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5-173318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关键字: 建设,预算,支出,管理,工作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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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以及决策部署;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查或会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和初步设计;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项审查报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市政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等公用行业的经营许可管理和城市节水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管、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及小城镇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使用;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及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乡镇的建设等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企业从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担保、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活动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以及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的设计和报批;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负责各类城建投资(含银行贷款、财政资金、国外贷款等资金)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并下达年度计划;负责并指导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7.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9.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承担人防工程及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初步设计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和使用管理,以及违反人民防空规定的处罚等职责。

10.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11.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申报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劳资工作。

12.负责全县住房、建设资料收集、统计和档案管理、利用工作。

13.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 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职责。

14.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效能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和开展城乡建设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住建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法规监察和信访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编写

(三)直属事业单位

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景泰县园林管理局、景泰县住房保障中心、景泰县建筑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中心、景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景泰县村镇建设管理所等6个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001.4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0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8676.97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2001.4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1.42万元,占73.3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0.00万元,占11.67%;

上年结转收入1800万元,占15.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001.4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178.42万元,占9.82%;项目支出9023万元,占75.18%;上年结转1800万元,占15.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8801.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5万元、其他支出8676.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178.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8.52万元,增长8.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资,基数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2.89万元、津贴补贴114.54万元、奖金136.9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48.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4万元、住房公积金86.97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71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7.6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37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等。

公用经费支出12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60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5.1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6.17万元、福利费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0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33万元,增长10.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10个,主要是2025年城区公园管护经费、2025年多媒体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2025年城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费)、2025年水资源费补助(县级)、2025年老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项目、2025年传统村落建设补助资金、2025年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2025年城市环境卫生服务费、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园区)。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人防多媒体新型防空防灾预警系统费用。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城市环卫市场化运营费用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园区)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传统村落建设补助资金支付。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老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5.1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71万元,增长(下降)1.35%,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0.3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82.4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917.79平方米,价值139.7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90.1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85.55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15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3个,主要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住房和建设罚没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分别计划征收30万元、2万元、12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园区)

1、项目概况:新建3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均为地上7层地下0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1#楼、2#楼建筑面积均为4742.15m,3#楼建筑面积为4821.45 m。建筑高度3 栋均为21.3米。最大跨度5.5米。包括建筑、电气照明、采暖及通风、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2、立项依据:景发改发(2022)552号、景建审字[2023]32号

3、实施主体:景泰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周期:2025年

5、实施计划:本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0月完工,项目建设期13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43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目标一:保障工业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目标二:提升工业园投资环境,增强工业园核心竞争力,目标三:改善工业园员工工作、生活条件。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0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0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0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缓慢。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2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2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县级财政资金有限,支付缓慢.2.资金支付进度按照项目进度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2024年年底完成支付并对相关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5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6.89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附件1: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附件2: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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