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02-14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 景泰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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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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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景泰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规定,县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公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46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领导介绍、政府机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报告、社会民生、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突发公共事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督查检查 、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8个类别; 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民生、财政资金、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和重要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草案意见征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5个类别。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景泰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一中心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县通过邮寄和网站电子申请收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学术研究类依申请公开信息共6条,6条均已答复,同时,建立景泰县依申请公开台账,明确各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和答复情况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深入研究部署,制定印发《景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景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指导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我县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大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以来共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信息、经济运行信息、审计结果信息共9 条;收费、价格、社保信息共29条;项目审批、进展、建设、备案等信息共112条;农产品价格信息、涉农补贴信息和土地确权登记信息共13条;政府债务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共94条;环境保护信息20条;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境内河流保护情况类信息5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入学、休学等各类教育信息86条;各类医疗卫生类信息19条,发布食品安全信息42条;房地产信息2条;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8条;安全生产类信息41条。 (四)平台建设 始终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摆在突出位置。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管理,加强与市上业务部门和网络技术公司对接,及时准确地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完善,现包括政府文件、规则制度、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及重点领域公开等18个子栏目,并及时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重大决策部署、特色亮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宣传,对政府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数据、各类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为民兴办实事项目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量进一步扩大,功能日趋完善。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不公开等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格式不规范,主动性不强;二是个别单位因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原因,政务公开工作时常出现断档;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四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及形式灵活多样,上级要求更加精准。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和素质。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公开。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维护好景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在各部门单位设立的固定公开栏、宣传手册、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五级指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五是抓好培训工作。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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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景泰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规定,县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公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46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领导介绍、政府机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报告、社会民生、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突发公共事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督查检查 、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8个类别;
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民生、财政资金、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和重要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草案意见征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5个类别。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景泰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一中心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县通过邮寄和网站电子申请收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学术研究类依申请公开信息共6条,6条均已答复,同时,建立景泰县依申请公开台账,明确各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和答复情况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深入研究部署,制定印发《景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景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指导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我县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大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以来共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信息、经济运行信息、审计结果信息共9 条;收费、价格、社保信息共29条;项目审批、进展、建设、备案等信息共112条;农产品价格信息、涉农补贴信息和土地确权登记信息共13条;政府债务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共94条;环境保护信息20条;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境内河流保护情况类信息5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入学、休学等各类教育信息86条;各类医疗卫生类信息19条,发布食品安全信息42条;房地产信息2条;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8条;安全生产类信息41条。
(四)平台建设
始终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摆在突出位置。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管理,加强与市上业务部门和网络技术公司对接,及时准确地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完善,现包括政府文件、规则制度、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及重点领域公开等18个子栏目,并及时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重大决策部署、特色亮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宣传,对政府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数据、各类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为民兴办实事项目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量进一步扩大,功能日趋完善。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2 | +23 | 257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7 | -6 | 1712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4 | 0
| 321 |
行政强制
| 123 | 0
| 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7 | 5048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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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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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不公开等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格式不规范,主动性不强;二是个别单位因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原因,政务公开工作时常出现断档;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四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及形式灵活多样,上级要求更加精准。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和素质。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公开。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维护好景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在各部门单位设立的固定公开栏、宣传手册、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五级指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五是抓好培训工作。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