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200366 | 生成日期: | 2025-07-09 |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5〕58号 | 关键字: | 环境,区域,路,功能区,区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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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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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一、区划适用范围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以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东至景中高速,西至条山农场和包兰铁路,南至南沙河南岸,北至规划城北物流园。以新城和旧城结合部作为公共服务及商业中心,永泰路作为县城城市空间拓展的重要轴线,滨河景观带、一条山景观带、沿景电灌渠景观带作为重要景观和生态廊道,包括旧城片区、新城片区、城北片区和条农片区四个片区,即“一心一轴三带四片区”,道路区域范围包括城市主干、次干道和铁路干线,声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18.13km2。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次划分主要有三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为1类区、2类区和4类区(分为4a类和4b类区域)。因景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目前没有明显的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也没有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故本次未划分0类区和3类区。 (一)1类标准适用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分为1-Ⅰ功能单元和1-Ⅱ功能单元,总面积约3.09km2。 1-Ⅰ功能单元边界范围:黄河路-景电大道-振兴路-昌林路-寿鹿街-永泰北路-黄河路,面积约1.85km2。 1-Ⅱ功能单元边界范围:车站路-横十九路-昌林路-南沙河-车站路,面积约1.24km2。 (二)2类标准适用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除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总面积约13.00km2。 (三)4类标准适用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城市主干、次干道及其两侧区域,穿越景泰县中心城区的包兰铁路(景泰县城区段)及其两侧区域,总面积约2.04km2。 4a类标准适用区域:4a类区域包括北环路、横一路、建材路、黄河路、寿鹿街、长城路、振兴路、横十三路、横十四路、横十九路、条山二路、玉液路、农垦二路、西环路、车站路、纵五路、昌林路、永泰路、景电大道、纵九路、纵十路、纵十一路、东二环路等23条主干、次干道及其两侧区域。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以上(不含三层)时,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区域面积约1.73km2。 4b类标准适用区域:4b类区域为包兰铁路(景泰县城区段)经过城区的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4b类区域面积约0.31km2。 具体4类标准适用区域详见附件2。 三、其他 (一)本区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11号)同时废止。 (二)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本区划由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附件:1.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2.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附件1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附件2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政策解读:《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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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一、区划适用范围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以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东至景中高速,西至条山农场和包兰铁路,南至南沙河南岸,北至规划城北物流园。以新城和旧城结合部作为公共服务及商业中心,永泰路作为县城城市空间拓展的重要轴线,滨河景观带、一条山景观带、沿景电灌渠景观带作为重要景观和生态廊道,包括旧城片区、新城片区、城北片区和条农片区四个片区,即“一心一轴三带四片区”,道路区域范围包括城市主干、次干道和铁路干线,声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18.13km2。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次划分主要有三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为1类区、2类区和4类区(分为4a类和4b类区域)。因景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目前没有明显的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也没有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故本次未划分0类区和3类区。
(一)1类标准适用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分为1-Ⅰ功能单元和1-Ⅱ功能单元,总面积约3.09km2。
1-Ⅰ功能单元边界范围:黄河路-景电大道-振兴路-昌林路-寿鹿街-永泰北路-黄河路,面积约1.85km2。
1-Ⅱ功能单元边界范围:车站路-横十九路-昌林路-南沙河-车站路,面积约1.24km2。
(二)2类标准适用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除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总面积约13.00km2。
(三)4类标准适用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城市主干、次干道及其两侧区域,穿越景泰县中心城区的包兰铁路(景泰县城区段)及其两侧区域,总面积约2.04km2。
4a类标准适用区域:4a类区域包括北环路、横一路、建材路、黄河路、寿鹿街、长城路、振兴路、横十三路、横十四路、横十九路、条山二路、玉液路、农垦二路、西环路、车站路、纵五路、昌林路、永泰路、景电大道、纵九路、纵十路、纵十一路、东二环路等23条主干、次干道及其两侧区域。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以上(不含三层)时,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区域面积约1.73km2。
4b类标准适用区域:4b类区域为包兰铁路(景泰县城区段)经过城区的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4b类区域面积约0.31km2。
具体4类标准适用区域详见附件2。
三、其他
(一)本区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11号)同时废止。
(二)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本区划由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附件:1.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2.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附件1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附件2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道路长度(m) | 车行道宽(m) | 备注 |
一、铁路 | |||||
1 | 包兰铁路(景泰县城区段) | - | - | - | |
二、主干路 | |||||
1 | 寿鹿街 | 昌林路-东二环路 | 1464.203 | 37 | 仅修建昌林路-白杨小镇小区门口路段 |
2 | 振兴路 | 昌林路-东二环路 | 1150.679 | 28 | 仅修建昌林路-景电大道路段 |
3 | 昌林路 | 北环路-北滨河路 | 3380 | 35.5~61 | 仅修建北环路-迎宾大道路段 |
4 | 景电大道 | 北环路-南滨河大道 | 3290 | 11~48 | / |
5 | 横一路 | 昌林路-东二环路 | 922.889 | 30 | 仅修建景电大道-纵三路路段 |
6 | 横十三路 | 车站路-昌林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7 | 横十九路 | 车站路-东二环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8 | 东二环路 | 北环路-景泰南连接线 | 7625 | 30~50 | / |
三、次干路 | |||||
1 | 建材路 | 昌林路-景电大道 | 980 | 7.5 | 仅修建昌林路-石门村委会路段 |
2 | 黄河路 | 车站路-东二环路 | 1801.196 | 20(西)26(中)12(东) | 仅修建车站路-景电大道路段 |
3 | 长城路 | 车站路-东二环路 | 1281.879 | 8(西)19(中)24(东) | 仅修建车站路-景电大道路段 |
4 | 条山二路 | 西环路-玉液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5 | 永泰路 | 横一路-横十四路 | 2564.637 | 41 | 仅修建黄河路-条山公园路段 |
6 | 玉液路 | 条山二路-农垦二路 | 940 | 6 | 仅修建百好村西岔路口-民康小区西门西侧路口路段 |
7 | 农垦二路 | 泰玉路-西环路 | 700 | 6 | 仅修建条山集团恒温库-酒花村三岔路口路段 |
8 | 横十四路 | 永泰路-东二环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9 | 纵五路 | 幸福巷-北滨河路 | 615.266 | 36 | 仅修建滨河大道-横十八路路段 |
10 | 纵九路 | 寿鹿街-北滨河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11 | 纵十路 | 寿鹿街-横十四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12 | 纵十一路 | 建材路-寿鹿街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
13 | 车站路 | 黄河路-长城路 | 1723.551 | 11.5 | 仅修建十六团桥洞-长城路 |
14 | 北环路 | 昌林路-东二环路 | 2140 | 16~30 | / |
15 | 西环路 | 条山二路-农垦二路 | / | / | 规划路暂未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