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06-09
文       号: 关键字: 退耕,验收,兑现,补助,资金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0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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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惠及1.58亿农牧民。为解决我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20多年以来,面临的可退耕空间不足、成果巩固难度较大等问题,经国务院同意,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将暂缓安排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将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上来,对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新一轮退耕还林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延长期现金补助原则上发放给原土地承包权人,流转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及流转合同补充协议为准发放。

(二)补助标准。根据国家五部委文件精神,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2022年和2023年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后续按年度发放。

三、兑现流程

验收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兑现申请资料,将延长期补助资金通过惠民资金发放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折)通”账户。

相关文档: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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