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40 | 生成日期: | 2024-12-02 |
文 号: | 关键字: | 管理,城市,工作,整治,违法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征求《景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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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执法更加高效的目标,着力构建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我单位拟定了《景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单位职责,认真审阅修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反馈至县执法局办公室,有无意见均需书面反馈。 联系人:夏文波 联系电话:0943—5935600 13893078117 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6日 景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23〕25号)精神,实现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执法更加高效的目标,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构建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整治乱点、联合行动、简便高效、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基本要求,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整合职能部门执法力量,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大统筹、大整合、大检查”工作模式,推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共享,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十抓十促”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的任务目标,即“门前五包”、乱停乱放、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影响城市容貌和秩序乱象明显减少,城市管理规范和质效双提升。 (一)抓宣传曝光,促守法意识提升。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同步推进,从增加宣传阵地、拓宽宣传内容、加大舆论引导全方位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专栏、“曝光台”、发布红黑多渠道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遵规守法意识。一是充分发挥线上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的优势,在县融媒体中心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专栏,利用专栏、“景泰城市管理”公众号、各街道城市管理微信群、各社区网格微信群等渠道等平台发布“门前五包”责任制、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建设、乱贴乱挂、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沿街商户入户宣法工作,发放城市精细化管理《告知书》,宣讲“门前五包”责任制、油烟排放标准、设备噪音控制、依法经营等管理规定。三是通过日常巡查、整治、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收集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正面典型,整理信息设置红黑榜,将在城市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列入红榜以示表彰和鼓励,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其列入黑榜进行曝光和警示。(牵头部门:执法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融媒体中心、交巡警大队) (二)抓责任意识,促门前五包落实。凝聚工作合力,统筹谋划推进“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容貌、包秩序)工作,找准工作难点、热点和重点,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提高沿街商户对“门前五包”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工作机制,促进沿街商户卫生干净、绿化完好、设施完善、容貌整洁、秩序井然。 一是开展“门前五包”宣传,向沿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发放“门前五包”告知书,签订“门前五包”责任承诺书。督促沿街商业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与义务;自觉维护门店及门前市容环境,不乱堆杂物、不乱停乱放、不破坏绿化,自觉遵守垃圾倾倒和污水排放管理规定,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处理垃圾,合规排放污水;鼓励商户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对发现损害环境卫生、绿化林木、市政设施、立面容貌、停车秩序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查处;二是分街道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详细台账,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纳入黑榜管理,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对表现良好的,纳入红榜进行表彰;对经营条件、环境不符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的商户督促迁移;三是各部门强化沿街商户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动处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执法局、住建局、一条山镇人民政府、交巡警大队) (三)抓乱停乱放,促停车秩序“归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全城区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在管理服务中逐步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促进城市道路交通功能恢复,创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通行环境。一是谋划利用闲置土地合理增设车辆停车位及临时收费停车场,扩大停车空间;针对老城区道路普遍较窄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行道道路通行功能、车辆进出方便的前提下,增设平行式、斜列式机动车车位;在部分停车困难的居住区,适当设置限时停车位,车位内标注具体停放时间,用于周边群众车辆夜间限时停放。二是根据车位的具体用途、性质在重点区域、街道泊位周边醒目位置分类设置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按照停车位类别、停车导向规范停车。三是组织人员形成联合整治组,常态化巡查整治乱停乱放、未按导向停放、超出泊位停放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对停车位充足街道(如:昌林路)、严管街(如:车站路)、主干道违法(如:寿鹿街)违法停车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拒不执行驶离要求的强制脱离,逐步延伸向其他街道,实现城区内良好的停车秩序。(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执法局、住建局、一条山镇人民政府、交巡警大队) (四)抓违法建设,促空间秩序提升。将违法建设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必修课”,作为服务城市发展大局、回应民生诉求、提升城市品质的“主战场”,坚持源头管控、综合治理,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区域,精细排查、精准施策,持续推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让违建者“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一是严查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沿街商户、公园、广场、道路等公共空间的外扩门厅踏步、私搭乱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二是对沿街商户外扩门庭踏步和其他违法建设等现状进行摸排登记,建立详细台账,动态化实时更新,严防夜间、节假日商户门庭踏步突击外扩行为;存在违法建设门店在重新装修、招牌设置、手续申报时,督促拆除违法建设后进行行政许可或审批,“减法”消除外扩门庭踏步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三是监督建筑工地规划落实情况,确保建设项目严格遵循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发现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由自然资源局组织住建、执法、一条山镇形成联动,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处罚、查封施工现场、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四是强化居民小区、平房区域私搭乱建、违法加建、违法改建以及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强联动协作,构建高效协同管理体系,及时依法依规处理违法建设行为。