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2-172856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2〕158 号 | 关键字: | 建设,交通,农村,工程,公路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 2022 年第二批自然村 (组)通硬化路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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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景有关单位: 《景泰县 2022 年第二批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 15 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景泰县 2022 年第二批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相关部门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知,切实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有效支撑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现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导向,聚焦交通强国建设,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不断改善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当好先行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理,分项实施,把“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结合起来。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农村公路建设,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推动、 乡镇村组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 3.坚持绿色安全、保证质量。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靠实各参建单位质量终身制责任,加大督导和质量管理力度,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4.坚持总量控制、以奖代补。按照以库为主、总量控制、省市补助、县级整合方式,根据奖补资金,全面完成下达建设目标任务。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县乡村振兴总体安排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拓展交通“两通”脱贫攻坚成果及“十四五”全县交通发展规划,逐步完成有条件的自然村 (组) 100%通硬化路。在第一批硬化自然村 (组) 路 180 公里基础上,再增加自然村 (组) 路硬化100 公里,每公里估算投资约 40 万元,共需建设资金 4000 万元。 四、建设标准 1.技术标准可达到等级公路的道路,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技术标准达不到等级公路的道路,路线平纵技术指标可参照严格执行《甘肃省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路面宽度一般应不小于 3.5 米,并设置错车 道。对于交通量较小、建养条件困难、高寒高海拔、环境敏感等地区, 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技术标准和路面形式。 3.路面面层宜选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通村路面层厚度 18厘 米,水泥稳定基层 16 厘米、垫层 (找平层) 参照甘肃省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规定设置。 4.桥涵构造物应以小桥、涵洞为主,同时可根据交通特点及河道水流情况修建漫水桥或过水路面。原有桥涵工程应尽量利用,新建桥涵的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应不低于公路— Ⅱ级。 5.为保证行车与行人的安全,应参照《甘肃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甘政办发〔2015〕75 号 ) 的有关规定设 置完善的交通安全和生命防护设施。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安防设施、防排水设施要按照“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五、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多建多补、少建少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每公里补助 20 万元,共计 2000 万元。在省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省交通运 输厅、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确保贫困县车购税农村公路资金整合使用的通知》 (甘交财〔2019〕17 号 ) 、 县政府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整合配套每公里20 万元共计 2000 万元,保障第二批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 六、项目工期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 2022 年 7 月-9 月底) 。所有实 施的自然村 (组) 道路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纳入自然村 (组)项目库。各中标单位应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制度及疫情防控方案,组织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和机械进驻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 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 2022 年 10 月-11 月底) 。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监理人员依据相关规范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和施工操作进行现场监督。相关乡镇要做好建设协调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2022 年 12 月 ) 。工程完工后,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监理单位进行抽检,自检和抽检合格后,申请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论书。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竣工资料,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附件:景泰县第二批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实施领导小组 景泰县第二批自然村 (组) 通硬化路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胡秉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国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自科 县发改局局长 白贵海 县财政局局长 张国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进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维勤 县乡村振兴局 徐 东 县审计局局长 王宗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 伟 县交警大队队长 卜继承 一条山镇镇长 张巨龙 芦阳镇镇长 李应玥 喜泉镇镇长 张 颖 草窝滩镇镇长 张成安 红水镇镇长 罗玉栋 正路镇镇长 苏志广 中泉镇镇长 王建国 上沙沃镇镇长 杨海迪 五佛乡乡长 岳自国 寺滩乡乡长 吕长斌 漫水滩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张国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资金筹措、协调督查等工作。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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