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7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
文 号: | 关键字: | 退役,相关,部门,病历,医院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申请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待遇,需要向哪里提供什么材料?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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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待遇,需要向哪里提供什么材料? 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口本和身份证; 3.退役相关证件; 4.军队医院证明; 5.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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