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2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文 号: | 关键字: | 研发,费用,支出,要求,核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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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限于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规定的费用及明细项。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后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之前需及时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同时按要求留存相关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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