉镇、草窝滩镇、中泉镇、芦阳镇、五佛乡、黄河石林布局污水处理站(厂),主要处理镇区及周边村庄污水。
打造互通互联、能力充足的绿色智能电网。规划逐步完成县域电网改造,调整县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保障率,县域高压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
县域电力设施:县域新建1座750kV景泰变电站,3座330kV变电站,陈家墩330kV变电站、正路330kV变电站、景泰南330kV变电站,新建中泉110kV变电站和景泰东110kV变电站、景泰110kV大唐变电站,配套建设输电线路。
县域电力线路建设:新建330kV景泰南输电线路、下滩110kV汇集线路、老虎山110kV汇集线路、段家井110kV汇集线路、寺滩北110kV汇集线路,实施喜泉-黄崖35kV线路改造工程、环东-永泰35kV线路改造工程。
县城电力设施:城区110kV高压配电网电源为石城330kV变电站,规划扩建长城110kV变电站,搬迁环东110kV变电站至景中高速附近。
实施永泰35kV变电站(2×10MVA)、石林35kV变电站(2×20MVA)扩容改造,10kV电力线路供给周边乡镇及村庄生活、生产用电。规划期末电源保证率达到99%,电力线路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居民用电经10kV电力线路引入至地块内变压器,以低压380/220kV供电,为避免电压过小,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应小于300m。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智慧城市发展。建设高速、畅通便捷、质优价廉的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近期新建改造5G基站及配套设施658个。实现全县行政村及以上区域5G网络覆盖。
通信设施规划:扩建城区通信局容量,满足县域内城区及乡镇通信需求,县域乡镇建设通信局所。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邮政设施规划:保留旧城区邮政总局1处,在城东、城南、城西片区各规划布局邮政支局一处,并规划预留营业场所用地。县域乡镇布局邮政局所。
通信线路规划:布局城区通信线路逐步改为埋地敷设,通信线路采用架空敷设,逐步推进居民信息化建设。
强化绿色智能的供热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区域能源结构,结合景泰县能源资源禀赋,按照“清洁能源优先,常规能源保障”的原则。优先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供热。
乡镇供热设施布局:县域城区和乡镇镇区、工业园区采用集中供热站采暖,城区以景泰大唐电厂热电厂为供热热源,寺滩乡、喜泉镇、芦阳镇、草窝滩镇镇区采用大唐热电厂集中供热,其他乡镇镇区距城区较远,采用独立的集中供热站供热,供热范围覆盖镇区及周边乡村。
村庄供热设施布局:乡村地区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分散式供热方式,以单户为单元,采用电能、生物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采暖,满足居民冬季供暖需求。
供热建筑节能改造:考虑现状建筑情况,逐步对全县住宅进行节能改造,提高采暖热效率。
构建多气并举、安全可靠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结合输气管线建设,逐步提高管道天然气的覆盖率,提高燃气供应保障。
燃气设施布局:城区供气由兰-银输气管线景泰支线承担,规划以天然气管道供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保留城区天然气门站,布局城区至条山农场燃气管道。景泰县正路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建输气管线至正路工业园门站;寺滩乡、喜泉镇、芦阳镇、草窝滩镇镇区距城区较近,4个乡镇共用城区天然气门站,寺滩乡、喜泉镇、芦阳镇、草窝滩镇、正路镇、中泉镇、红水镇各建设一处天然气储气站,在各乡镇预留燃气储气站1处,其余各乡镇建设液化石油气储气站。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建议引入天然气。
村庄提倡采用太阳能,其它较小规模的乡村可利用液化石油气储气站进行供气。
构建城乡一体化、绿色循环的环卫系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等级排放系统建设。实行垃圾分类,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区域集中处理”的环卫一体化发展模式来完善环卫系统建设。
生活垃圾处理:县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转运至白银市三峰垃圾焚烧厂处理。规划在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乡镇按0.4~0.8千米半径布置垃圾收集站,村庄范围可适当放大,保证每个村庄有一处。垃圾堆放至垃圾收集站,由清洁人员定时统一收集运至垃圾转运站。易分解的村庄有机垃圾可考虑进行厌氧堆肥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作为农田肥料,就地消化处理。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对于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其他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识,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区和正路工业园区新建固体废物处置站,工业固体废物以企业内部循环利用为主,集中焚烧处置为辅。
医疗垃圾处理: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形成独立、安全的收集转运体系,运输至白银市统一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城区新建1处建筑垃圾填埋场,库容为200万m³,实施县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
区域基础设施廊道布局。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廊道布局,布局需预留管线工程廊道用地。
景泰县重大市政设施廊道主要有跨区域调水工程、特、超高压输电工程、区域高压输气管线等。
区域调水工程廊道。布局景电提灌工程、引大入中段、正路引提灌工程、正路人饮工程、正路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永泰川农业灌溉引水工程前段及后段(引大延伸景泰输水)、中泉人饮工程、中泉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县城饮水工程、中北部人饮巩固提升工程、上沙沃人饮工程、红水人饮工程等区域调水工程廊道。
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新建景电三期电力提灌工程、景泰中部现代农业供水工程、景泰县景电灌区水源保障调蓄水池工程、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景泰芦阳生态农业供水工程、黄河干流(景泰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黄河上游陇中水土保持景泰芦阳片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景泰县中泉电力提灌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五佛引黄自流灌区支渠更新改造项目、草窝滩片区灌溉引水骨干工程、引大延伸景泰供水项目输水渠扩建工程、引大入中供水工程扩容改造项目、景泰县寺滩乡西北部生态供水工程、英武水库输水管道复线工程。
调蓄水设施:景泰县上沙沃高效节水灌溉配套蓄水池项目(段家井、榆树片区、白墩子)、黄河上游陇中水土保持景泰生态农业供水工程泵站及蓄水池项目、景泰县节水调蓄池水源工程、永泰川调蓄水库、小甘沟水库、红沟调蓄水库等。
特、超高压输电廊道。预留吉泉±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哈密-河南)±800kV直流输电线路、(酒泉-湖南)±800kV直流输电线路廊道、河西750kV超高压输电线路(永登-白银)等输电线路廊道宽度,规划新建哈密-重庆±800kV直流输电线路、秦川-白银750kV超高压输电线路。结合景泰县丰富的风、光能,推动“陇电入鲁”工程建设。
