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5 生成日期: 2023-07-25
文       号: 景政办发〔2023〕93 号 关键字: 土壤,普查,样品,调查,工作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 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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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现将《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25 日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  〔2022〕4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 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  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5号)要求,为保障景泰县  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 “土壤三普” )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第三次土壤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在 已有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 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属性和利用状况等 基础数据,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 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 依据,是落实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耕地红线确保 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于保障粮食安全、食物健康、农民增收、生态文明,促进乡村振兴,支撑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 设的部署要求;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 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 类型、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 化验、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 改良培肥措施、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 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 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的 “六统一”技术要求;按 照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的组织实施方 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 “全 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 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 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 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 以完善土壤分类 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 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 更新和完善全省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 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菜果薯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

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化验,普查土壤 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 属等物理化学指标, 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土壤质量状 况;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 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 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通过土壤 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粘磐、盐磐、砂姜、 白浆、潜育、钙积、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 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 (含特色农产品产地)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成土母质、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调查基础设施条 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排灌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 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 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状况,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及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

6.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开展县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农林牧业生产布局 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土壤二普以来全县土壤变化趋势 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盐碱 化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开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专题评价,提出发展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 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 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 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 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 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指南为准则,按照 “六 统一”技术要求,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 一)对接工作平台。按照全国统一构建并下发的土壤三普 工作平台中工作管理模块、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 块,利用终端设备内置的 “调查采样APP” 、 “样品流转APP”和 “质量控制APP”功能,采取在线或离线的方式与业务平台对接, 开展普查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检测、样品保存、 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等工作,并将数据、图件、文件、音像等资料及时审核上传至省级数据库。

( 二)接收工作底图。 由省级统一制作县级土壤三普工作底 图,其中样点分布图+遥感影像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图层作为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底图,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耕地园地分布图或林地草地可开垦未利用地分布图+地形地貌图叠加图层,作为样点预布设、样点校核、成果汇总底图。

(三)预布设样点校核。 由省级统一接收并依托相关技术支 撑单位,组建省级专题专家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方法步骤,省县联动采 取现场踏勘与图斑核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设样点校核工作。首 先校核叠加图斑内样点土地利用的代表性,核查表层样点土壤和 土地利用类型,校核布设的表层样点是否落在普查土地利用类型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盐碱地)范围内;其次利用遥感影 像判断样点距离村庄、道路、河流等的距离,原则上需距离村庄 200米以上、河流50米以上、道路10米以上(入户道路、生产道路 除外)。如果样点不符合要求,调整选定叠加图斑的样点位置或 将样点调整到邻近图斑内。最后校核样点位置交通的通达性,借 助遥感影像对于到达困难的样点,就近调整到易于到达的位置。 样点校核后将校核情况上报国家土壤三普办审批,有重大调整的 样点须对调整方案、调整原由等进行详细说明。校核样点原则上 只增不减(建筑等占用除外),可适当增加特色农产品产地样点 密度,并实行 “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等工作的唯一信息溯源码。

(四)外业调查采样。县级三普办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 平台公开招标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三方机构必须在省级筛选确 定并公布专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中,采购完成后报省三普办备案。调查采样机构在省级包片专家指导、培训并全程质控和市县级专家具体指导下,按照《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 开展调查采样工作。农作物种植区在播种施肥前或收获后、果园 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林草地在非雨季适时开展调查采样,根 据时节季节可优先安排林地、草地、未开发可利用地(包括盐碱地)等外业调查采样。

1.预设样点外业定位。通过手持终端调查采样APP导航到达 预设样点电子围栏范围内, 以预设样点为中心,表层样点在 20-50m、剖面样点在50m半径范围内核查样点代表性,如不满足要 求可延伸至100m半径范围或电子围栏边界内确定符合条件的采样 点。如在电子围栏内无法找到满足要求的采样点,则需调整预设

