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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中共景泰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问题整改上来。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各股室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落实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对本次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及时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整改举措、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坚持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把整改工作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做实做细。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民政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今后每年年初制定完善本年度局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罗列到局党支部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中,坚持每月集中学习3次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增强担当意识。通过学习班子成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运用到实际业务工作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最贴近、最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巡察发现近三年党组会上讨论提出工作要求多,落实措施少的问题,全局上下今后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将工作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创新举措、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如分管领导和干部挤出时间去乡镇入户调查低保户和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去乡镇实地查看养老机构老人的入住、食品安全、娱乐设施及老人的诉求情况、多印发为民利民的宣传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让党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提高政治意识。实行刚性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坚持逢会必学原则,由党务专干精心选取学习书目学习内容,列出周、月、年度学习计划,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纳入周例会集中学习,党支部及时督促党员干部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分管领导对党员学习笔记和政治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抽查、检查、测试结果汇总通报,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悟透。在今后的工作中,党组会上提的要求,不能只停留在会议和纸张上,更多的是要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抓工作落实上,分管领导和全体干部都要主动谋思路、想办法、自我加压,出实招、硬招,推动阶段性工作和全局工作顺利进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6次,周一例会23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34次。在民主生活会前,“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都坚持会前集中学习,主题党日集体学习6次,支部委员会学习6次,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3次。全体党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研讨,认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越来越浓。

2.针对“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全体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进一步丰富学习的载体,采取邀请专家辅导、座谈讨论、研讨交流等方式方法,解决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对党的创新理论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每周的学习计划都要有交流研讨内容,会前安排干部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并选3至4名干部在会上交流发言,谈体会、谈感悟,也可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按照科室业务领域,每月或每季度安排一个科室就本科室业务知识制作PPT,由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和解读,对不懂的知识或者政策现场互动、踊跃提问,科室相关负责人一一解答;每年邀请相关专家对全体干部职工授课,提高大家的政策理论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把理论知识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党支部书纪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在理论学习上有思路、有谋划、有安排、有监督、有落实。紧盯每一个环节,对党员个人的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一季度一批阅,对形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的督促及时整改;党员的心得体会、交流研讨材料要层层把关,先由党务专干初审,再由支部学习委员二审,最后由支部书记终审。对敷衍了事的、照抄照搬的、网络抄袭的,还有和民政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的,统统要求重写,直到过关为止;对个别党员不按时交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的,由党务专干督促,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所上交的材料不漏一人,保质保量。通过整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全体党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研讨、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越来越浓。以更加丰富的学习讨论形式,更加有效的督促落实措施,提升党员大学习的效果。将交流研讨成果逐步转化为工作措施,成为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力抓手。

3.针对“班子在整体把握、协调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方面仍有不足”的问题。根据《甘肃“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省政府总体要求,立足殡葬改革目标,统筹群众需求和设施短板,按照“分步实施、重点建设、有序推进”的思路,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2023年建设带火化设施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实现殡葬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抓殡葬基础设施补短板,同时成立了项目办公室,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制定《景泰县殡葬一体化》推进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状”,扎实推进项目进度,计划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4.针对“基层社工站未按标准配备”的问题。社工站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财政购买乡镇社工站计划并将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是统筹多部门资源。统筹各部门除爱弱势群体的工作任务和服务资源;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以社工站为平台,实施弱势群体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整体规划实施。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工站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等开展评估,对运行经费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服务内容无折扣。

5.针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与残联、人社等部门对接、进行数据共享,通过乡镇摸排到残疾人信息及时与残联对接,做好“一人一策”的信息档案。加大数据比对和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建立联动机制,进行数据共享。二是立即开展“主动办”便民利民专项行动,通过乡镇汇总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新增加的残疾人信息进行电话随访调查,核实实际情况,随后将新增残疾人信息推送给残联。三是强化审核,每月与残疾人数据、人社部门工伤数据、低保数据、特困数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进行筛查比对,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四是根据“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的要求,经办人员每天登录系统,及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6.针对“开展入户核实不认真”的问题。一是指导乡镇严格按照省、市、县《低保实施细则》按程序审核认定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按全额补助标准进行发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按差额补助标准进行发放。差额补助发放金额按照“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进行补差发放,补助水平达到文件规定。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乡镇严格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民发〔2022〕112号)整理档案资料,在核查家庭收入时,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全部计入家庭收入,杜绝档案资料中缺项漏项。对所有低保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以实际调查为例,因病有刚性支出的全部附刚性支出凭证,有刚性支出但无凭证的不计入家庭收入。 