高压天燃气管道廊道。布局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西气东输四线、“兰-银”输气管线、古浪-河口输气管线联络管道等天然气输气管线,乌兰成品油管道。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由应急指挥中心、急救中心、公共卫生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战勤和特勤消防站、救灾干道等构成。
应急指挥中心体系。构建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乡镇应急指挥中心体系。城区布局1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各乡镇建设1个应急物资储备点。
应急医疗救护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景泰县人民医院设置县级急救中心。中心城区设置1座县级公共卫生中心,通过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应对突发疫情等公共事件的能力。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应对突发疫情等公共事件的能力。县城设置县级公共卫生中心。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储备。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形成以县级救灾储备库为支撑、乡镇(街道)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救灾干道系统。完善铁路、公路等应急运力储备,建立健全调运和征用等应急运输补偿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县域以G1816乌玛高速、G2012定武高速、S35景礼高速、G667线、G338线、G247线、S308线、S103线等构成救灾干道系统。
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完善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应急保障,建立健全多元途径应急保障补偿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应急供应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保障能力。
统筹全域空间管控,满足重大应急设施用地空间需求。通过预留容量弹性和划定战略留白用地,安排应急救灾临时疏散空间和隔离防护空间,规划预留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接入条件。
抗震减灾体系规划。正路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基本抗震烈度为Ⅶ度;其余乡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基本抗震烈度为Ⅷ度。一般建设工程根据各地对应的设防烈度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审定的地震安全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在所在地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一度设防。
县城广场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公共空旷场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各乡镇结合文化广场、公园绿地至少建设1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加强对重要目标的防御,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抗震防灾专业队伍建设和地震监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位于地震断裂带两侧区域的新建工程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防震减灾措施:紧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按0.5~1.0平方米控制;固定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按2.0~4.5平方米控制,中心避难场所按照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标准人均有效避难面积5.0平方米以上控制。合理布置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作为疏散场地,以小龙山公园、景泰县人民公园、南山公园、条山公园、景泰一中等作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利用红线宽度15米以上的支路、次干路作为中、短程疏散通道,利用北环路、建材路、黄河路、寿鹿街、长城路、振兴路、北滨河路、昌林路、永泰路、东环路等主干路作为对外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两侧的建筑须满足倒塌后仍有7~10米的通道宽度。
人防防空体系规划。人防指标体系规划:城区人防警报户外音响覆盖率达到100%,固定警报统控率、鸣响率均达到100%,人防专业队规模平时按照城区人口3‰的比例组建,战时根据任务需求扩编,一般按照5~10倍扩编。
人防组织指挥体系规划:到2035年,完成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建设,基本建成基本指挥所,鼓励建设预备指挥所。
人防疏散体系规划:县、街道及乡镇人防指挥部门设立相应的人口疏散组织领导机构,各人口疏散乡镇接受点设立安置办公室,各级疏散机构和安置办公室,均由各级党政领导具体负责人口疏散时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人防工程规模:战时留城人口为总人口的40%,人防专业人员平时按总人口的3‰计,战时按1:10扩编;人防工程人均建筑面积按战时留城人口人均1.2平方米计算。
人防设施布局:结合小区开发、高层建筑、重点目标及大型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流集散的车站、大型商场、宾馆、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处修建一定规模的平战结合的掩蔽工事;加强医疗救护、抢险抢修等专业队工程以及战时水源、通信等配套工程建设;主干路、次干路及周边高速公路作为战时疏散通道,人防工程应与人防疏散通道相连接。
防洪治涝体系规划。分区防洪标准:中心城区防涝防治标准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一遇,重要地区为3年一遇,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为10年一遇。其余乡镇防洪规划标准10年一遇。
重点河道治理:对黄河甘肃(白银)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中泉乡的崇华沟、正路乡的正路峡、条山镇的一条山沙河、喜泉镇的喜泉沙河、芦阳镇的芳草沙河、五佛乡的红鼻梁沟等6条重点流域河道,进行重点治理。
洪涝风险控制线:以河湖管理范围、低洼易涝区域等为基础,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城乡建设应充分考虑洪涝风险,禁止在洪涝风险控制线内建设影响行洪的各类建(构)筑物,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洪涝风险控制范围,禁止开展影响雨洪行泄、调蓄功能的建设活动或从事与防洪排涝要求不符的活动,有序清退既有碍洪建(构)筑物。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建设和发展应合理避开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等不适宜建设区域。提前开展重、特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居民实施搬迁安置。建设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县域建设项目应避开崩塌、断层等地带。
综合消防体系规划。城区消防设施布局:以火灾5分钟消防车能到达责任区边缘为目标。城区保留现状消防站,新建一级普通站2座。
