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8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
文 号: | 关键字: | 享受,优先,军人,条件,退役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有哪些优待?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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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 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政策范围; 办理房产、土地或自建房手续时免交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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