(牵头部门:执法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五)抓占道经营,促经营行为规范。以城市治理精细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贯彻落实经营秩序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部门联动、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规范商户、流动摊贩、农户经营行为,促进城市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群众创造服务便利、秩序良好的生活环境。一是加强沿街商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商户的法律意识,对沿街商户超出其门面界限、占用门前人行道违法经营的行为监督管理和处罚。二是根据各街道的基础设施条件及城市功能需求,科学规划便民服务点的位置及数量,综合考虑道路宽度、人流量、交通状况以及周边商业环境等多个因素后,在每条街道合理增设流动摊贩、农户经营点位限定时段有序经营。三是加大对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的监管力度,采取初次违法劝离、二次违法警告、三次违法暂扣并处罚等管理手段,引导、督促流动摊贩入市、入点经营。(牵头部门:执法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住建局) (六)抓建筑工地,促扬尘防治见效。持续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减少扬尘污染发生,遏制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持续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巡查方式,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推进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确保建筑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总体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渣土车运输过程全封闭监管力度,严格做到上路不遗撒,确保扬尘防治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治理施工工地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工地及沿街装修围墙、围挡设置不合规等问题,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督查整改、行政处罚。二是对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易扬尘物料、裸露土地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出入工地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在运输过程中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车辆进行查处及行政处罚。三是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建筑工程运输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超速、超重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执法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七)抓广告乱象,促容貌颜值提升。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思路,按照“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城市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头牌匾及楼宇镂空标识等设施安全设置管理问题的综合整治力度,统一街道形象,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促进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的规范化、标准化、美观化。一是摸排城区商户招牌、楼体广告、大型户外广告情况,从容貌和安全等方面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二是强化广告牌匾备案审批,规范各类广告设施,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长期空置、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匾要求相关业主进行修复或更新,以保持其良好的外观和功能性。三是对制作质量低劣、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广告牌匾予以拆除。(牵头部门:执法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八)抓乱贴乱挂,促立面空间净化。继续加大乱贴乱挂整治工作,扩大整治范围,形成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整治、错时执法、迂回突查等方式,对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外立面墙体、地面、树木及各类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等进行清理,力争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促进城市容貌水平提升,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一是整治沿街商户乱贴促销广告、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公共设施上栓钉刻画行为,对确需临时宣传(如开业店庆、商业促销)的商户,实行备案制度,根据商户周边环境核定宣传方式。二是整治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及时清理不雅观涂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文明意识。三是查处张贴涉嫌虚假宣传品违法行为。四是查处张贴涉嫌办假证、兜售禁卖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执法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九)抓通信乱网,促安全隐患消除。加大对街道飞线线路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建立执法、住建、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和线路布局,加强强、弱电线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一边整治一边乱拉,坚决防止“乱拉线”的现象再次发生,彻底消除城市“蜘蛛网”。一是对城区废弃、下垂、散乱、倾斜的通信线路、光缆、设施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督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公司采取线缆捆绑、入地、清理等多种办法,因地制宜做好电力、通讯、网络等线网整治工作,对各种废旧线缆进行剪除清理,对下垂、散乱线缆进行捆扎整理,对裸露的线缆进行包扎,对无权属单位的确认线缆,按照废弃线缆进行处理。二是对居民小区、平房区域通信线路铺设进行监督,督促做好楼宇间空中线缆、楼体外墙通讯线缆、有线电视、社区监控、电动车充电、小煤屋接电等六种线缆整治,做到“强弱分设、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同时对居民进行宣传引导,严防线缆乱接乱牵、“高空飞线”、线缆搭载燃气管道等现象发生。三是加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架设通信线路、光缆、设施规划的审批、监管。四是对城区弱电线缆散乱、线路裸露、废旧线缆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并及时将摸排出的问题移交相关责任单位。(牵头部门:工信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十)抓噪音扰民,促生活环境宜居。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担起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严管各类噪音扰民乱象,坚持“源头管控、分类施策、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持之以恒解决城市噪声扰民问题。一是加强私自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场所进行监管。二是加强沿街商户店庆促销、酒店婚庆活动中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力度,督促宾馆、酒店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是落实沿街商户庆典活动时做好活动前审批流程、活动期间监管以及活动后卫生清理工作。四是加大沿街商户使用高音音响的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沿街商户营业时播放音乐或宣传音量管理,一经发现噪音扰民,责令商户降噪,对多次责令改正的商户予以行政处罚。五是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噪音的监管,确保其采用低噪音施工技术和设备。