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2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
文 号: | 关键字: | 规定,业主,私自,属于,顶楼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家住在顶楼,平层有一大块空地,可以搭一个阳光房用来晾晒衣物,种些花草吗?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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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楼顶是属于共有部分,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顶楼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该阳光房属于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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