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8 生成日期: 2024-02-29
文       号: 关键字: 享受,优先,军人,条件,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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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有哪些优待?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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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有哪些优待?

01
在医疗保障方面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保并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享受优待服务。
02
在教育方面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03
在住房保障方面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申请住房保障时,其依法享受的补助金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

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政策范围;

办理房产、土地或自建房手续时免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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