7.针对“督导问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严格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支出型。急难审定资料以急难事件为准,支出型救助以近一年内的困难资料为准。

8.针对“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提升改造力度,2022年共筹措148万元对寺滩乡中心敬老院的洗澡间、活动室、卫生间、院落、室内外墙面、采暖等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现在提升改造工作已完成。二是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均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不定期参加由省、市县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仅2021-2022年期间由景泰县振华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养老护理员就多达400余名;今后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养老护理员应训参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三是通过对农村养老机构的改造提升,完善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措施,吸引老人入住;联合乡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确保辖区内有入住意愿的困难、低保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住尽住;联合乡镇积极协调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费;联合乡镇进一步优化养老院管理运营方案,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社会效益;加强日常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推送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入户动员宣传等方式,让老年人了解养老机构,改变传统养老观点。通过线上培训、养老机构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开设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对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养老护理员护理水平;通过组织动员、日常宣传等方式,确保辖区内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低保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住尽住,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9.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不强。”的问题。加大督查整治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没有设立机构的“空壳型”、长期不活动、无法取得联系、不参加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通过督查整治,采取得力措施,使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运行。

10.针对“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管理,建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督查监管制度,确保组织活动合法有序。对开展活动未按要求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较轻的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1.针对“婚姻登记颁证工作和家庭文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增强婚姻当事人对结婚登记的神圣感和幸福感,确定3名婚姻登记员为颁证员,加强结婚登记颁证业务学习,提高颁证服务水平,在结婚登记过程中,积极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持续落实每周举行颁证仪式不少于2次的要求,并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颁证常态化。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家庭文化建设,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三是充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力量,有一名婚姻家庭辅导开展情感辅导、心理咨询和离婚劝和服务,并建立工作台账和签订隐私保密协议;邀请景泰县心理健康协会资深会员在2.14、520、七夕等结婚高峰期开展婚前培训活动,普及关于婚姻、家庭经营、家庭关系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婚姻当事人及社会大众对婚姻生活及家庭功能的认知,倡导正确婚恋观。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广度。围绕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照顾技能学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夫妻相处之道等维度,推送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学习婚姻经营方法,提升群众处理亲密关系、亲子关系、家庭关系的能力,实现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标。 

12.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年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每半年对县社会福利院等事业单位(股室)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今后每年(2023年已签订)均和养老机构全面签订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各养老机构每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县局每月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公司每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一次消防维保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五是通过省、市以及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县社会福利院3人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证书,寺滩乡中心敬老院1人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红水镇中心敬老院1人取得培训结业证书。2023年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共有9人报名考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五级/初级工)证,以后逐年扩大培训范围,确保应培尽培、应考尽考。六是邀请消防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七是督促各养老机构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详实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演练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共同进行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入住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八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上传下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及时完成省、市、县安委办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针对“基层经办人员聘用不规范,基层工作人员截留在本单位人员过多”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聘用程序,今后凡补充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会决定聘用意向、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局里考察、局党组会决定招聘的程序进行。二是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力度,以补充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17〕247号),按各乡镇低保人数将局机关借调的超比例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下派基层,辅助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三是加强管理,严把合同内容,杜绝缺项、漏项、内容不完整等情况发生。同时对派遣合同到期的及时进行改签或续签,确保合同效力和人员使用合理合法,杜绝隐患发生。四是对于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需求时,均以正式文件向县人社局打报告,经县人社局核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按文件需求岗位个数分配,我局没有公益性岗位进人权限,也不存在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派遣的问题。 

2.针对“政府采购不合规”问题。在县社会福利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中,采取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在投标商的三轮报价中,最终以最低价中标。在巡察整改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流程。 

3.针对“政府采购无手续”的问题。一是分管领导要求社会组织专干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根据《甘肃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2020年4月泰玉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门牌采购1948元,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在采购目录以内,可不进行政府采购手续,待验收完毕后可直接支付资金,对于验收人员数量不足(3-5人),今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规范验收程序。 

