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4 生成日期: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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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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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有关单位:

现将《景泰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 ( 2022- 2025 年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4 日


景泰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为全面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省市《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 》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以化解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健康、文旅、体育、家政等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群众享受到普惠、便利、丰富、优质的生活服务。到 2025 年,基本健全符合县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基本覆盖所有城区和人群集中居住、人口在 1 万人以上的乡镇,有条件的农村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 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每千人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 个;婴幼儿托育机构幼儿保育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 98%。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1 人和 4.3 人以上,每千人 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 5.5 张,每万人全科医师数达到 3 人。到 2025 年,11 个乡镇各建成 1 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探索发展 “家庭养老床位”,力争为 600 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实现养老从业人员 100%持证上岗,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达到 200 张以上。农村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 80%和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1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 30 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60% 以上。建成 1 个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 3 个文化馆等 特色数字资源库,建成 3—5 个城市书房或者书吧,建设 5 个乡 镇、村数字文化驿站,打造 2 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 公共文化空间;全面完成 11 个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实现全县 135 个行政村、13 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 心、文化广场覆盖率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村级分馆设置率达到 10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4 名,人均馆藏图书和体 育场地面积达到 0.6 册、2.5 平方米,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 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

二、重点任务

( 一 ) 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坚持“城市与农村同步规划、公办与民办同步发展、建设与质量同步提升”的“三同步”原则,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优质特色、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品质提升,新建小学 2 所、幼儿园 3 所,实施乡镇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改建,创建国家和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 20 所。全面推动“健康景泰”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造县级一体化智能集成信息平台,建成市级重点专科 10 个,提升临床薄弱学科 10 个;实施检验监测中心、集中医学隔离点、公共卫生综合应急基础建设等项目,全面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城乡居民平均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5%。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困境儿童实施分类救助,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进 “五馆两中心”建设,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服务效能。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县发改局、县教 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生活服务需求。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在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中统筹纳入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 网点)建设,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指导家庭婴幼儿照护,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照护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提高普惠养老服务能力,实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性康养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成 1 所综合性养老机构,设置床位 300-500 张,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设施 (敬老院) 转型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养老设施,新建 25 所村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 ,达到 村 (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构建 “农村 30 分钟”居家养 老服务圈”。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县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 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 民政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统筹全县城乡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加快新建一批集餐饮、托育、老人看护、零售、缝纫、美发等业态 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健全完善服务功能。围绕三和、 振源、保禄、一市场商业圈和汽配物流园区等大型购物中心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品牌连锁生活性服务业资源下沉社区,丰富完善服务业态类型。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逐步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 制和质量认证机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以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达到 100%;支持民安等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推动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依托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开办老年食堂、老年餐桌或 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综合利用文化广场、一条山公园、北山公园、 同心公园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实施市民中心、滨河大道、街心花园、全民健身中心和“口袋式”运动场等基础设施项目,推动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40%,县、乡镇、行政村 (社区) 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加快打造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景泰”,同步推进 5G 商用、大数据、物联网、 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工业互 联网等普及应用,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  (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 ) 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统筹各类生活性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和布局,合理预留建设空间,通过新建、置换、购买、改造、扩建等方式,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南片区开发建设,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 (站) 、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周界防护和高空抛物监测等智能感知专项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稳步提升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支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 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 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中,加快推进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推动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加强社区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老年远程开放教育机构,提供丰富多样的老年教育课程,促进老年教育与文化、健身、娱乐、科普等融合。加快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依托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及设施运营保障资金,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充电桩、 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同时满足用途管理要求,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支持利用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养老、托育等服务,并适当放宽租赁期限。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 ) 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7.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做好与生活性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 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 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企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塑造代表性特色化的产品、企业区域服务品牌。探索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工作,引导生活性服务行业开展质量认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健全以产品、企业、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塑造代表性特色化的产品、企业、区域服务品牌,推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一禾、康儿乐等品牌连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方舟苑、一条山镇等幼儿园和七田阳光、引领右脑等教育集团开设托班,积极协助婴幼儿服务机构完成备案,探索建设不同层次、不同组织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培育一批具有景泰特色的托育服务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服务品牌推介,不断提升我县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支持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企业联合,我县职专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深入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拥有优质资源的生活服务供给主体,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设置服务网点、参与服务供给,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持续放大品牌效应。  (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 ) 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9.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和职教培训模式。持续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强化中职学校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鼓励支持县职业中学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人才培育,增设养老、托育、 健康、家政等专业,培养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人才,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培训。支持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依托国家开放大学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家政、养老等服务行业协会举办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打造高水平服务人才队伍,积极与上海、福建、山东、天津等地对接,建立服务培训及劳务输转基地,持续扩大劳务输转。新建创业孵化基地 4 个、就业见习 基地 20 家、  “乡村就业工厂”10 个、 乡镇就业服务中心 7 个。(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员工制企业。鼓励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服务类职业技能等证书。引导员工制企业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 岗位晋升等挂钩。完善从业人员维权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奖励,积极参与陇原技能大奖、甘肃技术能手评选,对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破格评定相应技能等级。 (县人社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 ) 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11.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智慧服务业向旅游、餐饮、文化娱乐、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延伸。大力发展 “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新型服务应用。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扩大 “无接触配送”智能取物柜投放,加大对医院、学校、办公楼宇、大型社区等区域的覆盖力度,推动多方合作、统一布设用于药品、商超用品、蔬菜鲜果等不同品类物件的多功能柜,加快推进智能售货机、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智慧微菜场、智能回收站、智能自助服务等各类智慧零售终端布局。通过预约服务、无接触服务、沉浸式体验等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发展智慧生活服务新产业、新业

