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5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
文 号: | 关键字: | 旅行社,责令,违法,旅游,主管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在从事旅游活动时必须交纳质保金,不缴纳质保金有什么处罚?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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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违法规定者,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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