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6-205656 | 生成日期: | 2026-08-09 |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6〕65号 | 关键字: | 职工,保障,互助,单位,工作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 时 效: | 有效 | ||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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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6-08-0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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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9日 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关于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白银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县政府 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现就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员参保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国工会章程》中“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的要求,切实履行以民为本,服务职工的基本社会职责,把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提高广大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这一重要抓手,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密切工会与职工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互助保障工作由全国总工会牵头组织,主要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低缴费、高保障的公益活动,是基本医保之外的“二次医保”,是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民生举措,具有保费低、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等特点。旨在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重的问题,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通过医疗互助活动给予适当的补助,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经济负担。 三、活动内容 (一)参保范围。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学校、医疗等机构单位,均属参保范围。 (二)参保对象。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三)保障期限。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将连续开展,每一活动周期为1年。 (四)保障计划。按照中互会和兰州办事处批复白银市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执行,各基层单位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参保。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住院+重疾),参保标准为每人110元/150元/190元/年。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参保标准为每人25元/75元/年,每人每年最多可参加两份。 3.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5元/10元/15元/次,对应保障期分别是5天、10天、30天。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32元/年。 5.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26元/年,每人每年最多可参加四份。 四、资金渠道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6号)中关于“职工互助保障组织资金来源”相关要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资金来源可从单位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和职工个人缴费等多渠道筹措。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按规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支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各级工会可根据《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甘总工发〔2024〕111号)第九条职工服务支出规定,基层工会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互助保障费用,具体保障计划选择和费用列支额度,可根据单位实际,经相关程序研究确定。要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协调各级财政足额拨付工会经费,争取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补贴,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确保每一位有参与意愿的职工都能够按规定参加互助保障活动。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措施,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干部职工的心坎上。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二)深化宣传发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职工互助保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干部职工支持理解、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互助保障活动参保覆盖面,让互助保障活动惠及更多的干部职工。 (三)强化监管服务。工会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干部职工提供专业、快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创新发展。 (四)严格对标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参保硬性工作要求,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全员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无特殊单位、无特殊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参保、拒保,逾期未完成参保全覆盖任务的单位,一律纳入重点督办清单。 (五)强化督查问效。县总工会要建立全县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台账,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查摆工作短板、整改突出问题,按期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全县参保全覆盖工作进展、台账管理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率先完成全覆盖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未按期参保或存在漏保脱保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目标任务按期达成。 互助保障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景泰县总工会 联 系 人:李保婷 联系方式:599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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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9日
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关于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白银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县政府 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现就全面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员参保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国工会章程》中“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的要求,切实履行以民为本,服务职工的基本社会职责,把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提高广大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这一重要抓手,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密切工会与职工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互助保障工作由全国总工会牵头组织,主要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低缴费、高保障的公益活动,是基本医保之外的“二次医保”,是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民生举措,具有保费低、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等特点。旨在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重的问题,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通过医疗互助活动给予适当的补助,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经济负担。
三、活动内容
(一)参保范围。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学校、医疗等机构单位,均属参保范围。
(二)参保对象。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三)保障期限。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将连续开展,每一活动周期为1年。
(四)保障计划。按照中互会和兰州办事处批复白银市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执行,各基层单位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参保。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住院+重疾),参保标准为每人110元/150元/190元/年。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参保标准为每人25元/75元/年,每人每年最多可参加两份。
3.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5元/10元/15元/次,对应保障期分别是5天、10天、30天。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32元/年。
5.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标准为每人26元/年,每人每年最多可参加四份。
四、资金渠道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6号)中关于“职工互助保障组织资金来源”相关要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资金来源可从单位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和职工个人缴费等多渠道筹措。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按规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支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各级工会可根据《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甘总工发〔2024〕111号)第九条职工服务支出规定,基层工会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互助保障费用,具体保障计划选择和费用列支额度,可根据单位实际,经相关程序研究确定。要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协调各级财政足额拨付工会经费,争取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补贴,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确保每一位有参与意愿的职工都能够按规定参加互助保障活动。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措施,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干部职工的心坎上。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二)深化宣传发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职工互助保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干部职工支持理解、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互助保障活动参保覆盖面,让互助保障活动惠及更多的干部职工。
(三)强化监管服务。工会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干部职工提供专业、快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推进全县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创新发展。
(四)严格对标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参保硬性工作要求,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全员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无特殊单位、无特殊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参保、拒保,逾期未完成参保全覆盖任务的单位,一律纳入重点督办清单。
(五)强化督查问效。县总工会要建立全县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台账,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查摆工作短板、整改突出问题,按期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全县参保全覆盖工作进展、台账管理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率先完成全覆盖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未按期参保或存在漏保脱保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目标任务按期达成。
互助保障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景泰县总工会
联 系 人:李保婷
联系方式:599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