态。  (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科技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围绕科技强县、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系统对接,推进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深度融合,推动 “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全面整合公共基础数据,优化数据共享机制,打造信息资源集约布局、互联互通的社会共享数据平台。培育壮大生活性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推广无人超市、智能便利店、 自动售货机等新零售模式,发展体验消费、社交媒体、电子商务、近场零售、无人零售等。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通过政企合作等途径,建设面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加快 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传统商业圈的应用。(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网信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 ) 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13.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

建设,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探索推行 “互联网+东西部协作+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为乡村学校提供 “同步课堂”,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造县级一体化智能集成信息平台,实现县医院、中医院资源共享,全县医疗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增强县级医院专科能力;配足配齐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设备,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医疗机构提档升级行动,县级医院达到“三乙”、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甲”、1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甲”水平。以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持续深化与省文旅、省公航旅集团的沟通合作,创新黄河石林大景区运营管理模式,完善景区基础功能,拓展“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服务,深度开发利用 “两城一山一区一寺一湿地”(永泰古城、大敦煌影视城、寿鹿山、景电国家水利风景区、五佛沿寺、白墩子国家湿地公园)”等旅游资源,力争到2025年,创建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3个。建成星级宾馆3家,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创建文旅振兴乡村旅游样板村3个,标准化农家乐50户。健全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普惠共享体系,加快乡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合理布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各类文化阵地效能。(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应用。促进医疗与养老机构深度合

