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202241 | 生成日期: | 2025-11-12 |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5〕105号 | 关键字: | 健康,政策,评估,影响,县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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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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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景泰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景泰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维护市民健康权益。根据《白银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市政办发〔2024〕80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的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体系,将健康融入全县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全过程,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健康风险,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健康、宜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新景泰。 二、工作目标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的健康影响评估指标体系,精准识别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交通规划等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急性健康危害、慢性健康隐患以及交通事故潜在健康风险,优化政策的目标设定、措施规划、资源分配等方面的设计,强化各部门对健康影响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主动从健康角度进行审视与思考。推动部门间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共同形成有利于健康的政策合力,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评估范围及内容 (一)评估范围。以县政府名义和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均列入评估范围。县政府内设机构及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的对象。 (二)评估内容。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根据环境因素、个体(行为)危险因素、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家庭和社区、就业、住房等6个方面的健康影响因素,参照《政府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附件)》,评价相关政策、规划、项目和有可能因健康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健康影响,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将健康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评估管理 (一)管理主体。县政府作为健康影响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我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保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施,县财政保证评估实施经费落实。 (二)实施主体。重要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由牵头起草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交通事故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协调和专业指导工作。 (三)运行机制。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委托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健康影响评估。以县政府所属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政策制定部门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由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 (四)评估专家管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推荐遴选健康影响评估专家。专家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工程建设、法律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担任。也可邀请县外其他专家学者加入我县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为我县健康评估工作提供远程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参与重大项目评估。 (五)评估程序。公共政策应在进入合法性审查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估,重大工程项目应在前期论证阶段将健康影响评估纳入论证范围,对可能因健康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由县公安局筛选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按照提交备案登记、组建专家组、筛选、分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建议)、评估结果备案、评估结果使用、监测评估与效果评价等8个关键技术环节组织实施。 (六)评估应用与监测。健康影响评估结果为决策制定提供必要参考依据,强化政策、规划、项目以及交通事故产生原因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正面效应,减轻对人群健康的负面影响,对于未应用评估结果的政策、规划和项目,申请单位要全面评估并进行说明。监测评估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情况复杂的可委托第三方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探索阶段(2025年4月-12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景泰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制度》,完成专家库组建工作,邀请专家库成员及行业资深专家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能力培训。对试点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健康风险防控与促进建议,并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推广提供实践依据。 (二)完善提高阶段(2026年-2027年)。在前期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健康影响评估路径和工具,不断深化试点推广工作。建立评估工作反馈机制,定期组织试点项目参与部门、专家、公众代表召开座谈会,收集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优化评估流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评估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8年-2030年)。全面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形成一整套健康影响评估方法、程序、工具,逐步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各类政策文件评估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健康治理能力。 (二)提升评估能力。逐步完善评估流程,建立健康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与健康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多渠道强化人员能力培训,夯实评估工作技术支撑。探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方式多元化,根据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评估,提升健康影响评估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宣传,强化健康优先理念,推动各部门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影响评估纳入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健康影响评估对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健康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政府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附件 政府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政策解读:【图解】《景泰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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