4.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流浪乞讨救助程序开展具体工作,针对符合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核实身份、登记信息、采集影像资料、实施救助(保留救助凭证)的程序进行相应救助。对于突发状况,在按程序救助的过程中,详细说明救助情况并保留资料,做到救助程序规范,救助符合实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认真填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监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调研制度。局党组根据实际,结合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作风纪律建设等重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二是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廉政风险点,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分别查找出岗位职责、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照风险点逐一完善制定防控措施。摸排分管领域疑难复杂信访诉求,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梳理上访诉求,重点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集访风险化解,争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按照分管工作,确定约谈层次、内容及约谈主题,严厉禁止约谈内容雷同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做好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握好约谈时间、方式,要将定期约谈与随机约谈、单独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对象进行专项约谈,对症下药,突出重点,确保全局干部职工都在约谈范围中。

2.针对“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抓好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对专题研讨再规范。4月份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就专题讨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就专题讨论相关要求再做强调。专题研讨要有计划、有记录、有发言材料、有签到、有影像资料。党支部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对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对巡察组发现的在网络上照搬照抄的现象,原支部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对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自我检讨,现任支部书记做表态发言,并以这起案例的查处为契机,以点带面,集中约谈,既要加强干部党性锤炼,端正工作态度,又要提高个人能力,做到写文章时言之有物。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程序,确保做好“三会一课”后半篇文章。规范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所有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资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查摆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可行。五是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制定好支部学习培训计划,把政治理论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六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格,质量保证。局党组及时对分管党建领导及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阳光国际”居民小区开发商联合六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30日之内将带有“阳光国际”小区名称的标识牌彻底拆除、小区名称规范更名。二是规范命名更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相关成员单位协调做好今后地名规范命名、更名工作,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出现。三是及时整改了巡察问题规范约谈表及内容。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较为可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确保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一)总结工作经验,注重长效促提高。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当下整改的措施,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提高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我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巡察意见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民政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943-5523601

通讯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寿鹿街121号

电子邮箱:jtmz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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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24

中共景泰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问题整改上来。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各股室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落实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对本次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及时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整改举措、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坚持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把整改工作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做实做细。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民政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今后每年年初制定完善本年度局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罗列到局党支部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中,坚持每月集中学习3次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增强担当意识。通过学习班子成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运用到实际业务工作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最贴近、最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巡察发现近三年党组会上讨论提出工作要求多,落实措施少的问题,全局上下今后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将工作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创新举措、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如分管领导和干部挤出时间去乡镇入户调查低保户和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去乡镇实地查看养老机构老人的入住、食品安全、娱乐设施及老人的诉求情况、多印发为民利民的宣传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让党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提高政治意识。实行刚性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坚持逢会必学原则,由党务专干精心选取学习书目学习内容,列出周、月、年度学习计划,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纳入周例会集中学习,党支部及时督促党员干部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分管领导对党员学习笔记和政治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抽查、检查、测试结果汇总通报,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悟透。在今后的工作中,党组会上提的要求,不能只停留在会议和纸张上,更多的是要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抓工作落实上,分管领导和全体干部都要主动谋思路、想办法、自我加压,出实招、硬招,推动阶段性工作和全局工作顺利进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6次,周一例会23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34次。在民主生活会前,“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都坚持会前集中学习,主题党日集体学习6次,支部委员会学习6次,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3次。全体党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研讨,认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越来越浓。

2.针对“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全体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进一步丰富学习的载体,采取邀请专家辅导、座谈讨论、研讨交流等方式方法,解决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对党的创新理论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每周的学习计划都要有交流研讨内容,会前安排干部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并选3至4名干部在会上交流发言,谈体会、谈感悟,也可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按照科室业务领域,每月或每季度安排一个科室就本科室业务知识制作PPT,由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和解读,对不懂的知识或者政策现场互动、踊跃提问,科室相关负责人一一解答;每年邀请相关专家对全体干部职工授课,提高大家的政策理论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把理论知识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党支部书纪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在理论学习上有思路、有谋划、有安排、有监督、有落实。紧盯每一个环节,对党员个人的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一季度一批阅,对形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的督促及时整改;党员的心得体会、交流研讨材料要层层把关,先由党务专干初审,再由支部学习委员二审,最后由支部书记终审。对敷衍了事的、照抄照搬的、网络抄袭的,还有和民政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的,统统要求重写,直到过关为止;对个别党员不按时交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的,由党务专干督促,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所上交的材料不漏一人,保质保量。通过整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全体党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研讨、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越来越浓。以更加丰富的学习讨论形式,更加有效的督促落实措施,提升党员大学习的效果。将交流研讨成果逐步转化为工作措施,成为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力抓手。