作、相互延伸,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建成县中医院医养结合康养院;支持建设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综合体项目,鼓励居家养老配套的生活护理、保健护理和心理疏导等新型社区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强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大力发展照护服务和健康可穿戴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智能产品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饰等产品用品,实现服务需求与产品创新融合发展。促进 “体育+健康”服务发展,新建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社会足球场2处、笼式足球场5个、公共篮球场3个、多功能运动场8个,智能健身路径5条,建设体卫融合、康体融合的智能化运动健康社区,为居民提供康复诊疗、体质监测评估、运动营养、健康咨询等服务。做全四季旅游,重点推进夏季避暑与休闲旅游,以及冬季冰雪旅游,以景泰县旅游产品体系为支撑,发展 “商贸购物游、农村体验游、健康休闲游”三大特色产业,打造一批融“乡景、乡味、乡愁”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品牌集群,推动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深度融合。  (县工 信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生活服务品质提升。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进一步优化布局和功能,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健身、文娱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实施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工程,打造长城路、黄河路 “两横”和昌林路、东环路 “两纵”精品示范街,推动世纪大厦、百货大楼、贸易大厦等大型商贸体提档升级,新建景泰中心,依托三和、振源、宏泰步行街等大型购物中心,积极发展品牌店、专营店、直销店等一批新型商业业态。积极融合景电水利风景区、柏林山庄、条山农庄、大水䃎影视文旅小镇、芦阳镇 “福临芦塘•年味小镇” 、红砂岘沙漠樱桃园、草窝滩番 茄小镇等建设,构建体验购物、美食品鉴、休闲娱乐为一体乡村特色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实施汽配物流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引导传统商贸服务业及商业中心改造升级,培育健康养生、智慧旅游等新业态,刺激服务行业持续繁荣。建成省道 308 上沙沃、省道 101 喜泉、正路工业园等 3 个交旅融合发展中心,活跃路衍经济。  (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 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激活城乡生活服务消费。争取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发挥好电商产业孵化园 “ 一平台一馆四中心”( 一平台”指景泰县网红创业基地、 网货供应中心、 电商运营中心一站式电商服务平台;“一馆”指景泰县消费扶贫馆;“四中心”指景泰县农特产品集散中心、景泰县电商直播创业中心、景泰县电商品牌培育中心、景泰县农产品供应链中心)服务功能,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和快递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切实解决农产品进城 “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 “最后一公里”问题。到 2025 年,农产品销售电商达到 20 家以上、网店 200 家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人才 3000 名以上,满足城乡居民对日常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农特产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消费需求。在公共文化服务相对薄弱的乡镇、农村经常性开展文化、 电影、体育、义诊等下乡活动。  (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探索建设互联网医院,积极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建设 24 小时 “网 订店送”药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社区商店、菜市场与电商零售平台合作,开展送货上门、智能自提等新业务。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依托丝路荟等电商平台,支持农特产品上线交易,带动 “互联网+”传统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出台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促消费措施,优先支持群众急需的生活服务领域。鼓励家电龙头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发放消费补贴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步行街等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场地租赁备案后免费或低收费提供。依法足额按时划拨、代收和保障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养老育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 )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养老、托育、 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强化“一网通办”和并联审批,推动政务一体化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的深度对接、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生活性服务企业品牌化服务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  (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发 改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进教育、医疗、文化、艺术、旅游、 体育、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化教育领域交流,重点在人才培养、科技协同创新、科研平台建设、交流学习等方面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文化文物资源优势,着力推动旅游业形成互动交流、融合共享、互为客源、整合营销的旅游合作机制,不断扩大景泰文化旅游影响力, 打响大美景泰形象品牌。扩大体育交流合作,提升景泰体育对外影响力。 (县教育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性服务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从业人员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 “信用中国(甘肃白银)”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协助省有关部门进行垄断线索核查,依法及时查处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查处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的做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从严治理平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依法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等违法行为和非法集资案件。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等 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完善支持政策22.落实财税政策和投资支持。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统

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严格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安排的相关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业。综合运用以奖代补、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定向资助、政府采购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教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和残疾人育养服务等实行税收减免。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落实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对员工制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开展 “店小二”服务和 “保姆式”保护,高效落实对企承诺事项,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常态化开展融资辅导和对接活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推出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主动对接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推广“信易贷”,提供包括供应链金融、农业保险、农村电子商务等“一揽子”金融综合服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生活性服务机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人行景泰支行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25.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全县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采取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加强用电保障、支持稳岗扩岗、提供融资服务等帮扶措施,帮助提供生活服务的小微企业,缓解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新业态。 (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将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和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 三 )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宣传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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