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36 | 生成日期: | 2024-07-19 |
文 号: | 关键字: | 健康,工作,县,慢性病,开展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景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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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工作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县“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 县”复审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原国家卫生 计生委《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 控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景泰 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现就该方案征求各相关工作单位的意见。请于7月21日下 午4点前,将反馈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后(本页签字盖章),扫描件通过钉钉方式反馈,逾期不反馈视 为无意见。 联 系 人 : 张 迪 联系电话:5523626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9日 景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顺利推进我县“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整体提升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推进“健康景泰”建设,确保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验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慢性病示范县”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建设健康生活环境,引导全民参与,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降低社会和个体风险,推动和促进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延长居民期望寿命,实现减少发病、减轻疾病负担、降低危害、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的领导,成立景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推进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陈启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宋 娟 副县长 成 员:冯锡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寇凌燕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自科 县发改局局长 沈海云 县教育局局长 韦应戬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富祥 县民政局局长 白贵海 县财政局局长 艾庆春 县人社局局长 白琦宗 县住建局局长 苏志广 县环保局局长 张国治 县交运局局长 李进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正军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梅春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韩建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资云 县执法局局长 张志德 县统计局局长 张举辉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仲杰 县气象局局长 吴生将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涛 团县委副书记 董 萍 县妇联副主席 任 君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卜继承 一条山镇镇长 杨 松 芦阳镇镇长 宁上智 喜泉镇镇长 陈玞辛 草窝滩镇镇长 张成安 红水镇镇长 李龙飞 中泉镇镇长 胡广鹏 上沙沃镇镇长 杨华新 五佛乡乡长 张举军 寺滩乡乡长 曾富民 漫水滩乡乡长 肖清莲 正路镇副镇长 职 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一安排、领导全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负责起草并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出台全县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组织领导有关单位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县卫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此项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宋 娟 副县长 副组长:张梅春 县卫健局副局长 魏建邦 县疾控局局长、卫健局副局长兼 成 员:张效林 县疾控中心主任 尚天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尚艳红 一条山镇副镇长 安浩伟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职 责:承担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公文、方案的起草、制定和审核;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负责收集审核和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联合督导组 组 长:宋 娟 副县长 副组长:魏建邦 县疾控局局长、卫健局副局长兼 成 员:张效林 县疾控中心主任 尚天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尚艳红 一条山镇副镇长 安浩伟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职 责:负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督促各单位工作落实。协调各部门落实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为干预等示范县创建指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健康教育宣传组 组 长:寇凌燕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任 君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沈贵云 县卫健局健教所所长 尚天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生莉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涛 团县委副书记 张明晓 县妇联三级主任科员 职 责: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负责新闻采集安排、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禁烟、控烟及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慢病全程管理服务组 组 长:魏建邦 县疾控局局长、县卫健局副局长兼 柏欣山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张效林 县疾控中心主任 陈建雄 县人民医院院长 范富辉 县中医医院院长 雷雨田 一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存德 一条山镇卫生院院长 李建光 草窝滩卫生院院长 王 富 芦阳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 锋 上沙沃卫生院院长 冯 静 喜泉卫生院院长 魏晋喜 红水卫生院院长 谈明宪 中泉卫生院负责人 朱世荣 正路卫生院院长 甘瑜云 寺滩卫生院院长 郭宗琴 五佛卫生院院长 曾富燕 漫水滩卫生院院长 职 责: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重大慢性病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病规范化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重点慢病监测评估组 组 长:魏建邦 县疾控局局长、卫健局副局长兼 副组长:张效林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周福新 县疾控中心干部 芮守龙 县疾控中心干部 王生芸 县疾控中心干部 彭建玲 县疾控中心干部 张瑞芳 县疾控中心干部 职 责:开展重点慢性病监测,每5年开展1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重点慢病医疗保险救助组 组 长:张举辉 县医保局局长 副组长:万国玲 县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朱国凤 县医保局干部 职 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基本保障,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医养结合服务组 组 长:张富祥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卢玉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张佳丽 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学校健康服务工作组 组 长:沈海云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尚天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雷光明 县教育局基教办主任 陈 阳 县教育局基教办科员 职 责:组织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的占全县学校总数的30%以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健康主题公园建设组 组 长:白琦宗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杨学锋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雷恩绥 县园林管理局局长 薛多敏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将城区设施、园林、环境治理、城建、城市规划等工作与健康相融合,完成健康主题公园建设逐年增加,至少达到3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健康街道建设组 组 长:缪占伟 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局长 副组长:常承卿 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夏文波 县执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孟凡睿 县执法局一级科员 刘玉雄 县执法局干部 职 责: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禁止烟草广告。完成健康一条街建设,逐年增加,至少达到3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健康餐饮机构建设组 组 长:韩建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李 渊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永泰 一条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思行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股长 颜玲鲁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干事 职 责: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每类达到10个以上;禁止烟草广告,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景泰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进落实巩固建设任务,提出工作建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参与多部门联合督查,定期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查漏补缺动态。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查。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会议,每年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研或督导;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审核印发;将示范县复审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部门绩效考核;每5年发布1次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县委宣传部: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专题宣传。