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3〕93 号 | 关键字: | 土壤,普查,样品,调查,工作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 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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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现将《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25 日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 〔2022〕4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 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 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5号)要求,为保障景泰县 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 “土壤三普” )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第三次土壤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在 已有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 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属性和利用状况等 基础数据,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 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 依据,是落实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耕地红线确保 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于保障粮食安全、食物健康、农民增收、生态文明,促进乡村振兴,支撑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 设的部署要求;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 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 类型、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 化验、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 改良培肥措施、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 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 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的 “六统一”技术要求;按 照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的组织实施方 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 “全 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 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 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 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 以完善土壤分类 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 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 更新和完善全省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 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菜果薯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 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化验,普查土壤 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 属等物理化学指标, 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土壤质量状 况;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 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 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通过土壤 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粘磐、盐磐、砂姜、 白浆、潜育、钙积、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 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 (含特色农产品产地)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成土母质、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调查基础设施条 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排灌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 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 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状况,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及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 6.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开展县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农林牧业生产布局 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土壤二普以来全县土壤变化趋势 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盐碱 化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开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专题评价,提出发展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 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 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 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 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 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指南为准则,按照 “六 统一”技术要求,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 一)对接工作平台。按照全国统一构建并下发的土壤三普 工作平台中工作管理模块、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 块,利用终端设备内置的 “调查采样APP” 、 “样品流转APP”和 “质量控制APP”功能,采取在线或离线的方式与业务平台对接, 开展普查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检测、样品保存、 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等工作,并将数据、图件、文件、音像等资料及时审核上传至省级数据库。 ( 二)接收工作底图。 由省级统一制作县级土壤三普工作底 图,其中样点分布图+遥感影像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图层作为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底图,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耕地园地分布图或林地草地可开垦未利用地分布图+地形地貌图叠加图层,作为样点预布设、样点校核、成果汇总底图。 (三)预布设样点校核。 