样点位置,调整后须经省级专家审核通过后才能调查、采样。

2.立地条件调查。表层样和剖面样均开展立地条件调查。调查过程中需拍摄现场景观照片并及时上传数据库平台。

3.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

(1)表层样品采集。预设样点外 业定位后, 以布设样点为中心,按梅花形、棋盘形或蛇形方式采 集5-15个样点,每个样点采样量约1000g,采用 “ 四分法”剔除 多余样品,表层样品留取4000g,平行样量5000g。将土样装入布 袋(盐土和碱土土壤样品装入塑料自封袋,再放入布袋)贴好标 签,拍照保存。

(2)表层容重样品采集。选择3个临近表层样点 作为容重取样点,用环刀法采集容重样品。每份容重样品单独装 入小自封袋后,再集中装入大自封袋中,贴好样品标签。(3)表 层水稳性团聚体采样。在采集表层土样时,剥去土块外面直接与土锹接触而变形的土壤,从下至上分层均匀地采取内部未变形的土壤约2000g,平行样量3000g,置于封闭的木盒或白铁盒内运回 室内。

(4)耕层厚度观测。对耕地采集表层土样时选择临近3个 采样样点,挖掘到犁底层,取测量平均值记录耕作层厚度;没有 明显犁底层的,调查询问农户实际耕作深度。(5)电导率速测。 盐碱土野外调查采样时,用电导率仪测定0-5cm、5-10cm、10-20cm3个深度电导率。

4.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1)剖面的设置与挖掘。预设样  点外业定位后,选择具有最大代表性的地点挖掘1.2m(观察面宽) ×1.2-2.0m(观察面深;如遇岩石,挖到岩石面以下10cm处)  ×2-3m(水平面长)的剖面;在山区受地形和林灌植被影响无法  选取相对平缓、植被遮挡少的样地时,可以选择裸露的断面或坡  面作为剖面挖掘点位,向坡面或断面内部延伸20-40cm,直至裸露  出新鲜、原状土壤。(2)土壤发生层次划分。剖面挖掘、拍照完  毕后,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发生层命  名要求,通过目测、手触等方式划分土壤发生层次。(3)土壤剖  面形态观察与记载。包括发生层深度、边界、颜色、干湿状况、 根系、质地、结构、结持性、孔隙、砾石、侵入体、土壤动物、 石灰反应、亚铁反应等指标的观察与记载。(4)剖面土壤样品采  集。剖面发生层样品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每个发生层采集土壤  样品4000g。选择代表剖面发生层特征的部位采集纸盒标本,纸盒  内土块上下方向、土块展示面与剖面保持一致。整段标本采集标  准为高100cm ×宽21.5cm ×厚5cm,装于木盒内运输至省级土壤样品库修饰、加工及制作。按剖面发生层次自下而上在每层中部用环刀法采集8个重复容重样品(3个检测容重、3个检测凋萎系数、 2个检测田间持水量)。剖面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在剖面点只 采集 “表层”土壤。在盐渍土区域,需要对剖面地下水及灌溉水进行采样。

5.生物调查样样品采集。县土壤三普办配合国家土壤三普办组织实施完成。

6.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在表层土样调查时使用土钻在边界 附近钻取原状土壤,观察土壤分异,修正图斑边界。在剖面样点 调查时,对于边界不明显的地域(如平原地区),采取逐步内插 法挖掘土壤检查剖面和定界剖面修正图斑边界;根据典型剖面、检查剖面、定界剖面的调查结果,校核图斑土壤类型。

7.样品运输与交接。表层样品、水稳定性大团聚体样品、剖 面发生层样品野外包装完成后,尽快集中运至样品制备中心进行 样品的前处理工作。容重样品鲜样直接运送到省级质控实验室进 行检测。剖面纸盒样和整段标本运送到省级土壤样品库后,置于通风、干燥处开展样品制作。

(五)样品制备流转保存

县级在省级公布的样品制备中心名录中,按照就地就近的原  则,依据规定程序选用样品制备中心,并报省三普办备案。样品  制备中心在省级专家培训、监督检查和省级质控实验室具体指导  下,按照《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开展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