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主流媒体传播慢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等,每月不少于2次。 县发改局: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县教育局:将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课程包含营养、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班每学期≥6学时。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阳光体育工程的中小学校比例不低于50%,中小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有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政策。组织在校小学生开展口腔检查,对符合适应证的儿童开展窝沟封闭,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的学校比例不低于60%。推进全县教学机构烟草控制活动开展,无烟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的占全县学校总数的30%以上,按照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的标准建设学校食堂。组织学校每年为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 县公安局:协同卫健部门对慢性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提供准确的人口学资料,抓好死因监测工作户口注销环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查验工作,按月与卫健、民政等部门交换人口死亡信息数据项。 县民政局:积极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工作规范化发展。 县财政局:县财政每年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疾控机构有专项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且每年不少于疾控机构总体经费的10%。并按时足额拨付慢病示范县防控经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年增加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人社局:研究慢性病防控人力资源政策,解决慢性病防控、科研和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缺乏问题。将预防控制策略纳入就业岗前培训课程。组织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学习有关慢性病防控的政策和知识。 县住建局:为慢性病防治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每类数量达到3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验证资料。 环保局: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健康事业发展,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社会影响因素调查。 县交运局:推进烟草控制行动,辖区内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农业农村局:严控农业面污染,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与健康相融合。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在旅游景区张贴戒烟标识、慢性病宣传标识、宣传牌等,景点门票上印刷健康宣传标语,景点介绍词中加入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及参与的健身活动。协调多部门开展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由多部门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引导群众组建5个以上的健身活动团体,定期组织开展健身活动;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结合8月8日国家全民健身日活动,联合工会、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促进村居(社区)健身场所建设,指导各健身场所配备15分钟健身圈所必需的健身活动器材和设施,健身场所设置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设备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为居民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培训健身操师资人员,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落实工间(前)操制度;结合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举办广播体操、健骨操等健身竞赛活动。利用体彩捐献的体育健身器材,兴建体育健身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慢病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性工作,每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工作会议1次及以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部门联络员会议。做好与各部门对接、沟通联系,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早期筛查与人群健康管理。将各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卫生系统内部的绩效考核。加强示范县案例收集与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向县政府提交社会影响因素调查报告。组建示范县建设专班,规范示范县建设档案资料,撰写示范县工作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业管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限盐限油”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健康市场(超市、商场)建设,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数量占总数的30%以上。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慢性病防治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一条街,数量达到3个,在公共场所规划设置户外大型慢性病防治知识广告牌,创建无烟公共场所,并协助卫生系统在公共场所开展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 统计局:为慢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支撑,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口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协同卫健部门对肿瘤监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提供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患者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数据。 县气象局: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数据。 县总工会:开展健康单位、企业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专题宣传,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定期开展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开展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将职工体检发现的慢性病患者和高风险人群纳入健康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团县委:负责在团员、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县妇联: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专题宣传,开展专项活动,开展健康厨房行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各乡镇政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村委会)建设活动,健康社区(村委会)建设比例占辖区社区的40%以上,并在相应社区/村委会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每个社区/村委会至少评选10个健康家庭。在社区/村委会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村委会比例不低于乡镇社区总数的40%。在村居(社区)营造利于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培养慢性病防控技能的支持性环境。在社区/村委会中建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教宣传栏。拥有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和社区宣传栏的村居(社区)占90%以上;社区健康讲座每年开展4次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每2个月更新宣传栏1次。 各乡镇、部门共性职责: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将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推进烟草控制行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机关)”创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结合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每年至少开展1次健身竞赛活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7月)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实际,制定复审工作方案,召开景泰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推动会议,部署迎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景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要求,整理2020—2024年工作资料,汇总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档案,确保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上报至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统一整理备查。 (三)督查迎检阶段(2024年9月) 根据已上报的材料,结合专家线上复审的结果反馈,再次梳理、补充相关资料,全面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验收组的验收、相关部门接受专家组访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复审工作。慢性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不断攀升,给人类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已成为全世界广泛关注的突出健康问题。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梳理本单位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全力保证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部门全力配合,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成员单位要强化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要密切配合支持,加强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及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宣传公共卫生、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复审顺利达标。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在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复审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慢作为不作为、对工作严重失误或渎职失责,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确保复审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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