由省级统一接收并依托相关技术支 撑单位,组建省级专题专家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方法步骤,省县联动采 取现场踏勘与图斑核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设样点校核工作。首 先校核叠加图斑内样点土地利用的代表性,核查表层样点土壤和 土地利用类型,校核布设的表层样点是否落在普查土地利用类型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盐碱地)范围内;其次利用遥感影 像判断样点距离村庄、道路、河流等的距离,原则上需距离村庄 200米以上、河流50米以上、道路10米以上(入户道路、生产道路 除外)。如果样点不符合要求,调整选定叠加图斑的样点位置或 将样点调整到邻近图斑内。最后校核样点位置交通的通达性,借 助遥感影像对于到达困难的样点,就近调整到易于到达的位置。 样点校核后将校核情况上报国家土壤三普办审批,有重大调整的 样点须对调整方案、调整原由等进行详细说明。校核样点原则上 只增不减(建筑等占用除外),可适当增加特色农产品产地样点 密度,并实行 “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等工作的唯一信息溯源码。 (四)外业调查采样。县级三普办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 平台公开招标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三方机构必须在省级筛选确 定并公布专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中,采购完成后报省三普办备案。调查采样机构在省级包片专家指导、培训并全程质控和市县级专家具体指导下,按照《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 开展调查采样工作。农作物种植区在播种施肥前或收获后、果园 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林草地在非雨季适时开展调查采样,根 据时节季节可优先安排林地、草地、未开发可利用地(包括盐碱地)等外业调查采样。 1.预设样点外业定位。通过手持终端调查采样APP导航到达 预设样点电子围栏范围内, 以预设样点为中心,表层样点在 20-50m、剖面样点在50m半径范围内核查样点代表性,如不满足要 求可延伸至100m半径范围或电子围栏边界内确定符合条件的采样 点。如在电子围栏内无法找到满足要求的采样点,则需调整预设 样点位置,调整后须经省级专家审核通过后才能调查、采样。 2.立地条件调查。表层样和剖面样均开展立地条件调查。调查过程中需拍摄现场景观照片并及时上传数据库平台。 3.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 (1)表层样品采集。预设样点外 业定位后, 以布设样点为中心,按梅花形、棋盘形或蛇形方式采 集5-15个样点,每个样点采样量约1000g,采用 “ 四分法”剔除 多余样品,表层样品留取4000g,平行样量5000g。将土样装入布 袋(盐土和碱土土壤样品装入塑料自封袋,再放入布袋)贴好标 签,拍照保存。 (2)表层容重样品采集。选择3个临近表层样点 作为容重取样点,用环刀法采集容重样品。每份容重样品单独装 入小自封袋后,再集中装入大自封袋中,贴好样品标签。(3)表 层水稳性团聚体采样。在采集表层土样时,剥去土块外面直接与土锹接触而变形的土壤,从下至上分层均匀地采取内部未变形的土壤约2000g,平行样量3000g,置于封闭的木盒或白铁盒内运回 室内。 (4)耕层厚度观测。对耕地采集表层土样时选择临近3个 采样样点,挖掘到犁底层,取测量平均值记录耕作层厚度;没有 明显犁底层的,调查询问农户实际耕作深度。(5)电导率速测。 盐碱土野外调查采样时,用电导率仪测定0-5cm、5-10cm、10-20cm3个深度电导率。 4.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1)剖面的设置与挖掘。预设样 点外业定位后,选择具有最大代表性的地点挖掘1.2m(观察面宽) ×1.2-2.0m(观察面深;如遇岩石,挖到岩石面以下10cm处) ×2-3m(水平面长)的剖面;在山区受地形和林灌植被影响无法 选取相对平缓、植被遮挡少的样地时,可以选择裸露的断面或坡 面作为剖面挖掘点位,向坡面或断面内部延伸20-40cm,直至裸露 出新鲜、原状土壤。(2)土壤发生层次划分。剖面挖掘、拍照完 毕后,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发生层命 名要求,通过目测、手触等方式划分土壤发生层次。(3)土壤剖 面形态观察与记载。包括发生层深度、边界、颜色、干湿状况、 根系、质地、结构、结持性、孔隙、砾石、侵入体、土壤动物、 石灰反应、亚铁反应等指标的观察与记载。(4)剖面土壤样品采 集。剖面发生层样品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每个发生层采集土壤 样品4000g。选择代表剖面发生层特征的部位采集纸盒标本,纸盒 内土块上下方向、土块展示面与剖面保持一致。整段标本采集标 准为高100cm ×宽21.5cm ×厚5cm,装于木盒内运输至省级土壤样品库修饰、加工及制作。按剖面发生层次自下而上在每层中部用环刀法采集8个重复容重样品(3个检测容重、3个检测凋萎系数、 2个检测田间持水量)。剖面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在剖面点只 采集 “表层”土壤。在盐渍土区域,需要对剖面地下水及灌溉水进行采样。 5.生物调查样样品采集。县土壤三普办配合国家土壤三普办组织实施完成。 6.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在表层土样调查时使用土钻在边界 附近钻取原状土壤,观察土壤分异,修正图斑边界。在剖面样点 调查时,对于边界不明显的地域(如平原地区),采取逐步内插 法挖掘土壤检查剖面和定界剖面修正图斑边界;根据典型剖面、检查剖面、定界剖面的调查结果,校核图斑土壤类型。 7.样品运输与交接。表层样品、水稳定性大团聚体样品、剖 面发生层样品野外包装完成后,尽快集中运至样品制备中心进行 样品的前处理工作。容重样品鲜样直接运送到省级质控实验室进 行检测。剖面纸盒样和整段标本运送到省级土壤样品库后,置于通风、干燥处开展样品制作。 (五)样品制备流转保存 县级在省级公布的样品制备中心名录中,按照就地就近的原 则,依据规定程序选用样品制备中心,并报省三普办备案。样品 制备中心在省级专家培训、监督检查和省级质控实验室具体指导 下,按照《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开展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 1.样品制备。制备样品包括表层土壤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表层土样经制备粗磨后过孔径2mm尼龙 筛,送样品库样品分装于棕色玻璃样品瓶、其它样品分装于大口 PE瓶内,转码、贴标签后分类流转。耕地园地每个送检样品不少 于700g、样品库保存样品不少于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 少于1000g(含备用送检样7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300g)、密 码平行样送检样品不少于1200g,林地草地每个送检样品不少于 450g、样品库保存样品不少于5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 于600g(含备用送检样45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150g)、密码平行样送检样品不少于900g。剖面发生层样品风干后,不经粗磨首先分装500g入棕色玻璃 样品瓶内,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其余样品过孔径2mm尼龙筛经 制备粗磨后,分装于大口PE瓶内,转码、贴标签后分类流转。耕 地园地每层剖面送检样品900g(含送检测实验室700g+送省级质控 实验室2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900g(含备用送检 样7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200g),林地草地每层剖面送检样品 不少于54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700g(含备用送检样54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160g)。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转码、贴标签后流转至检测实验 室。每个送检样品不少于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900g (含备用送检样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300g)、送检密码平行样不少于1200g。 2.样品流转。 由样品制备中心按照省级流转计划具体负责流转工作。样品库样品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 留存样品流转至制备中心保存,用于抽检不合格时的再次复检;送检样品流转至承担样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预留和检测。送检样品在流转前须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按照50个样品 一个批次进行组批和转码,表层样品每批次应包含送检样品48个、 随机插入密码平行样品1个、质控样品1个,样品数量不足48个时, 按照实际样品数量完成组批。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除不添加 质控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除不添加密码平行样品外,其余要求同表层样品。 