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5-30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全面,工作,日,行动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文字解读】景泰县开展深化“清废”行动暨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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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消除房屋隐患,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百天时间,在全县开展深化“清废”行动暨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深化“清废”行动为抓手,全面清理城乡积存垃圾、废弃杂物,改造广告管线、公共设施,拆除违章建筑、残垣断壁,保持货物进仓、车辆进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公共安全漏洞,排查整治各类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实现“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房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的行动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5 月 3 日—6 月 15 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6 月 16 日—7 月 31 日)。 (三)巩固提升阶段(8 月 1 日—8 月 11 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三)动员全民参与,精细网格管理。 (四)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六)加强统筹兼顾,健全长效机制。 关联文件: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开展深化“清废”行动暨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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