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5-202139 生成日期: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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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城镇燃气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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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步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针对2025年10月15日我县发生液化石油气闪爆事故,制定了本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旨在通过全链条整治与事前预防的转型,解决燃气安全管理中的痛点问题,构建长效安全机制,既是对上级政策的细化落实,也是回应群众对燃气安全关切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方案》的依据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以及省、市、县关于燃气安全工作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和有效整治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聚焦燃气企业经营、充装、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以及餐饮企业、出租房、独栋楼、平房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及燃气管网“带病运行”,建立整治台账,逐一整治,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面销号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形成工作长效

(二)工作内容

靶向整治“问题气”: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建立全员责任制与隐患闭环台账,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开展技能培训。对无证经营企业坚决关停,对许可失效或违规经营者从严处罚,打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全面清零“问题管网”:对老化、占压等问题管道立行立改,第三方施工需制定保护方案并联动演练,违规施工停工追责。加强运输配送全程监管,对无证运输企业与车辆从严处罚,瓶装气配送实行 “一瓶一安检”,规范配送人员与车辆标识。

从严查处“问题器具”:重点清查 “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对不合格产品查封报废、溯源打击,电商与实体市场同步排查。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一律查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并追踪源头。

系统治理“问题环境”:精准管控餐饮企业、学校等重点用户,严查地下空间用气等违规行为,对流动厨房从严监管。支持餐饮企业“气改电”“气改管”,规范燃气工程收费,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三)保障机制

组织与执法双重护航:成立多部门及各乡镇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攻坚期间可集中办公。各部门分工执法,住建部门核查经营许可、市监部门清剿伪劣产品、消防部门整治疏散通道、工信和商务部门检查餐饮企业用气等,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与监督双向加压:实行“台账管理 + 回头看”制度,对排查不实、推诿扯皮的单位通报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再发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宣传与参与全面动员:通过媒体矩阵普及安全知识,乡(镇)、社区开展上门宣讲,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引导公众抵制“问题燃气器具”,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关联文档: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城镇燃气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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