3.样品保存。土壤样品库保存样品为表层样品、剖面发生层 样品、剖面纸盒样品及剖面标本,需保证样品性质、样品信息、 设备运行安全,光照、温度、湿度等能满足土壤样品长期保存要求。土壤样品库中样品不得擅自使用。样品制备中心负责留存样品保存。样品集中造册、密封保存, 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有关要求再处理。样品存放温度不高于25℃ , 保持室内干燥,避免日光、潮湿、高温和酸碱气体等的影响。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负责预留样品保存。耕地园地表层每 份预留样品不少于300g,剖面发生层每份预留样品不少于200g; 林地草地每份表层预留样品不少于150g,剖面发生层每份预留样 品不少于180g。预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样品检测完成后,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须保存检测剩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半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 (六)内业测试化验 内业测试化验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筛选确认、国务院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 验室名录》中的实验室完成, 内业质量控制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 办公室认定、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备案的省级质 控实验室完成。县级从省级确认、国家公布的承担检测任务的实 验室中依规定程序选用检测实验室,省级质控实验室由省土壤三普办统筹安排。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具体检测指标、方法按《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 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执行,盐碱地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按照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 样技术规范(试行)》附录《盐碱土野外调查与采样补充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表层和剖面容重样品鲜样直接运送至省级质控实验室进行 检测。剖面样品中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3个指标 由省级质控实验室检测,检测样品由制备中心提供,样品数量300g。完成样品检测后,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 行)》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检测实验室内部、省级质控实验室、 省级专家逐级质量审核,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对于不达标的数据项,需开展补测,甚至重新采样测试。 (七)普查数据汇总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对 外业立地条件调查、调查采样、样品运输与交接、样品制备流转 保存、 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等数据,样点核校、样品采 集、样品制备等视频,制定的相关方案、编写的工作报告等文档, 及时审核上传汇总,形成集属性、空间、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八 )图件绘制与报告编制 按照《土壤属性制图与专题图制图规范(试行)》要求,依 托专业制图机构,分级分类绘制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 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评价 图,编写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质量报告以及耕地 盐碱退化土壤、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评价等专题报告。 (九)全程质量控制 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所有参 与样品调查、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的人员须取得 相应的国家级或省级培训证书,并与三普工作平台相关联。全流 程全环节实行单位内部质量保证、省级和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三 级质量控制机制,在承担样品调查、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 检测等任务机构内部质量保证与控制的基础上, 由省级质量控制 实验室采取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检查、质控样品、密码平行样品、 留样抽检等方式,实施外部质量监督检查。 留样抽检量不低于本区域检测样品量5‰,留样复测结果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并自觉接受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外业调查在 “ 电子围栏”航迹管理、采集数据设定指标阈值 控制、APP内置系统自检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抽查 复核和评估制度。县级土壤三普专家组、农技人员对调查采样机 构采集的资料、调查采样现场质量检查率达到100%,市级土壤三 普专家组、农技人员对所辖各县市区调查采样机构采集的资料检 查率达到50 %、调查采样现场质量检查率达到20%,省级土壤三普 专家组对县市区上传调查采样资料检查率达到30%、调查采样现场 质量检查率达到10 %。重点检查调整点位数据和采样时存在的问 题。所有入库数据须经采集机构、县市省三级专家审核把关,阶段成果分段检查验收。 (十)普查成果汇总 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外业调查、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 障碍、土壤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等数据进行县、 市、省逐级汇总分析;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编写土壤三普省、 市、县三级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特 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评价报告。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 数字制图,编制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 碱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专题调查图,编辑出版省、市、县三级土壤专著,完成成果汇总。 (十一)总结验收 开展土壤普查总结,撰写工作、技术、专题报告。其中,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土壤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良利用对策等,技 术报告包括目标与任务、技术路线与方法、技术标准(规范)、 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成效、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 议等,专题报告包括区域耕地质量、土壤类型分布、土壤利用适 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等评价报告。完成总结后,在县级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实行省级、市级两 级验收。省级验收后, 由省土壤三普办向全国土壤三普办提出验 收申请,通过国家验收。 国家验收结束后,经国务院批准向社会 公布土壤普查的数据、图件、文件报告等成果,实现普查成果广泛应用。 五、普查主要成果 (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省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 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优势农 产品产地土壤、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 全省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 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 作报告、技术报告,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可开垦未利用地(如盐碱地)改良利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等专项报告。 