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70 生成日期: 2024-05-21
文       号: 关键字: 项目,投资,决策,政府,评估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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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管理,健全决策评估程序,提高决策评估质量,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甘政办法〔2020〕21号)及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投资项目联谋联审联批制度,理顺和强化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高效运行机制,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和风险评估论证,在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的同时实现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具体决策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谋划,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要素保障部门联审,分管领导复核审定,县政府常务会决策等环节组成。

未通过评估决策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重新谋划论证、完善项目资料后重新开展评估决策。对重大项目或因需要的项目,项目单位可邀请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其中,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取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 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

关联文档: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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