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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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政府及所辖三县两区网站依申请公开个人在线申请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人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办理在线申请。注册账号永久有效。 确定

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 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规范辖区内群团组织等 各类组织。

(三)推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 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 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 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五)加强平安法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治宣传,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 工作。

(六)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景泰县上沙沃镇为三类乡镇,设党政机构 4 个,事业单位 3个。党政机构规格为股级;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 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督促检查、档案管 理、机关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人:高大伟,联系电话18034665606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本乡镇工 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人:高大伟,联系电话18034665606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 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 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等方面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政法、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 乡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 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 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 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 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 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 容镇貌、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环境卫生和绿化的 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 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负责人:宋光辉,联系电话15213916353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治理、 教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 社会性工作;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 记、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 体育、旅游等工作。(负责人:王占峰,联系电话15009432600

3.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赋权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 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 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 机、林草、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负责人:杨文斌,联系电话15809436006

(三)几个具体机构

1.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上沙沃镇人民武装部,负责 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2.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上沙沃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四)派驻机构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在上沙沃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 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 6 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 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依托乡镇开展工 作考核,相关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意见。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以乡镇管理为主,赋予乡镇 日常管理权、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上沙沃镇人民政府机关行政编制 19 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1 名;事业编制 34 名,其中:其中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5 名、 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13 名、 综合执法队 6 名。

(二)领导职数

上沙沃镇领导班子职数 9 名,其中: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镇长 1 名,人大主席 1 名,党委副书记 1 名,纪委书记 1 名,党建办主任 1 名,副镇长 2 名,武装部长 1 名。

上沙沃镇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4 名,其中:综合执法队科级领导职数 2 名(队长 1 名,正科级;副队长 1 名,副科级),

其他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各 1 名。

四、组织实施

上沙沃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按照本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不拖延、不搞变通。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不立不破、 先立后破”的原则,把握上沙沃镇现有机构和新设机构在职能职 责方面的延续性,切实保证改革期间上沙沃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名      称:景泰县上沙沃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上沙沃镇上沙窝村

负  责 人:胡广鹏

邮政编码:730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5565091 

申请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上沙沃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景泰县上沙沃镇上沙窝村

联系电话:0943—5565091

邮政编码:730400

电子邮箱:sswz5565091@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行政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申请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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