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事项实施单位: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事项概况:新建锅炉房一座、动物油加工车间一座、污水处理设施3000m³/d;锅炉房内新设置2t/h及4t/h天然气锅炉各一台;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000㎡,建筑形式均为钢结构,污水处理为地下构筑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事项涉及到的基层组织、相关单位及事项范围内受影响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事项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事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对本事项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事项实施单位: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星骁
电话:19909439292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荣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弟
联系方式:0943-5528209
电子邮箱:2474213328@qq.com
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事项实施单位: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事项概况:新建锅炉房一座、动物油加工车间一座、污水处理设施3000m³/d;锅炉房内新设置2t/h及4t/h天然气锅炉各一台;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000㎡,建筑形式均为钢结构,污水处理为地下构筑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事项涉及到的基层组织、相关单位及事项范围内受影响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事项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事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对本事项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事项实施单位: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星骁
电话:19909439292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荣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弟
联系方式:0943-5528209
电子邮箱:2474213328@qq.com
甘肃品高央厨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