1.样品制备。制备样品包括表层土壤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表层土样经制备粗磨后过孔径2mm尼龙 筛,送样品库样品分装于棕色玻璃样品瓶、其它样品分装于大口 PE瓶内,转码、贴标签后分类流转。耕地园地每个送检样品不少 于700g、样品库保存样品不少于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 少于1000g(含备用送检样7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300g)、密 码平行样送检样品不少于1200g,林地草地每个送检样品不少于 450g、样品库保存样品不少于5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 于600g(含备用送检样45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150g)、密码平行样送检样品不少于900g。剖面发生层样品风干后,不经粗磨首先分装500g入棕色玻璃 样品瓶内,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其余样品过孔径2mm尼龙筛经 制备粗磨后,分装于大口PE瓶内,转码、贴标签后分类流转。耕 地园地每层剖面送检样品900g(含送检测实验室700g+送省级质控 实验室2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900g(含备用送检 样7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200g),林地草地每层剖面送检样品 不少于54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700g(含备用送检样54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160g)。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转码、贴标签后流转至检测实验 室。每个送检样品不少于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品不少于900g (含备用送检样600g+样品制备中心留存样300g)、送检密码平行样不少于1200g。

2.样品流转。 由样品制备中心按照省级流转计划具体负责流转工作。样品库样品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 留存样品流转至制备中心保存,用于抽检不合格时的再次复检;送检样品流转至承担样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预留和检测。送检样品在流转前须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按照50个样品 一个批次进行组批和转码,表层样品每批次应包含送检样品48个、 随机插入密码平行样品1个、质控样品1个,样品数量不足48个时, 按照实际样品数量完成组批。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除不添加 质控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除不添加密码平行样品外,其余要求同表层样品。

3.样品保存。土壤样品库保存样品为表层样品、剖面发生层 样品、剖面纸盒样品及剖面标本,需保证样品性质、样品信息、 设备运行安全,光照、温度、湿度等能满足土壤样品长期保存要求。土壤样品库中样品不得擅自使用。样品制备中心负责留存样品保存。样品集中造册、密封保存, 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有关要求再处理。样品存放温度不高于25℃ , 保持室内干燥,避免日光、潮湿、高温和酸碱气体等的影响。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负责预留样品保存。耕地园地表层每 份预留样品不少于300g,剖面发生层每份预留样品不少于200g; 林地草地每份表层预留样品不少于150g,剖面发生层每份预留样 品不少于180g。预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样品检测完成后,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须保存检测剩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半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

(六)内业测试化验

内业测试化验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筛选确认、国务院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 验室名录》中的实验室完成, 内业质量控制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 办公室认定、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备案的省级质 控实验室完成。县级从省级确认、国家公布的承担检测任务的实 验室中依规定程序选用检测实验室,省级质控实验室由省土壤三普办统筹安排。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具体检测指标、方法按《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 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执行,盐碱地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按照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 样技术规范(试行)》附录《盐碱土野外调查与采样补充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表层和剖面容重样品鲜样直接运送至省级质控实验室进行 检测。剖面样品中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3个指标 由省级质控实验室检测,检测样品由制备中心提供,样品数量300g。完成样品检测后,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 行)》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检测实验室内部、省级质控实验室、 省级专家逐级质量审核,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对于不达标的数据项,需开展补测,甚至重新采样测试。

(七)普查数据汇总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对 外业立地条件调查、调查采样、样品运输与交接、样品制备流转 保存、 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等数据,样点核校、样品采 集、样品制备等视频,制定的相关方案、编写的工作报告等文档, 及时审核上传汇总,形成集属性、空间、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八 )图件绘制与报告编制

按照《土壤属性制图与专题图制图规范(试行)》要求,依 托专业制图机构,分级分类绘制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 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评价 图,编写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质量报告以及耕地 盐碱退化土壤、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评价等专题报告。

