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00084 | 生成日期: | 2025-03-13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5〕24号 | 关键字: | 补贴,耕地,面积,乡镇,公示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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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现将《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 日 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77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函〔2025〕3号)、《甘肃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财农〔2016〕6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家庭农场列入补贴范围。实际补贴面积必须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 关于补贴对象的补充说明: 1.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耕地实际耕种者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确定补贴对象,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承包期内,承包方因婚姻、出生、死亡、升学、参军、外出务工、服刑等原因引起家庭成员变动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其承包权仍然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农村五保户承包地依法收回集体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整体消亡户承包耕地,承包方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关于补贴范围的补充说明: 1.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2.机动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3.对截止2024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25年中央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4555万元。每亩地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统计核实上报的符合补贴依据的总耕地面积综合测算确定。每亩地补贴金额=中央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符合补贴依据的总耕地面积。 三、补贴程序 (一)村级申报、核查。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确权面积(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发放依据,村为单位,认真采集、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及补贴面积,查漏补缺,确保不漏村,不漏户。村级登记、核减、核实经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乡镇审核。各乡镇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补贴情况: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一卡通”(以社保卡为载 体)等内容进行核查,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每村抽查不得少于10户,抽查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 无异议后上报县耕补办。 (三)县级抽查。县耕补办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资料(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耕地面积等)进行审核汇总。全县面积汇总后县耕补办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入户抽查核实,每乡镇抽查10户,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抽查无误后确定全县补贴面积。 (四)补贴测算及公示。全县补贴面积确定后,由县财政局 根据全县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县耕补办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全县的补贴内容(补贴总资金、补贴总面积、每亩地的补贴标准),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耕补办将补贴标准反馈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在收到补贴标准后正式造册(到户补贴清册一式四份,分别由县耕补办、财政局、统计局及乡镇保管)并立即同步开展乡、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受补贴对象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暂停公示,及时处理收到的异议,核实修正后再继续公示,补齐公示要求天数。公示期满后各乡镇将公示情况上报县耕补办。 (五)发放补贴资金。全县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支付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的“一卡通”(社保卡)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村组要对辖区内农户的补贴 面积、基础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材料汇总报至县耕补办。对资料审查不严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和档案制。所有享受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在各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各乡镇、 村组、耕补办要做好补贴申报材料的留存归档工作,建立专门的补贴材料档案,以便检查。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村要严格按照补贴程序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等工作,录入信息准确。各乡镇对村上报补贴清册做好面积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社保卡)管理系统发放,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耕补办、各乡镇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了解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完善档案管理。县耕补办、各乡镇和各村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 单位的补贴面积公示文件、花名册、报告纸质和图片资料;乡镇公示文件、报告、花名册、汇总清册等纸质版及图片资料。 附件:1.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政策解读:景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应玥解读《景泰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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