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文 号: | 景政办发〔2023〕90 号 | 关键字: | 单位,县,工作,溺水,学生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7 15:03
浏览次数: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2023 年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17 日 2023 年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从严从实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 年白银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市政办发电〔2023〕48 号)要求,我县决定自即日起 至 9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 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四 十三条和县委县政府五十六条细化措施,根据“ 三抓三促”行动 要求,以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态度,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行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 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坚决治理一批突出安全生产问题,曝光 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实现各级各部门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措施更加细致,隐患排查更加深入,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坚决遏制溺水事件发生, 以实际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任务 (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 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以乡镇为单位,对行政区域内的开放 水域逐一进行摸排并对外公示,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以及警 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并对外公布, 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 一督促落实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 组,督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落实各危险区域的警示标 志和防护设施情况,督促“ 防溺水”专项督查问题清单实现闭环 处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二)强化水域巡检救援。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 作用,督促乡镇每半个月组织网格员对危险水域进行定点监管和 流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 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开展常态 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 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对景区水域和公共游泳场馆的安全管理,落实紧急救护措施;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执 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获得经营许可的游泳场 馆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一时间参与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 性质;及时处置因事故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加大重点水域岸线 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 力与施救水平。(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教育宣传提醒。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 生防溺水宣传提醒工作。在主要交通路口、周边水域、人员密集 场所悬挂标语,设立预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 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广泛开展高 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学校要通过 “ 1530+专题会” 、安全教育平台、线上线下主 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和家 长学习预防溺水知识,突出警示教育,确保每天落实一次在校学 生提醒。暑假期间,学校要采取发送短信、微信提示等方式,实行每周一提醒制度,经常性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学校要反复提醒家长 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周末和节假日学生安全监护。在校园 设立预防溺水宣传栏、警示牌。(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 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在水网密集地区,结合课后服务,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 面向中小学广泛开展法治教育、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游泳、 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方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局、县红十字会;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作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等视频信息,统筹各县区在重点 时段持续播放防溺水动画公益广告;协调新闻媒体发布中小学生 防溺水知识、工作动态等,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 县教育局、县文广旅局、团县委、县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推动村(社区)在有条 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 配备,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为中小学生 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推动基层党委、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在水 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 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 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 +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 行全天候监视防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水务局;配合单 位: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重点做好关心关爱。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 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 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要 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 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 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红十字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 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 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 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团县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施工过程监管。督查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砂、取 土、取石遗留下来的坑洼,矿山等业主对开采留下的深水坑、坝 塘,工贸企业对生产经营中的蓄水池、排水处等涉水隐患点设置 警示标志和防护栏并建立台账,对危险水坑及时予以回填,仍在 使用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栏,并建立工作台账。 对公路施工场地、渡口等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督查 并建立工作台账,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 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依法保障推动工作。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 服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 对 学生防溺水监护不力的监护人采取训诫等措施;协调公安、司法、 教育、辖区党委、政府等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对防溺水工作 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挂牌整治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 一)整治阶段(即日起-7 月 21 日)。各乡镇根据本方案,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请 示汇报,发挥好河湖长制平台作用,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 二)督查阶段(7 月 22 日-8 月 6 日)。县上派出专项督 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乡镇防范学生溺水 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跟踪督办,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乡 镇、部门开展约谈通报,着力督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工作。 县领导将适时实地抽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召开会议等方式全力推动全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8 月 7 日-8 月 20 日)。各乡镇对专项行 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防范学生溺水的长效机制。 (四) “回头看”阶段(8 月 21 日-9 月 20 日)。县、乡两 级对专项行动进行“ 回头看”,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突出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约谈、通报、问责追究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防范学生溺水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增强防范应对各类 突发事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和 “属地化管理” 的原则,明确由各级河湖长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学生防溺水各项 工作落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确保 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 “5.5”宁德溺水事故、“6.25”上饶孩童溺水事故等作为警示教育素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把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融入血脉,切实做到以案为戒、 以案示警、 以案促改。 ( 二)强化跟踪督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 隐患,及时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到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乡镇、部门、单位落实 中央和省县领导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 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行分片包抓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制,对全县预防学生溺水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履职尽责 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全县分片包抓体 系,每月统计 1 次领导干部检查、督促整改情况,汇总后报领导 小组。在重点整治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各成员单位及 有关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快各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健全考核机制。县、乡镇党委政法部门要将预防学生 溺水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考评中,教育督导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 水治理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水务部门要将预防学 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 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市场监管和文广旅部门要将游泳馆(池)等经营管理纳入到年终工作评议考核中。 (四)强化执纪问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 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行为发生。实行督查线索移交机制,督查部门、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到位、监管 不严格的,对明知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 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 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分片包抓及专项督查人员名单 3.全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4.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督查问题反馈清单 附件 1 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我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玉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海云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 :余法祖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魏成鹏 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逢辉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久荣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张 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德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卢有慕 县政府教育专职督学 冉晓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城东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明学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岱森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杨学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康星正 县交运局副局长 李 晖 县水务局副局长 高国卓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海龙 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柏欣山 县卫健局副局长 段宝平 县应急局副局长 苟泾源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亚娟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刘生俭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史应权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梁 新 团县委副书记(挂职) 魏烈花 县妇联副主席 卜继承 一条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岳自国 芦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应玥 喜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颖 草窝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成安 红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玉栋 正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苏志广 中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国 上沙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海迪 五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寺滩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曾富民 漫水滩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沈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附件 2 分片包抓及专项督查人员名单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杨德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莉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蒋斌堂 县教育局综治办干部 联络员:蒋斌堂 15214187653 督查单位:一条山镇 喜泉镇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 播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晓春 县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范一丹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干部 联络员: 范一丹 15390646473 督查单位: 中泉镇 正路镇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李 晖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常振明 县教育局人事办主任 王生顺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 联络员:王生顺 13830072866 督查单位:寺滩乡 芦阳镇 第四督查组 组 长:冉晓峰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化希嘉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冯宗成 县公安局干部 联络员:冯宗成 13830065483 督查单位:草窝滩镇 上沙沃镇 五佛乡 第五组督查组 组 长:高国卓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魏列宁 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司政芬 县农业农村局干部 联络员: 司政芬 15293058987 督查单位:红水镇 漫水滩乡 附件3 全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4 景泰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督查问题反馈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