县域消防设施布局:重点乡镇设立普通消防站,其余乡镇结合乡、镇政府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布局消防工作站,在各村庄进行消防宣传,消除消防隐患。各中心村建立消防值班站。各乡村结合公共建筑配备消防水池及沙桐等自用灭火设施,并利用消防水源,支援或义务消防组织等方式灭火。于正路工业园区和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区布局一级消防站。结合新农村建设,提高村庄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展防火间距,结合供水管网设置消防栓。
消防通道:加强农村道路及建筑集中区消防车通道的规划河建设,村庄公路、村庄内道路及与其他城镇相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车道的净宽、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米,并满足转弯半径等要求。
防火间距:农村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4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米。
危险品生产和仓储。对重大危险源的防护,采取两类措施:一类是设置符合要求安全距离的防灾隔离带等灾害防御设施,二类是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害范围划定风险控制区,根据防护目标可接受风险水准的不同,区分重要防护对象,实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等规划管控措施。
公共卫生安全防护。构建县级、乡镇级、社区(村)级三级防疫体系。保障基本防疫空间单元内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物资储备分发、应急公共服务和基础等必要的设施建设用地,以及紧急情况时能提供的应急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发场地。
居民点布局要便于疫情发生时的防护和封闭隔离,县域内的活动中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建筑在疫情发生时可作为隔离和救助用房,建设时与住宅建筑间距应在4m以上。规模养殖项目应远离村庄或建在村庄外围,建在村庄外围的与村庄之间要有10m以上的绿化隔离带。
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建设,按照成片开发要求,避免城镇无序拓展。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年限和用途用地的,按照违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村庄建设用地。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开展村庄建设,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持农村“一户一宅”制度,禁止新增宅基地违反规划和超标准占地建房,新建或新审批宅基地应符合新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逐步解决现已存在的住宅布局散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
引导产业和人口集中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的原则,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推动全县产业集聚高质量发展。
加快盘活存量低效城镇建设用地。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依法收储、收购、功能转型提升等方式,分类施策,推进城镇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以及低效产业用地的改造开发,引导城市中心城区城边村、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品质。
推进低效用地开发。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将搬迁撤并类村庄和低效集体产业用地作为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的重点区域,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和城镇重点功能发展。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落实白银市下达建设用地指标,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合理配置增量建设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至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稳步增加,村庄建设用地稳步减少。
优化配置建设用地增量。优先保障正路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逐步提高容积率、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等标准,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开发与复合利用。鼓励工业园区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和转型升级,多途径提高利用水平。
挖掘盘活建设用地存量。鼓励优先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等低效用地改造,统筹推进综合整治与环境改善,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与公共设施服务水平。
积极对接融入兰州新区发展。着力打造绿色化工、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三个“五百亿”级产业,提升发展大数据和生物医药两大“百亿”级产业,延伸发展建材家居产业、纺织服装业、食品粮食加工业、轻工制造业和养老消费品制造等“X”个配套产业,构建多元支撑、稳定可靠的“232+X”工业产业体系。
主动推进与兰州新区产业规划对接,建立合作互动和产业协作机制,力争在新材料、装备制造和物流仓储等产业形成梯度层级分布的产业链。建立项目引进和建设、产业配套协作、节能减排等利益分享机制,夯实合作基础。共享招商信息,探索招商协作机制。加强与兰州新区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推进区域合作加强生态治理。景泰县与武威市古浪县、阿拉善左旗、中卫市同处腾格里沙漠边缘,应加强防沙治沙区域合作,共同打造甘肃中部生态屏障。大力推进腾格里沙漠南缘白银市片区防风固沙治理,建立“固、护、封、阻”相结合的荒漠化沙化综合防护体系。建设锁边防风固沙体系和防风防沙生态林带,治理流动沙丘,逐步减少沙地边缘地区沙化土地面积。
推进黄河上游盐碱侵蚀区和耕地盐碱化综合治理区域合作,推广井排结合、渔农并重的碱水渔业发展思路,利用挖塘降水、抬田造地和大水面高效低碳流水等不同养殖模式提升治碱能力,充分利用盐碱水资源,发展现代休闲渔业,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综合效益。
与白银市其他县区协同发展。同其他县区有效衔接各项跨区域工程项目,建设市域北部具有强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城镇空间。积极把握政策机遇、争取政策支持、项目引进、资金扶持等方面,给高质量发展创造机遇。
紧抓白银市推进高新区“一区六园”建设时机,把高新区的品牌优势和政策优势延伸到正路工业园。推进与白银高新区等的合作共赢,发展延伸配套产业,以专业化协作配套、产品延伸加工为主要内容,围绕非金属矿物制品、机械装备及零部件、物流仓储等潜力型产业,着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关联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协同发展。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确保依法实施规划。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机制。建立健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对国土空间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市级、县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落实上位规划。全面落实甘肃省和白银市等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内容,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分区和各类约束性指标。加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引,依据白银市下达各项约束性指标落实“三条控制线”等控制指标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
