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监督等工作;统筹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中泉镇为二类乡镇,设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党政机构规格均为股级;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党政机构
中泉镇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日常工作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产业开发、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乡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民武装部 ,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 ,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二)事业单位
中泉镇设置4个事业单位, 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治理、教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工作;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3.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赋权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草、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
4.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等方面工作。
(三)派驻机构设在我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 6 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
名 称:景泰县中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景泰县中泉镇脑泉村7号
邮政编码:730400
负 责 人:李龙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5591078