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
文 号: | 关键字: | 建设,城市,发展,服务,推进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南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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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景泰县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景泰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结合景泰县建设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意义 为深入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2〕28号)精神,建立加快城镇化和强县域行动融合机制,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同时,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城市功能发生深刻变化,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建设密度大,居住环境和质量不高等问题突显。加之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可行性工作的不断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深入开展,白岩子煤矿、郭台子煤矿区域的整体搬迁,南城区开发建设成为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和提升城市品质的关键点,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三个坚持”,按照规划管总、基础先行、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功能定位清晰,基础设施完备,规划管理科学,风格特色彰显,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特色产业项目,促进新城区与老城区互动发展、融合发展,为建设生态强县、魅力景泰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人民至上,坚持均衡发展。建设南城区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鲜明导向,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用心用力用情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努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聚焦城乡融合,坚持双向发展。建设南城区实现新城旧城一盘棋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工作,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补齐老城区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实现新旧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聚焦文旅互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南城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尊重人民意愿,遵循自然历史进程,遵从资源生态环境约束,积极探索具有景泰特色的城市建设发展新路径,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三、工作目标 以南城区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大力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完善投资融资体制,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2023年拉开南城区重要节点建设框架,力争3-5年内南城区建设初具规模。 ——智慧城镇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南城区开发建设,促进老城区、南城区交通、能源、市政等领域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领域数字惠民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城镇绿色转型更加全面。通过南城区开发建设,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基本成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城市韧性和安全运行能力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区域城市发展更加均衡。通过南城区开发建设,促进老城区补短板强弱项成效突出,城市服务发展功能不断夯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治理能力和现代化加快推进。 ——城市发展指标更加标准。通过南城区开发建设,促进城市发展各项指标更加标准,南城区开发建设计划用地3217亩,住宅用地达到2169亩,商务商业服务用地及其他达到985亩,城市绿化率达到25%。 四、工作内容 (一)突出规划统领先导作用。一是加快城市规划编制和优化调整。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景泰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泰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要求,对南城区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及时进行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修编,加强控规对开发建设的综合调控。同时积极推进以城市总规、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为主的多规合一,通过构建空间规划体系,整合各类规划,逐步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完善重要城市节点设计。以高品质城市为定位,以打造游客集散中心、双创孵化大厦、景泰一中、县中医院等城市节点为重心,以区域教育中心、医疗中心、康养中心为目标,从三维空间角度全面落实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弥补控规在城市区段空间环境方面的缺陷。精细研究、精准确立南城区城市风格特色,努力打造具有时代气息、现代品质的宜居宜业新城区。三是规范新建住宅控制系数。严格按照《住宅项目规范》审批、规划、实施南城区新建住宅,做好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规范工作;原则上,南城区新建住宅项目,容积率应控制在≤2.5,新建住宅建筑密度≤20%,新建住宅建筑高度≤18层,同时满足采光要求等。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水务局、寿鹿实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全力保障开发用地需求。一是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根据景泰县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景泰县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以南城区开发建设为主,同时适量考虑“产城融合”住宅用地。加强住宅用地土地储备,加快土地的征拆储备,缩短土地征收储备周期,落实土地储备基金。二是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节奏。围绕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供需两端对土地市场进行分析和研判,要充分考虑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煤矿企业居住用地需求。及时反馈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节奏。对急需开工的中央、省、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优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粮食产能指标,加快用地审批。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及市场库存情况,制定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合理确定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实行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按照需求及时有序安排各类住房土地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可首次缴纳出让价款的50%,其余50%在土地出让后一年内交清,要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做到交房即办证。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动迁安置服务中心、一条山镇人民政府、芦阳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提高城市供给水平。围绕投资者、创业者和城市居民高品质居住生活需求,按照九通一平目标,加快道路、供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排污治污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载体功能,优化综合环境,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统筹安排路、桥、水、电、热、气供应和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承载能力和服务居民生活能力。二是建立南城区路网框架。以滨河大道、东二环路等为核心,实施以路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东环路南延段改造工程,全面拉开城市路网框架,大力建设南城区内部及对外交通体系,加强主、次干道和支路建设,健全道路骨架,逐步完善微循环系统,实现片区间互联互通。同步推进南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和智慧停车场建设。三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城市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经济高效、绿色便捷、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城市休憨场所、街心公园建设,完善一条山公园建设,无缝衔接新老城区,努力使南城区、老城区为一个整体。在西南片区,以教育、医疗为主,进一步完善教育布局,积极推进景泰县第一中学、第三小学等中小学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和疾控中心建设,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在东南片区,以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为主,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合理新建停车场、休憨场所等市政设施,高标准建设商住小区。