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9 生成日期: 2024-01-16
文       号: 景政办发〔2024〕2 号 关键字: 质量,企业,服务,提升,建设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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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景单位:现将《景泰县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 日

景泰县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83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全面提升我县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建设质量强县,加快我县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时代迈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聚焦突出问题、短板弱项和发展关键,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质量强县”战略部署,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加有效,质量技术基础更加扎实,建设质量强县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满足 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产品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提高到99%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并规范高效运行,建筑工程品质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公路建设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审细、审实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并且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服务质量有效改善。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3分以上;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例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不断提高,人居质量持续改善;国有资本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公共区域品牌建立并得到完善,打造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影响大的县域品牌,人民群众的质量获 得感不断提高。

——质量主体作用不断凸显。传统产业优势进一步发挥,先进制造业企业参与全国质量竞争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新兴产业企业质量效益特征进一步显现,现代服务业企业进一步专业化、精细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件,质量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力争达到3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以上。

——质量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力争申报地方标准1项。到2025年,新建、改造、升级、扩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5项。各类认证证书数量增加5%以上。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 服务模式更加成熟,覆盖面和支撑力明显提升,全县质量基础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形成。

——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质量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力争全县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全部落实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发挥质量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展示推介企业和组织具有自主特色的质量管理方法,讲好景泰质量故事,塑造景泰质量形象。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

1.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水平。积极提升能源产业、建材产业、冶炼产业、农业产品深加工产业四大优势产业,拓展延伸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煤化工产业三大新兴领域,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服务化”的要求,落实规划要求,加强产业引导,努力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优化调整。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着力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广,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新能源质量创新工程。落实国家和省市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和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要求,加快县域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先在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实现太阳能发电与荒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农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多种生态效益的光伏项目。加快一体化能源开发,按照“风光热”多能互补、“发输储用造”同步发展思路,谋划布局清洁能源、调峰电源、外送通道、储能电站、储能电池等项目,到2025年末,全县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050万千瓦以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工程。严格落实“双碳”目标,规范 管理建顺、冬青、翠柳等煤炭企业,加快郭台片区移民搬迁及能源开发,建成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着力打造省级煤炭储运基地,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同时积极推进煤炭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探索发展煤化工产业。推动华能热电二期为依托,促进电力保供建设,推动200万吨中央储煤库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集群化,积极谋划实施煤炭交易中心、储煤基地、清洁型煤及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生产线、煤化工等重点项目。集中力量进行能源重大技术装备改造,创新能源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的转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系统整体供给质量,促进能源质量变革,加强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放心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安全种植、健康养殖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着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强化农业投入品质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聚焦我县农业产业新布局,稳步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比重。在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对米面油、蔬菜、水果、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陇上食安”一体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深度应用。以“食安甘肃”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综合治理体系,纵深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促进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食加工品质和蔬菜、果品、油料质量保障,全面提高粮食储备和安全水平。 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到2025年,“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40万亩;培育“景字号”甘味品牌农产品10个,品牌农业占农业总产值比列达到5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消费品供给质量满意工程。指导帮助消费品生产企业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全面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发挥出口企业优质产品引领作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满足国内中高端消费需求。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及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全面推动我县消费品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婴童用品和老年用品以及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升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数字经济质量惠民工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 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带货直播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完善售后服务投诉处理体系,规范申诉渠道和赔付流程,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率。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工程。持续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和结果通报。推动体育、文化、法律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家政服务品牌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 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和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 村物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 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放管服”水平,着力打造“甘快办”“白银子站”等特色品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进“技能甘肃”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创新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供给。(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生命健康质量保障工程。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日常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制度。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作模式,实施一批城乡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城乡机构养老设施,推动各类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运营,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以专业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化“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县新增各类养老床位500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大于90%,7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家庭老年人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力量承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首诊负责制和医疗费用告知规范,健全各类医疗服务标准、护理服务标准、体检服务标准,扩宽服务诉求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按年度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完善全县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提升评审、审批服务能力,推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建立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效益工程。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更加协同高效的文旅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文旅市场执法和整治力度,着力营造优质的文旅市场环境。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全领域布局、全区域打造”的理念,有机串联黄河石林、露营地、西番窑、大敦煌影视城、条山农庄、草窝渔农小镇、五佛田园综合体、梧桐山、红砂岘生态园等景区景点,着力打好黄河风情、丝路古迹、西部影视、生态康养、乡村民宿、红色文化等“六张特色旅游牌”,积极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石林奇观、古渡传奇、古城神奇等资源为内容的“天下黄河景泰奇”品牌、文化彰显的全域旅游大格局。到2025年,申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黄河石林大景区),4A级旅游景区4个(永泰古城旅游景区、景电水利风景旅游区、大水䃎“石头部落”旅游景区、黄河石林露营地),3A级旅游景区5个(条山农庄、柏林山庄、梧桐山文化旅游景区、白墩子盐沼湿地旅游景区、一条山战役纪念馆),创建国家级重点旅游村3个(红岘台村、兴水村、西和村),旅游重点村10个,标准化农家乐150个。力争到2025年创建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工程。持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公路工程品质,积极创建交通“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着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体系,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探索建立公路工程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探索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改善全县空气质量。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创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

