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4 生成日期: 2023-03-08
文       号: 关键字: 卫生,爱国,市,白银市,健康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解读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8 00:00
浏览次数:

2022年9月1日,白银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条例,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白银市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2年7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由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白银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白银市立足爱国卫生工作基本现状制定的《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能够有效解决爱国卫生工作制约瓶颈,推进爱国卫生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党委政府指导、主管机构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起草本文件旨在准确把握和有效贯彻《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为了准确把握和确保《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有效实施,市爱卫办主动与法律条文的起草者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联系,从专业角度征求俞金香等教授及法律工作者对实施方案的起草意见,并认真分析总结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验,研究了爱国卫生领域的理论实践,对照白银市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及《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相关要求,牵头起草了《白银市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草案)》。在此期间,市爱卫办组织各级爱卫专家走访纺织路街道和工农路街道,对白银市爱国卫生基层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

2022年11月3日-11月10日,通过函询方式征求31家相关单位对《白银市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意见建议(其中:县区爱卫会5个,分别是白银区爱卫会、平川区爱卫会、会宁县爱卫会、靖远县爱卫会、景泰县爱卫会;市直单位26个,分别是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白银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编办、市供销联社、市乡村振兴局)。收到意见建议3条,及时进行整理吸纳,进而对条例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实施意见》。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意见》一稿共三部分,依次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明确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要实现的目标是:“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管理机制,理顺爱国卫生工作体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难点问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将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终“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二章“主要任务”部分涵盖主体责任、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卫生和文明行为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居民健康素养、卫生创建管理等六方面十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责、强化爱卫组织协调职责发挥、大力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开展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积极推进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持续推进各类卫生创建活动等。

第三章“保障措施”对县区、职能部门将贯彻实施《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作为今后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跟踪问责等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关联文件: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