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6 生成日期: 2023-12-29
文       号: 景政办发〔2023〕150 号 关键字: 项目,评估,进行,工作,招商引资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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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 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机制,体现科学、有序、高 效、精准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联审 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

所有申请列为招商引资范畴的项目。

二、评估部门

政法委、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 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经合局、工业集中区、白银 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林草中心、寿鹿实业、供电公司、各乡 镇人民政府等单位。

三、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同志牵头负 责,政法委、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 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经合局、工业集中区、白银 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林草中心、寿鹿实业、各乡镇等相关单 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合作局 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接收《项目投资建议书》或《项目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 规模及内容、效益分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要素保 障等内容),起草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督查等工作。

四、评估原则

(一)集群集聚发展原则。突出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培育产业 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产业特色。

(二)节约集约利用原则。重点加强对产业结构优化、规划指 标适应性、土地集约利用、税收前景、本地就业拉动、生态环境 保护等内容的考量,促进企业降低资源、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减 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三)质量效益优先原则。注重项目质量,优先引进高新技术 产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选择性的引进传统优势产 业,做到质量、数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四)科学公正评价原则。合理设计评估指标、评估步骤和评 估办法,对项目的背景、产品及市场,项目的单位经济效益、用 地效率、能耗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确保项目评 价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体现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五、评估内容

( 一)对项目投资方的资信情况等进行评估(经合局)。

( 二)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进行评估(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

( 三)对项目备案、核准条件进行评估(发改局)。

( 四)对项目洽谈、引进、实施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等进行 评估( 司法局 )。

( 五)对项目用地报批征用情况、项目供地面积合理性、符 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进行评估( 自然资源局)。

(六)对项目林草地征占用、手续报批等进行评估(林草中心)。

(七)对项目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论证方面进行评估(水务局)。

( 八)对境外客商投资项目等进行评估(商务局)。

(九)对项目安全生产方面进行评估(应急管理局)。

(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等进行评估( 白银市生 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十一)对项目准入条件进行评估( 工业集中区、寿鹿实业)。 (十二)对项目用电需求涉电事项进行评估(供电公司)。 (十三)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政法委)。

六、评估方式

(一)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有投资意向项目后,应及时向项 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投资建议书》或《项目投 资意向书》。

( 二)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小组负责人批准 后,召集项目评估会议,由申报项目部门汇报项目具体情况,评估部门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项目审批内容提出审批意见,办公室 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表》和会议记录。

( 三)引进项目通过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后,由项目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出具《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相关单位负 责与投资客商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及时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送 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七、评估时限

(一)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引进单位《项目投 资建议书》或《项目投资意向书》后,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各评 估部门进行评估。

( 二)各评估部门接到项目评估会议通知后,安排相对固定 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参加评估会议,能当即出具审批意见须当即 出具审批意见,不能当即出具审批意见的,需提出理由,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八、评估结果运用

(一)未经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招商 引资项目不得签订投资合同(协议)。

( 二)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通过的招商引资项目,相关 部门应优先办理项目所需手续,为项目及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确保项目顺利签订投资合同(协议)、落地建设。

九、评估责任

参加评估的各部门人员对项目评估工作要从全县经济社会 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敢于担当。对评估过程 中发现部门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扯皮推诿、超出时限或不出具 评估意见影响项目实施的,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进行约谈。

附件:1.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表

3.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责任清单)

附件 1

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树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焦泳舜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自科   县发改局局长

王建国   县工信局局长

陶志奇   县司法局局长

张国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安方强   县水务局局长 

李进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成慧   县商务局局长 

王宗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祁   忠   县经济合作局局长

王子绩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苏志广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局长

张永寨   县林业和草原事务中心主任

雷恩绥   寿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谈明智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景泰县供电公司经理

卜继承   一条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松   芦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宁上智   喜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颖    草窝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成安   红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玉栋   正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龙飞    中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胡广鹏    上沙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华新    五佛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张举军     寺滩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曾富民     漫水滩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附件 2

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表

企业 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投  资  项  目  简  介


拟投资金额


固定资产


拟落户地点


征地


租赁场地


投  资  需  求


项目考察意见

项目考察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评估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

室意见

年   月   日

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

员会签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景泰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责任清单)

交办单位


交办时间


交办事项


交办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限:

落实计划、措施及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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