同时,增加文化、体育、旅游资源供给,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同步推进南沙河生态建设,结合游客集散中心、滨河大道、迎宾公园,配套建设富有景泰特色的风貌街区,提升城市品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局、卫健局、文广旅局) (四)加快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一是加快服务型建筑建设。加快建设南城区“双创孵化大厦”等城市服务型建筑,通过搭建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平台,发挥筑巢引凤和助推产业发展的作用,改善县域营商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动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南城区服务功能,塑造南城区城市特色风貌。二是统筹推进城市融合发展。将老旧城区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高标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政务服务、城市管理、民生幸福、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成片连片更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城市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三是积极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依托县域丰富的旅游资源,聚焦南沙河城区段,深度挖掘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人文等多元功能,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深度渗透与融合,延长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结合南沙河生态治理工程,在南沙河南岸推进现代智慧生态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建设规划农业科技园,打造高标准核心示范基地、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庄园,打造独立的特色景观,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通过科技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景泰县科技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景泰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促进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提升,推动“三农”管理方式创新,切实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寿鹿实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秩序。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南城区房地产开发要在开发模式、创新设计、住宅规划、现代服务、绿色建筑等方面不断提升,在南城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商住小区,彻底解决景泰县房地产市场“改善型”住房需求短板。新开发小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容积率和建筑层数。二是全力保障企业发展。为保障经济下行压力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南城区房地产开发的规模,优先推荐企业在棚户区改造建设、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节点建筑建设等方面予以配套建设。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的棚户区改造建设,政府以回购模式安置居民,实现开发商资金回流、群众快速安置及促进南城快速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居民购房补贴机制,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对老城区棚户区征迁范围内不再审批50亩以下的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稳步推进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搬迁保障工作,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安置区规划设计、安置住房建设等工作。通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的方式,盘活城南片区开发建设,补齐老城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北城区“产城融合”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功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金融服务中心) (六)大力创新城市精细管理。一是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推进南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项目,开展杆线箱柜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合理规划设置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小品”,整治改造城市边角地、零碎地,消除城市消极空间。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重点整治乱堆乱放、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全面清理不规范的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占道违停行为查处力度。二是推动市容环卫整治提升。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水平;推行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模式,提高环卫作业质效。加强公厕建设管理,统筹解决城市公厕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问题,改善公厕环境卫生,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推进文明施工提档升级。加强渣土车管理,突出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滴撒漏”现象。三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道路路面坑洼、人行道地砖破损松动、井盖下沉等问题,提升道路平整度;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规范交通信号灯、标志牌、隔离栏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执法局、一条山镇人民政府) (七)增强城市整体韧性能力。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渗、滞、蓄、排、净、用能力,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以燃气管网等为重点,深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更新改造步伐,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建筑应急避难功能,提高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增强应对灾害能力。实施城市防洪生态治理工程。加强黄河主要支流生态恢复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南沙河城区段的防洪能力,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加强污水处理能力,通过污水深度处理后的“中水”利用,进行河道补水,实现南沙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落实景泰县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任务落实,不断强化要素供给保障力度,在用地、融资以及用工、用电、用气等方面做好对接服务,最大限度为企业发展降成本、拓空间,为项目提供“全过程、零距离、保姆式”的服务,营造“招的来商、亲的稳商、安得住商、富的了商”的新景泰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经合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景泰县南城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南城区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合理确定部门、乡镇分工,建立县负总责、部门(乡镇)抓落实的实施机制。县委县政府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南城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督导实施,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整合人口、产业、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部门、乡镇要广泛宣传引导,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各界作用,凝聚全社会参与南城区开发建设实施的共识和力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土地征迁,推进项目落地。征地拆迁对保障重大项目、促进产业转型、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景泰县动迁安置补偿及资金管理办法》对征迁区域内国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与补偿。同时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明确征拆范围、征拆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法律保障,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沟通和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四)优化项目程序,提升服务效能。完善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体系,建立健全项目问题“及时收集、定期研究、集中化解、评议反馈”机制,着力解决好土地、水电、金融等“急难盼”问题。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等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在已明确办理时限的条件下采取开辟绿色通道、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五)强化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督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跟班作业,加强监管,为工程建设提供全新、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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