六、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按照省三普办的部署要求下,省、市包片专家指导下,顺利完成全县盐碱地普查工作任务。 ( 一)2023年—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其中2023年—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调查采样、样品制备 任务,开展样品检测化验;2024年完成全部样品检测化验任务,完成数据资料汇总分析等工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省、市、县土壤三普技术专家, 分级分类分层次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开展技术实训指导。 2.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 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适时开展外业调查和采样,2024年6月前完成全部样品调查采集任务。 3.完成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制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计划,严 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 4.完成样品测试化验。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及时 开展样品测试化验,逐级审核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样品测试化验任务。 ( 二)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2025年上半年,应用土壤普查数据库平台,开展县三级土壤三普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 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撰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土壤利用 适宜性评价、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评价等专题报告;下半年绘制专业图件,逐级完成普查成果汇交、总结、验收。 七、资金预算 样品校核费4万元,样品采集184万元,样品制备48万元,样 品检测496万元,成果汇总61万元,宣传报道、差旅等其他费用22 万元,共计815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3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84万元。 八、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土壤普查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下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 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 二)技术保障。组建了本级专家技术小组,在县三普办领 导小组领导和办公室组织下,省、市专家把关指导下,开展工作 计划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域内重大技术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 (三)经费保障。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将这次普查经费纳 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可按规定统筹 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并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加强监督审计,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并规范使用,提高效率, 以保障高质量完成外业调查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校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 媒体等渠道,积极协调做好本地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 普查的良好氛围,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报送省土壤普查办。 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收集培训学习资料, 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省土壤普查办的沟通,因地制宜做好本地 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参训。按照国家要求,外业调查 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队伍均需持证上岗,每支作业队 伍必须有一名领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并通过考核,所有队员 都要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五)安全保障。土壤普查基础数据属于涉密数据,且数据 量庞大、专业性强,需要符合要求的涉密环境和配置较高的专业 设备进行数据的存储、处理和传递。参与调查、测试与数据汇总 等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要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对参与数据 审核、校验与汇总的专家,给予一定数据使用权限,开展数据浏 览、审核等工作。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普查数据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论文发表等。 附件:1.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技术组名单 2.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 1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技术小组名单 一、专家技术组 省级专家: 王文丽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市级专家: 李晓宏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研究员 牛淑琴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李淑娟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韩 多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县级专家:
专家技术组负责对项目方案审定、外业采样调查抽查及县级普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的审核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综合技术组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料收集、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成果编写和验收等。 三、平台技术组 组 长:刘海霞 组 员: 陶 英、李霞荣、卢洁春 负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平台建设,与省级业务平台对接,开 展调查采样、样品交接、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检测、样品保存、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等工作。 四、外业技术组 组 长:寇俊德 组 员:段守芳、刘海霞、姚学竹、段映文、柴广霞、陶英、 陈其睿、卢洁春、曹智、温莉娟、司政芬、 自然资源局人员、生态环境局人员、水务局人员以及各乡镇技术人员、村级负责人。 负责与各乡镇协调沟通,联系乡镇、村级负责人、农户并组 织外业采样队进行外业土样采集及调查、采样现场影像资料收集等,确保采样安全顺利、高效高质完成。 五、内业技术组 组 长:段守芳 组 员:段映文、柴广霞 负责与外业采样组对接,做好野外采集样品登记、核实、暂 时保存、采集照片等,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普查与 采样技术规范》进行样品交接,保证土壤样品及时、完整运输至省级样品制备中心。 附件 2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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