(九)全程质量控制

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所有参 与样品调查、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的人员须取得 相应的国家级或省级培训证书,并与三普工作平台相关联。全流 程全环节实行单位内部质量保证、省级和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三 级质量控制机制,在承担样品调查、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 检测等任务机构内部质量保证与控制的基础上, 由省级质量控制 实验室采取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检查、质控样品、密码平行样品、 留样抽检等方式,实施外部质量监督检查。 留样抽检量不低于本区域检测样品量5‰,留样复测结果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并自觉接受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外业调查在 “ 电子围栏”航迹管理、采集数据设定指标阈值 控制、APP内置系统自检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抽查 复核和评估制度。县级土壤三普专家组、农技人员对调查采样机 构采集的资料、调查采样现场质量检查率达到100%,市级土壤三 普专家组、农技人员对所辖各县市区调查采样机构采集的资料检 查率达到50 %、调查采样现场质量检查率达到20%,省级土壤三普 专家组对县市区上传调查采样资料检查率达到30%、调查采样现场 质量检查率达到10 %。重点检查调整点位数据和采样时存在的问 题。所有入库数据须经采集机构、县市省三级专家审核把关,阶段成果分段检查验收。

(十)普查成果汇总

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外业调查、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 障碍、土壤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等数据进行县、 市、省逐级汇总分析;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编写土壤三普省、 市、县三级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特 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评价报告。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 数字制图,编制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 碱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专题调查图,编辑出版省、市、县三级土壤专著,完成成果汇总。

(十一)总结验收

开展土壤普查总结,撰写工作、技术、专题报告。其中,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土壤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良利用对策等,技 术报告包括目标与任务、技术路线与方法、技术标准(规范)、 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成效、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 议等,专题报告包括区域耕地质量、土壤类型分布、土壤利用适 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等评价报告。完成总结后,在县级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实行省级、市级两 级验收。省级验收后, 由省土壤三普办向全国土壤三普办提出验 收申请,通过国家验收。 国家验收结束后,经国务院批准向社会 公布土壤普查的数据、图件、文件报告等成果,实现普查成果广泛应用。

五、普查主要成果

(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省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 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优势农 产品产地土壤、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 全省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 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 作报告、技术报告,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可开垦未利用地(如盐碱地)改良利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等专项报告。

六、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按照省三普办的部署要求下,省、市包片专家指导下,顺利完成全县盐碱地普查工作任务。

( 一)2023年—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其中2023年—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调查采样、样品制备 任务,开展样品检测化验;2024年完成全部样品检测化验任务,完成数据资料汇总分析等工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省、市、县土壤三普技术专家, 分级分类分层次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开展技术实训指导。

2.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 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适时开展外业调查和采样,2024年6月前完成全部样品调查采集任务。

3.完成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制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计划,严 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

4.完成样品测试化验。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及时 开展样品测试化验,逐级审核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样品测试化验任务。

( 二)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2025年上半年,应用土壤普查数据库平台,开展县三级土壤三普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 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撰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土壤利用 适宜性评价、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评价等专题报告;下半年绘制专业图件,逐级完成普查成果汇交、总结、验收。

七、资金预算

样品校核费4万元,样品采集184万元,样品制备48万元,样 品检测496万元,成果汇总61万元,宣传报道、差旅等其他费用22 万元,共计815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3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84万元。

八、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土壤普查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下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 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 二)技术保障。组建了本级专家技术小组,在县三普办领 导小组领导和办公室组织下,省、市专家把关指导下,开展工作 计划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域内重大技术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

(三)经费保障。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将这次普查经费纳 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可按规定统筹 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并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加强监督审计,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并规范使用,提高效率, 以保障高质量完成外业调查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校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 媒体等渠道,积极协调做好本地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 普查的良好氛围,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报送省土壤普查办。 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收集培训学习资料, 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省土壤普查办的沟通,因地制宜做好本地 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参训。按照国家要求,外业调查 采样、 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队伍均需持证上岗,每支作业队 伍必须有一名领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并通过考核,所有队员