指导下位规划。坚持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以详细规划为重点、以相关专项规划为支撑,形成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结合建设时序,深化细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加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引,重点深化“三条控制线”指标控制与具体位置,落实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实施范围、内容和要求,细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城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内部布局及构成。
乡镇发展指引。空间维度上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时间维度上,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景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各阶段发展目标和时序安排,做到有序实施。本规划对各乡镇发展提出指引,具体如下:
一条山镇:中心城区主要组成部分。
红水镇:以发展商贸流通、大漠风情旅游和现代农业为主。
中泉镇:以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农业为主。
芦阳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
草窝滩镇:以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为主。
上沙沃镇:以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农业为主。
正路镇:以发展现代工业和旱地农业为主。
喜泉镇:以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农业为主。
寺滩乡:以发展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为主。
五佛乡:以发展生态旅游和盐碱地水产养殖为主。
漫水滩乡:以现代设施农业、饲草和养殖产业为主。
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农场: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
专项规划指引。开建立健全景泰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协调管理机制,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专项规划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在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重要管控内容上衔接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不得突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管理。专项规划分为资源保护利用类、安全与基础设施保障类、专类要素配置类和城乡品质提升类四类。
资源保护利用类专项规划。包括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水资源与河流水系保护利用规划、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林草资源保护利用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
安全与基础设施保障类专项规划。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水源地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水利工程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
专类要素配置类专项规划。包括住房保障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乡绿地和绿道系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消防规划等。
城乡品质提升类专项规划。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景观环境整治规划等。
近期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城市建设、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产业发展等核心近期任务,分阶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目标。
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交通出行、绿色基础设施等方面明确空间发展重点,从产业转型、土地整治等方面安排近期行动计划,分阶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引导城市近期建设有序推进,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
近期重点项目安排。依据区域资源禀赋和近期发展重点,对接景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各部门发展规划,对规划近期空间利用做出合理安排和部署,促进国土空间优化和利用效率提高。重点实施交通、水利、能源、电力、通讯、环保、旅游、民生、产业、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
完善规划编制机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根据发展规划、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或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健全规划管理机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各相关管理部门依职责做好本领域相关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督促协调推进本领域规划任务和指标的分解落实,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审批、综合管理等机制和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共同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并及时调整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政策法规。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纳入规划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和县规划委员会作用。
规划评估和维护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机制,依据国家发展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依规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社会参与机制。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决策和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