12.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体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推动企业主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 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把质量诚信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增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成熟度。(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争取实施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加大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打造创新平台载体,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立足景泰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围绕优势产业链和特色集群,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服务正路工业园和大唐工业区创新发展,强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最大限度吸引优质创新资源,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创新平台。构建“基础研究—工程应用研究—公共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联动发展新机制,健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载体链条。以科技项目为引领,优化科技服务、深化政策引领,推动研发投入数量 和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同步提升。建立健全梯度培育机制,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库,不断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支持引导力度。主动对接企业,实现科技政策“上门服务”,充分挖掘企业研发内生动 力,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针对性,支持金融机构为 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服务。到2025年,全县各类创新企业达到10家以上。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形成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全门类创造、保护、运用的知识产权服 务链。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知识产权 专业服务,支持具有产业基础、研发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 进行转化实施,提高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培育一批支 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关键技术质量攻关。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主力军作用,面向特色新材料、循环化工、生物医药、优质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瓶颈”问题。提高企业管理高层及质量专职人员参与国际质量竞争意识,推广运用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针对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关键技术领域的质量创新与持续改进。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支持产业链“链长”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速质量管理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质量标杆”管理,加强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推广。促进两化融合不断深化,推动企业在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可靠性工程、服务等方面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按照全样本、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生产要素、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模型进行质量攻关与改进、产品服务创新与提升。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在线、在机检测应用,将质量控制重心前移,实现设计、制造和消费等环节的数据共享,提高质量精准化控制、在线实时检测能力以及顾客满意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增强应对防范质量风险的能力。(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效益。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强化监管部门间进出口商品风险监测信息交互、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17.进一步完善质量共治体系。推动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式创新和渠道拓展,精准制定年度质量考核要点,树立鲜明导向,运用好考核结果,将质量提升、改善质量安全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及时传导和分解到位。突出抓好考核后续整改工作,将整改纳入下一年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形成“考核 —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制定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加强质量统计监测。加强对行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健全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推动行业组织、专业社团、研究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县建设。(县委组织部、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培育质量品牌优势。健全促进品牌发展政策制度,完善激励措施,开展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强化质量品牌典型引领,深入开展国家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鲁班奖、大禹奖、飞天奖、“三品一标”认证、A 级景区等质量品牌培育和创建,支持打造区域品牌。深入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打造中华老字号品牌集群。全力服务“甘味”品牌营销战略实施,积极推动“陇字号”品牌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品牌强农战略,以创建名、优、精、特、新农产品品牌为方向,着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多村多品”工程与品牌提升计划,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认证,争创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绿色认证食品等品牌。加大认证产品及基地保护力度,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面积达30万亩, 获证企业36家,产品62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单位2家,登记保护产品4个。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深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我县商标品牌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支持外向型企业加快商标海外布局。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商标地理标志监管,强化品牌培育和保护。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创建工作。将质量强国标杆 城市创建作为推动质量强县建设的引擎,优化创建指标和工作程序,引导城市探索创新质量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城市所在地党委、政府专题研究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将质量工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出台实际举措。建立完善公共领域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市民质量意识,为民办质量实事,加快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推动培育有城市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构建现代质量政策体系,完善质量成效突出单位督查激励机制,以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数字化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治理和经济发展水平跃升,创建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优化完善县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坚持“服务围绕企业转、站点围绕企业建”的工作原则,立足于企业发展现状,围绕企业质量需求,帮助企业找机构、找专家、找标准,通过“培训+巡诊+会诊”等方式开展质量分析,“手携手、面对面、点对点”精确诊断,为企业开出质量提升“良方”,着力破除企业质量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共克企业质量技术共性和个性难题,助力企业质量和效益“双提升”。围绕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需求,推动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有效服务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力度。持续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计量、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公益培训。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重点选取5-10家小微企业运用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工具,通过“技术培训”“上门服务”“一企一策”“按需帮扶”等实施精准帮扶提升,推动小微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内部质量管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攻关、引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申报政府质量奖,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质量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构建开放包容、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多层次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结合实际,在职业院校中适时开设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大力开展质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质量意识。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持续推进“互联网+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教育成果传播的及时性、开放性、广泛性,扩大质量教育惠及面。推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进实施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大高端质量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多途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质量人才队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大力培育宣传根植质量文化。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完善质量奖评选机制,开展质量奖实施成效评估,切实发挥质量奖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和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工程技术培训和交流,实现“树立一个标杆、带动一个行业”效应。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提升质量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24.统筹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强县建设的重要意义,胸怀“国之大者”,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质量强县建设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县、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各行业部门要不断加强本行业领域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推动,结合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应行动计划,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行动体系。鼓励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质量政策和拓展性举措,切实将质量强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落实区域质量工作责任。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发挥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完善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优化区域质量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推行“一县一业”。加大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创国务院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突出地方。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努力营造良好质量安全环境。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快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市、县、乡统筹协同、互动互补。强化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双随机”监管,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信易+”工程,依法依规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深入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倡导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等方面,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主导优 势产业发展。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产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材料:《景泰县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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