3.针对“班子在整体把握、协调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方面仍有不足”的问题。根据《甘肃“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省政府总体要求,立足殡葬改革目标,统筹群众需求和设施短板,按照“分步实施、重点建设、有序推进”的思路,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2023年建设带火化设施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实现殡葬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抓殡葬基础设施补短板,同时成立了项目办公室,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制定《景泰县殡葬一体化》推进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状”,扎实推进项目进度,计划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4.针对“基层社工站未按标准配备”的问题。社工站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财政购买乡镇社工站计划并将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是统筹多部门资源。统筹各部门除爱弱势群体的工作任务和服务资源;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以社工站为平台,实施弱势群体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整体规划实施。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工站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等开展评估,对运行经费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服务内容无折扣。

5.针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与残联、人社等部门对接、进行数据共享,通过乡镇摸排到残疾人信息及时与残联对接,做好“一人一策”的信息档案。加大数据比对和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建立联动机制,进行数据共享。二是立即开展“主动办”便民利民专项行动,通过乡镇汇总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新增加的残疾人信息进行电话随访调查,核实实际情况,随后将新增残疾人信息推送给残联。三是强化审核,每月与残疾人数据、人社部门工伤数据、低保数据、特困数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进行筛查比对,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四是根据“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的要求,经办人员每天登录系统,及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6.针对“开展入户核实不认真”的问题。一是指导乡镇严格按照省、市、县《低保实施细则》按程序审核认定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按全额补助标准进行发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按差额补助标准进行发放。差额补助发放金额按照“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进行补差发放,补助水平达到文件规定。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乡镇严格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民发〔2022〕112号)整理档案资料,在核查家庭收入时,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全部计入家庭收入,杜绝档案资料中缺项漏项。对所有低保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以实际调查为例,因病有刚性支出的全部附刚性支出凭证,有刚性支出但无凭证的不计入家庭收入。 

7.针对“督导问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严格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支出型。急难审定资料以急难事件为准,支出型救助以近一年内的困难资料为准。

8.针对“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提升改造力度,2022年共筹措148万元对寺滩乡中心敬老院的洗澡间、活动室、卫生间、院落、室内外墙面、采暖等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现在提升改造工作已完成。二是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均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不定期参加由省、市县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仅2021-2022年期间由景泰县振华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养老护理员就多达400余名;今后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养老护理员应训参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三是通过对农村养老机构的改造提升,完善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措施,吸引老人入住;联合乡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确保辖区内有入住意愿的困难、低保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住尽住;联合乡镇积极协调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费;联合乡镇进一步优化养老院管理运营方案,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社会效益;加强日常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推送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入户动员宣传等方式,让老年人了解养老机构,改变传统养老观点。通过线上培训、养老机构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开设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对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养老护理员护理水平;通过组织动员、日常宣传等方式,确保辖区内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低保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住尽住,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9.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不强。”的问题。加大督查整治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没有设立机构的“空壳型”、长期不活动、无法取得联系、不参加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通过督查整治,采取得力措施,使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运行。

10.针对“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管理,建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督查监管制度,确保组织活动合法有序。对开展活动未按要求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较轻的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1.针对“婚姻登记颁证工作和家庭文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增强婚姻当事人对结婚登记的神圣感和幸福感,确定3名婚姻登记员为颁证员,加强结婚登记颁证业务学习,提高颁证服务水平,在结婚登记过程中,积极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持续落实每周举行颁证仪式不少于2次的要求,并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颁证常态化。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家庭文化建设,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三是充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力量,有一名婚姻家庭辅导开展情感辅导、心理咨询和离婚劝和服务,并建立工作台账和签订隐私保密协议;邀请景泰县心理健康协会资深会员在2.14、520、七夕等结婚高峰期开展婚前培训活动,普及关于婚姻、家庭经营、家庭关系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婚姻当事人及社会大众对婚姻生活及家庭功能的认知,倡导正确婚恋观。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广度。围绕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照顾技能学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夫妻相处之道等维度,推送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学习婚姻经营方法,提升群众处理亲密关系、亲子关系、家庭关系的能力,实现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标。 