都要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五)安全保障。土壤普查基础数据属于涉密数据,且数据 量庞大、专业性强,需要符合要求的涉密环境和配置较高的专业 设备进行数据的存储、处理和传递。参与调查、测试与数据汇总 等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要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对参与数据 审核、校验与汇总的专家,给予一定数据使用权限,开展数据浏 览、审核等工作。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普查数据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论文发表等。

附件:1.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技术组名单

2.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 1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技术小组名单

一、专家技术组

                                                           省级专家:

                                              王文丽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市级专家:

                                             李晓宏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研究员

                                             牛淑琴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李淑娟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韩   多    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县级专家:

姚学竹    景泰县农技中心

高级农艺

张举军    景泰县农技中心主任

农艺

寇俊德    景泰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高级农艺

段守芳    景泰县土肥站站长

高级农艺

陶  英    景泰县农技站站长

农艺

段映文    景泰县农技中心

农艺

刘海霞    景泰县园艺站站长

农艺

专家技术组负责对项目方案审定、外业采样调查抽查及县级普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的审核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综合技术组

长:张举军

景泰县农技中心主任

农艺师

员:寇俊德

 段守芳

 梁彦信

 刘海霞

 段映文

 姚学竹

 陶  英

陈其睿

景泰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景泰县土肥站站长

景泰县水务局

景泰县园艺站站长

景泰县农技中心

景泰县农技中心

景泰县农技站站长

景泰县农技中心

高级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高级工程师

农艺师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农艺师

杜  白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干部

张晏铭

景泰县生态环境局

干部

李  洲

景泰县农技中心

    助理农艺师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料收集、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成果编写和验收等。

三、平台技术组

组  长:刘海霞

组  员: 陶  英、李霞荣、卢洁春

负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平台建设,与省级业务平台对接,开 展调查采样、样品交接、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检测、样品保存、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汇总等工作。

四、外业技术组

组  长:寇俊德

组  员:段守芳、刘海霞、姚学竹、段映文、柴广霞、陶英、 陈其睿、卢洁春、曹智、温莉娟、司政芬、 自然资源局人员、生态环境局人员、水务局人员以及各乡镇技术人员、村级负责人。

负责与各乡镇协调沟通,联系乡镇、村级负责人、农户并组 织外业采样队进行外业土样采集及调查、采样现场影像资料收集等,确保采样安全顺利、高效高质完成。

五、内业技术组

组  长:段守芳

组  员:段映文、柴广霞

负责与外业采样组对接,做好野外采集样品登记、核实、暂 时保存、采集照片等,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普查与 采样技术规范》进行样品交接,保证土壤样品及时、完整运输至省级样品制备中心。

附件 2

景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明细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数量(个、件等)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预算小计

(万元)

备注

1

样点校核费

表层样点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1189

0.0033

3.9237

4


3

样品采集

表层样

耕地(117.22 万亩)

904

0.1541

139.3064

184


4

园地(11.33 万亩)

148

0.1541

22.8068


5

林地(50.33 万亩)

18

0.1541

2.7738


6

草地(568.3 万亩)

116

0.1541

17.8756



其他

3

0.1541

0.4623


8

样品制备

表层样

采样深度 20cm

1189

0.04

47.56

48


10

样品检测

表层样

耕地、园地(44 项)

1052

0.448

471.296

496


11

林地、草地、其他(12 项)

137

0.176

24.112


14

成果汇总

图件制作

土壤质量图等各类图件



21

61


15

数据分析、汇总

专用软件数据统计分析



10


16

成果报告

土壤适宜性等报告编写



10


17

数据库

建立县级数据库



5


18

成果创新

地标产品产地土壤评价



5


20

出版印刷

编制专著及出版印刷



10


19

其他

宣传报道培训

培训、彩页、报道等



7

22


21

人员差旅

质量控制差旅费及燃油费



10


22

不可预见支出

不可预见支出



5




小写:




813.1166

815

其中:中央资金 31 万元, 县列资金 784 万元



大写:

捌佰壹拾伍万元整

解读材料:《景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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