六是联动查处建筑工地施工产生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过量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违法行为,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停工整改等措施。七是查处广场、公园、街道、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各类社会噪音扰民现象,并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处罚。八是联动管控歌舞厅、酒吧等娱乐经营场所噪声音量,明确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对噪声音量过大的娱乐场所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配合部门: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住建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1月--12月) 迅速召开集中整治行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标城市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目标成效,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广泛摸排线索,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落实,及早见效。充分利用融媒体专栏、沿街LED显示屏、条幅、宣传车、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为集中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月--12月) 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紧盯工作方案中列出的目标任务,压茬推进整治工作,消除监管盲区漏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联动整治力度,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容貌和秩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集中整治按时间节点、主次干道分为六个小阶段:1月--2月集中整治昌林路南、振兴路;3月--4月集中整治昌林路北、车站路、泰玉路、红水路、幸福街;5月--6月集中整治条山路南、长城路、寿鹿街;7月--8月集中整治条山路北、黄河路、大安路、人民路;9月--10月集中整治永泰路南、中泉路、龙合路;11月--12月集中整治永泰路北、景电大道、建材路。(南、北以寿鹿街为分界) 建立“片长制”“街长制”责任领导包抓制,确定责任人,做到有承诺、受监督、促落实。以寿鹿街与条山路十字为分界坐标,划分成四个片区,住建、执法、市场监管、一条山镇(公安局)为四个片区包抓责任单位,每条街道实行街长负责制,街长由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负责在集中整治完成后长期包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日常督促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落实管理任务,协调一条山镇、公安、住建、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环保、工信、交巡警等部门协同联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巡查管理,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在工作中要注重问题线索发现,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整改;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经验做法,固化长效机制,拓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城市管理成果,打造城市管理“景泰经验”。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学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白琦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学锋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卜继承 一条山镇镇长 成 员:周德玲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沈茂赟 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白贵海 县财政局局长 韦应戬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韩建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国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建国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苏志广 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局长 石岳泰 县交巡警大队队长 景梓刚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薛多敏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执法局下设办公室,杨学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应戬、韩建军、王建国、卜继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任务部署、宣传报道和监督问效等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精细化管理整治进度和存在问题。 (二)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成立由杜平同志任组长,贾荣祖、魏瑛瑛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督导组负责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整治的督导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督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职责单位、“片长”、“街长”下达督办单、限时整改通知单等措施督促解决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领导小组、督导组工作组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负责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由县财政列支城市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保障城区内乱停乱放治理、违法建设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牌匾拆除、停车位划设、公共设施和沿街墙体乱贴乱画清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等集中整治工作高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大城管”格局、“一盘棋”思想,构建“城管+”部门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模式,充分认识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建立高效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始终把城市管理工作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里,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管理作用,做好综合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细化职责分工,加快形成,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和管理效能,确保全县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照部署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的攻坚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工作成效。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执法联动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摆脱过去管理中被动式管理、突击式整治的管理方式,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五)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力度,切实发挥好各级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典型做法、管理成效和正反面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众广泛知晓、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实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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