12.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年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每半年对县社会福利院等事业单位(股室)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今后每年(2023年已签订)均和养老机构全面签订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各养老机构每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县局每月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公司每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一次消防维保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五是通过省、市以及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县社会福利院3人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证书,寺滩乡中心敬老院1人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红水镇中心敬老院1人取得培训结业证书。2023年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共有9人报名考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五级/初级工)证,以后逐年扩大培训范围,确保应培尽培、应考尽考。六是邀请消防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七是督促各养老机构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详实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演练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共同进行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入住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八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上传下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及时完成省、市、县安委办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针对“基层经办人员聘用不规范,基层工作人员截留在本单位人员过多”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聘用程序,今后凡补充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会决定聘用意向、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局里考察、局党组会决定招聘的程序进行。二是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力度,以补充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17〕247号),按各乡镇低保人数将局机关借调的超比例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下派基层,辅助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三是加强管理,严把合同内容,杜绝缺项、漏项、内容不完整等情况发生。同时对派遣合同到期的及时进行改签或续签,确保合同效力和人员使用合理合法,杜绝隐患发生。四是对于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需求时,均以正式文件向县人社局打报告,经县人社局核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按文件需求岗位个数分配,我局没有公益性岗位进人权限,也不存在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派遣的问题。 

2.针对“政府采购不合规”问题。在县社会福利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中,采取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在投标商的三轮报价中,最终以最低价中标。在巡察整改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流程。 

3.针对“政府采购无手续”的问题。一是分管领导要求社会组织专干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根据《甘肃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2020年4月泰玉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门牌采购1948元,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在采购目录以内,可不进行政府采购手续,待验收完毕后可直接支付资金,对于验收人员数量不足(3-5人),今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规范验收程序。 

4.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流浪乞讨救助程序开展具体工作,针对符合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核实身份、登记信息、采集影像资料、实施救助(保留救助凭证)的程序进行相应救助。对于突发状况,在按程序救助的过程中,详细说明救助情况并保留资料,做到救助程序规范,救助符合实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认真填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监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调研制度。局党组根据实际,结合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作风纪律建设等重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二是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廉政风险点,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分别查找出岗位职责、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照风险点逐一完善制定防控措施。摸排分管领域疑难复杂信访诉求,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梳理上访诉求,重点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集访风险化解,争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按照分管工作,确定约谈层次、内容及约谈主题,严厉禁止约谈内容雷同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做好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握好约谈时间、方式,要将定期约谈与随机约谈、单独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对象进行专项约谈,对症下药,突出重点,确保全局干部职工都在约谈范围中。

2.针对“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抓好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对专题研讨再规范。4月份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就专题讨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就专题讨论相关要求再做强调。专题研讨要有计划、有记录、有发言材料、有签到、有影像资料。党支部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对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对巡察组发现的在网络上照搬照抄的现象,原支部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对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自我检讨,现任支部书记做表态发言,并以这起案例的查处为契机,以点带面,集中约谈,既要加强干部党性锤炼,端正工作态度,又要提高个人能力,做到写文章时言之有物。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程序,确保做好“三会一课”后半篇文章。规范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所有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资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查摆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可行。五是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制定好支部学习培训计划,把政治理论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六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格,质量保证。局党组及时对分管党建领导及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阳光国际”居民小区开发商联合六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30日之内将带有“阳光国际”小区名称的标识牌彻底拆除、小区名称规范更名。二是规范命名更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相关成员单位协调做好今后地名规范命名、更名工作,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出现。三是及时整改了巡察问题规范约谈表及内容。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较为可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确保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一)总结工作经验,注重长效促提高。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当下整改的措施,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提高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我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巡察意见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民政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943-552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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